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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示众”凸显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博弈演讲范文。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如果想要做好一份演讲,因此在演讲之前就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稿子,演讲时的语言最好简洁易懂,我们怎样才能该如何写好一篇演讲稿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小偷示众”凸显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博弈演讲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M.fW92.combr> 因偷摘一些杨梅,就被捆绑示众,在烈日下暴晒数小时,这事发生在重庆来温州务工的两位女青年身上,整个过程持续3小时。(《温州都市报》5月30日)
  两位女青年之所以会被“示众”,原因就是因为她们偷摘了一些杨梅,并且当在山上守候的村民发现要求她们赔偿200元时,而她们身上没带钱,就被捆绑起来了。村民的根据是今年村里在村口贴出了告示,严禁外来人员上山偷杨梅,违者将予以重罚。当然,该村也有一些村民和外来人员认为,出现偷摘杨梅的事情,应该以教育为主,适当罚款,随意捆绑示众是不可取的。
抓到小偷进行公开捆绑“示众”的做法在各地不绝于耳,去年现代快报就报道,12月3日清晨,江苏省扬州市区凯莱花园发生入室偷窃案件,小偷被抓后被小区保安绑着站在门口示众,保安称示众是应住户要求的,要让大家认识他,以便提高警惕,有些痛恨小偷的市民还认为示众方式好。 
 对“小偷示众”的做法,无疑是违法的,如果持续的时间长或情节恶劣的话,还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是,在我们看到的这些违法事件中,这种做法有的是得到所在基层组织的默许,有的是获得村民、市民的赞同。而且,即使认为示众做法不可取的村民,也认为可以对小偷“适当罚款”。然而,我们都清楚,罚款只能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与程序进行,公民个人、企业和群众自治组织非经法律、法规或行政机关的授权是无权进行罚款的。
一味地指责这些村民或市民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是无济于事的,其实,在相当多的村民或市民中是有着某种“法律意识”,只不过这种所谓“法律意识”不是由公共权力机关所颁布的法律的意识,而是一种所谓的“民间法”的法律意识。只要我们不抱国家法万能主义,我们就得承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除了国家的法律在运行外,一种由农业文明沿续下来的乡规民约、习惯、道德伦理等等组成的“民间法”在事实上规范和调整着乡土社会的人们。国家法律在这块土地上与“民间法”处于一种拉锯式的状况,“民间法”在国家法律的空白处、缝隙处和抗争中顽强地生存。
具体到对“小偷示众”的事件中,便真切地反映了国家法与“民间法”碰撞与博弈。乡土社会的乡规民约、习惯对于小偷进行公开“示众”给予认同,以暴制暴在“民间法”中具有天然的正当性。然而,现代民主、文明的社会,高举保护人权的旗帜,惩制不法行为的权力收归于代表民意的公权力机关,国家法坚决反对用不法行为来对付不法行为。当然我们说,国家法并非一定要完全打压“民间法” 生存空间,在国家法的空白处,“民间法”可以找到生长之路,甚至有时国家法不得不作变通与修改,以适应乡土社会现实的需要,但在原则立场上,国家法律必须长驱直入,不容“民间法”喘气。对于“小偷示众”一类事件,国家法律必须管起来,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判刑的要判刑。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看到,对于公民个人、企业和群众自治组织擅自罚款,抓到小偷随意公开“示众”等行为,“小偷们”基于道义上的谴责是不敢全力维权,而更令人感到遗憾地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也表现出相当的宽容。除非造成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后果,执法人员通常会以动机良好,对象本身就是违法之人并不处罚或进行给予极轻的处罚。其实,执法人员是以“民间法”的思维去执行国家的法律,如此一来,落后、愚味、野蛮的“民间法”又假执法人员之手得以生存并发扬光大。
因此,要改变诸如“小偷示众”一类的事件屡禁不止的现象,除了要大力普及国家法律知识,“送法下乡”外。更重要的是要求我们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这场国家法与落后、愚味、野蛮的“民间法”的碰撞、博弈与对话中,要严格执法,以实际行动全力以赴维护国家法的尊严,让国家法律能在民众心目中真正生根、发芽。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tao1991@diyifan
“小偷示众”凸显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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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价值归宿演讲范文


检察日报XX年01月14日

说到人,人们就会问,是什么意义上的人。在这里,我所说的人,

是指拥有自然生命的个体的人,即自然人。做为自然人的人,在法中

究竟有何意义,常常为人们甚至为学者们所忽略。在法理学家那里,

人似乎只是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等;在民法学家那里,

人也不过是做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

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等;在刑法学家那里,人不过是犯罪人、被害人;

在诉讼法学家那里,人不过是原告、被告,原告人、被告人、诉讼第

三人,证人、鉴定人,等等,都忘记了那创制法并运用法来服务于人

本身的大写的人。而法的价值首先要明确的,正是做为法的主体的人。

没有人,就不可能有以人为中心与归宿的法的价值。

人,既是具体的,也是抽象的。法律视野中的人也是具体与抽象

的统一。因为每一个法律制度、法律规范都总是由特定时期、特定条

件下的特定的人创造,并由特定的人来实施的,其目的也在于要为特

定的人在特定的时空上提供一个具体的行为准则。法律视野中的人也

是抽象的人。创制法律的人是人的整体,人的总称,法的产生与存在

都不是某个人的杰作或伪作,而是人作为整体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

现的历史现象,它还将伴随人的发展而发展,甚至消亡。法的价值所

关注的,是具体的人与抽象的人的统一,只看到其中任何一个方面,

都是对于法律中人的地位的误解与歧见。

法的价值主体,是人而不是物。由于阶级社会的剥削与压迫,人

的主体性失落了,这实际上是法律的实然与应然的冲突,也是人类社

会发展的悲剧。也许是由于剥削阶级压迫的影响,以至于在无产阶级

取得政权以后,许多人还在历史的阴影中,忽略了对于法律中人的地

位的理性审视,错误地认为强调人的主体性是剥削阶级的主张,殊不

知那恰恰是剥削阶级口口声声要实现而实际上严重背离了的主张。人

的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学说,也是马克思主义与剥削阶级学说

的重要区别之所在,遗憾的是这一点在很长的时间都被人们遗忘了。

法的价值即是法对于人的价值。发展与解放全人类是无产阶级的

伟大理想。真正的法的价值是谋求人的发展与解放的,否则就是法的

价值的畸变,就应当为我们所摒弃。凡是与人的发展与解放背道而驰

的法的追求,就不是真正的法的追求,也不是真正的法的价值。任何

忽视人与抹杀人的法都是对于法的价值的反动。

法的价值归宿

法的本体价值论纲___大话法的价值演讲范文


内容提要 法的价值可以排序,必须排序。因为法的本体价值是评价法的标准。只有体现法的本体价值的法才是法。法的价值划分为法的工具价值和法的本体价值。法的工具价值的内容和排序由低到高依次是秩序、效率、自由、正义;法的本体价值的内容和排序由低到高则依次是稳定、公平、公正、人性。稳定是基础性价值,人性则是终极性价值。

关键词  法的价值 法的工具价值 法的本体价值 法的本体价值论

新自然法学归根到底是道德法学,也可以说是价值法学。无论是“实在法之上还有自然法或永恒正义”也好,还是强调法的内在道德也罢,总之,新自然法学在对实在法的实然的分析之外,更注重对其应然的评价,进而怀着对应然法的追求。评价法的标准,对法的价值的探讨,应是新自然法学的核心,而且是能够统领新自然法学语境下的“法理学”的全部内容。

一 “法的本体价值论”想法的源起

学过一门学科总想对所学的内容有个概括性的总结和评价。例如《宪法学》的全部内容和收获可以用《人权宣言》中的一句话加以总结:“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实现的社会就没有宪法。”这同时也是评价宪法的真理性标准。学完《民法》,归根到底是土地问题。笔者认为,人类享有的真正值得珍视的真正的财产中,只有一件是归民法调整的:那就是土地。中国人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民问题,中国物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土地问题,而农民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土地问题。如迁徒权这样一个宪法性权利,归根到底还是土地问题。学完《民法学》,我找到了评价民法的金钥匙:土地。试问:我国现行民法中关于土地问题哪里体现出半点近现代民法的影子?私权神圣、契约自由、主体平等三大民法原则一概无从谈起。我想,土地法不“民法”的民法就不是民法;中国现阶段根本不可能制订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

同样的思路,在法理学的视阈内,如何评价“法”呢?能还是不能?这是个问题。善恶标准的界定是个老问题了。博登海默在其《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指出:“古往今来的自然法传统都倾向于这样一种立场,即一个完全丧失或基本上丧失正义的规范制度不配被称为‘法律’。”善恶标准问题是个老问题,也是个新问题,问题是如何理解法的价值的真正内涵。有的法理学教科书说,良法的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人民的意愿、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法律规范体系具有正义性。请问:依这种标准能够真正科学地来评价法吗?法理学的任务和出路及其赖以生存的“方法”究竟在哪里?法理学这门学科值不值得去研究、去热爱、去献出时间?能否找到一个统领法理学体系的思路?评价宪法和民法所采用的“微积分”的方法能否应用到法理学:“打碎了去分析,整体上去评价”?

二 什么是“法的本体价值论”?

我认为,法的价值是法理学的灵魂,是统领法理学体系的概念,就好比民法学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刑法学中的“犯罪构成”,贯穿学科始终。

法的价值是评价法的标准吗?“法的本体价值论”的基本观点是:只有体现法的本体价值的法才是法。也就是说,法的本体价值才是评价法的标准。

通常所讲的法的价值实际上是法所促进的价值,是把“法”当作了工具。无以名之,名之曰:“法的工具价值”。而法之所以具有工具性价值,是因为其自身就有价值,无以名之,名之曰:“法的本体价值”。“法的本体价值论”主要是基于这样一种划分:

自然正义

正义

自然的正义(天道的正义)

人间正义

法的工具价值  自由--------人的自由

效率--------  国家的效率

秩序--------  社会的秩序

法的价值

人性

公正

法的本体价值公平

连续而非朝令夕改

稳定和谐而非自相矛盾

平稳、平衡而非倾斜于几个原则或某些主体

冷静、平和、温和而非歇斯底里

注:“平等”作为基本假设贯穿始终,没有单独参加排序;

“安全”是“秩序”的应有之义。

笔者在一篇有关“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文章中曾提出过这样的观点:“把人当作物,是对人的不尊重的起点和终点。”同样,把“法”当作工具来促进别的什么东西的价值的看法也是很危险的。

关于“本体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含义,用两个比喻:

一是“花瓶理论”:“花瓶的本体价值在于它本身有美感,而不在于它摆在哪里;法的本体价值在于它本身有价值,而不在于它用在哪里。”

二是“美女理论”:“林黛玉的本体价值在于她是躺在书里,而不在于躺在床上;法的本体价值在于它是写在纸上,而不是握在手里。”

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用,客体有哪些性状、属性、作用为主体所运用、珍视、欣赏和追求。

法的价值是指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或行为规则有哪些性状、属性、作用为人所运用、珍视、欣赏和追求。

法的工具价值是指法作为规范体系或行为规则有哪些作用为人所运用和追求。

法的本体价值是指法作为规范体系或行为规则有哪些性状、属性为人所珍视和欣赏和追求。

法的本体价值论是指一种旨在研究法的本体价值的内容及其排序并用以评价法的法理学理论和思维方法。

三 法的本体价值的内容及其排序

(一) 稳定 

稳定是法的本体价值中的基础性的价值。至少包括以下四层含义:

1 连续而非朝令夕改;

2 和谐而非自相矛盾;

3 平稳、平衡而非倾斜于几个原则或某些主体;

4 冷静、平和、温和而非歇斯底里。

下面着重谈一下第三和第四层含义:

所谓“平稳、平衡而非倾斜于几个原则或某些主体”:

这里是在牛顿力学中“稳定状态”的意义上使用“稳定”一词。

笔者认为:符合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的法才是法。(法的本体价值论第一定理)

(牛顿第一运动定律:一切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下,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

推论:符合牛顿第二运动定律的法不是法。

(牛顿第二运动定律:f=ma。物体的加速度跟所受到的合外力成正比,跟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和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举例说明:合外力不为零,有加速度的情况有两种:加速直线运动和圆周运动。

ab区间为粗糙平面,f=f,方向相反, 合外力f与物体m的运动方向垂直。

合外力为零。符合牛顿第一运动定律; m在再审

a之前,b之后为光滑平面,合外力为f, f:就看读者自己的理解了。

加速度为a

a:起诉;b:宣判。

“法的本体价值论第一定理”及其推论的应用最明显的例子是在程序法领域:在没有对抗,合外力不为零,只有推动力而无阻力的程序(特别是刑侦)和执行程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程序。再审,做着圆周运动。合外力和加速度指向圆心。合外力的组成极为复杂。总之,再审程序非法。

所谓“冷静、平和、温和而非歇斯底里”:

这里,是在“情绪稳定”这一含义上运用“稳定”一词。(“但书”的大量使用有一部分原因是立法者“情绪不稳定”。我考虑“稳定”价值的这一层含义就是从读法条时追问“但书”的成因开始的。)

“情绪不稳定”的法条举例:

①《婚姻法》第四条“忠实义务”

这一条文表现出来的“不稳定”就象受苦受难的妇女。王朔的小说《过把瘾就死》里有这样一个情节:主人公杜梅把丈夫捆起来,脖子上架把菜刀:“说!你到底爱不爱我?!”在《婚姻法》的“忠实义务”这里,所谓法律的强制力可能就是杜梅的菜刀吧?真不知道在此处如何理解“法是统治阶级的体现”?为了给“情绪不稳定”的立法打针安定剂,《婚姻法解释》第三条说:“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有人从实用的角度看这条所谓“忠实义务”,认为缺点在于“不具操作性”,我从本体价值论的欣赏角度来看这一条,就象吵架的小两口,极不严肃。

②《刑法》中的特别累犯和“特殊再犯”

《刑法》总则第65条两款已经把累犯制度规定的很清楚、很完整了,是“冷静和平和”的;第66条“特别累犯”,规定犯国家安全罪的在任何时候再犯国家安全罪都是累犯,显得情绪有点激动;分则中第356条,关于毒品犯罪的“特殊累犯”或“特殊再犯”则全然不顾总则的规定,完全是暴怒的发脾气的样子,丧失理智,歇斯底里了。

③《刑诉法》死刑复核程序

《刑诉法》第99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诉解释》第274条却有“但书”:“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除外。”这一“但书”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除外但书”,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死刑复核权归中央”的原则,就好像一个情绪不稳定的小皇帝一早醒来想作个“勤政”、“慎刑”的好皇帝,于是“三复奏”、“五复奏”,到了晚上,“当皇上太累了!光是死刑复核就管不过来,还管不管别的事了!明儿起不用向朕复奏了,向张公公、李公公他们复奏就行了。”

(二) 公正与公平

法理学教材往往把公平、公正放在正义下边讲,并不作区分。越是基础的概念越难下定义,不是用公平、公正来定义正义,就是用正义来定义公平、公正。但我认为应该把公正和公平从正义中区分出来:正义是法的工具价值,而且是法所促进的价值中最高位阶的价值。(我当然赞成“自由是基础性的终极性的价值、自由是最主要的价值”的观点,因为这是以人类社会为前提的。)正义划分为“人间正义”和“自然正义”。法,最终将不仅仅是人的法,而且还是自然的法。“刘海洋伤熊事件”的背后是动物权利的问题。将来也许我们会有《禁止虐待动物条例》或者《接待外星生命暂行办法》。所谓“法法自然”,人终将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把自己的自由置于自然的正义之下。“唐僧的正义论”是超越人类社会的正义论: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叫人法;调整妖与妖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叫妖法;调整人与人之间、妖与妖之间以及人与妖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叫人妖法。人妖法的最高价值是正义。

既然有区分的必要,又没有下定义的本事,只好讲个故事了------试图说明公平、公正与正义的区别:

老虎和狗的故事:一天,两只狗因争吃一摊屎发生争议,来找老虎评理。老虎说:“这容易!”拿来一根方便筷从中间一分为二,不多不少,一狗一半:“趁热呼吃去吧!”―――这是公平问题;又有一天,这两只狗因为争吃一块肉又发生争议,又来找老虎评理,老虎乐了:“嘿,小样儿!你们俩也配吃肉?!归我啦!”――这是公正问题;这时,唐僧看见了,说:“观音姐姐,为什么狗就该吃屎老虎就配吃肉呢?是不是因为狗是狗他妈生的,虎是虎他妈生的?”――这才是正义问题。

现行法律中有损公平、公正评价的条款很多。举例说明公正问题:

1 不当得利,利益收缴。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方。”很好。《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费用后,应当收缴。”老虎嘴脸。

2 离婚财产,照顾女方。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和第42条比较一下:“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第39条的“女方权益”似乎应为“困难一方权益”或“弱势一方权益”。“一方”、“另一方”当然比“男方”、“女方”公正。因为所有的立法者不是男方,必是女方,不会是“第三方”。第39条的背后站着个曾离过婚的老太太。

3 婚姻问题,军人特权。 《刑法》第259条有“破坏军婚罪”;《婚姻法》第33条有“离婚须经军人同意。”奇怪了,不是“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吗?怎么就只许你“常思念那个梦中的她”,我就只能“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唱到今”?有何法理?――公正让位给了秩序。

那么,“生育权”如何评价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了“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公民,当然包括男公民。)“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如何用法的价值来评价正式规定“生育权”的进步和对计划生育的异议呢?稳定乎?公平乎?公正乎?都否。是人性。法的本体价值中位于最高位阶的是人性,只能是人性。

(三) 人性

法的本体价值的最高境界在于体现人性。法必须符合人的自然情感。人性,是法的本体价值中的终极性的价值。法在此与儒家思想等人类思想精华相通。学完法理,我有一联:“法乃学问,深也好,浅也好,峰回路转终讲理;人非草木,对也罢,错也罢,柳暗花明总关情。”首尾四字便是横批:“法理人情”。

“生育权”、“计划生育义务”可以用人性价值来评价。同样,“探望权”在立法技术上有使用语言不符人性的嫌疑。老子看儿子,“探望”乎?尽管这已不是本文所要着力探讨的问题了。

新《婚姻法》总的来说是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有的地方不稳定,有的地方不公平,还有的地方多少有点“没人性”。

以上涉及了一些部门法,那么,《法官法》、《律师法》这一部分如何用“法的本体价值论”来理解,来评价呢?《司考教材》中“法律伦理和法官、律师职业道德”这一部分稳定乎?公平乎?公正乎?都否。是人性。

内心有良知的人能被触动、感动、感化。法律的许多问题归根到底是从业人员的道德问题。无论是立法、守法、司法、执法都必须考虑这个问题。良知、良心使人自觉遵守是最高境界,而警戒则是低级的。职业共同体的共同良知与从业人员的个人良心,这是人性问题。学完这一部分,我又有一联:“伸张社会正义,志得意满之日,不忘一身正气;维护法律尊严,功成名就之时,依旧两袖清风。”横批:“难能可贵。”

然而,还是有一些地方是法的本体价值论,甚至是法理学所无法解释、无法评价的。生活的丰富、人性的根源、命运的轮回,或许需要我们拥有超越法理学的宗教情怀。在文章的最后,我想描述一下现行民法中最不人性、最不正义、最没天理的一幕:

《民法通则》第17条第一款:“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民诉意见》第157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可以设想一下这一幕人间悲剧:妻子疯掉了,丈夫起诉离婚,岳父母已过世,成年儿子作为法定代理人与父亲对簿公堂,争论财产、照顾、护理等事宜。这一幕还有法理好讲吗?儿子现在的义务源于父亲先前的行为呀。真是“不知其可”了。是法律有问题吗?是法理有问题吗?还是人有问题?好像都不是。是因为人类因“原罪”而必然要受惩罚吗?除了悲天悯人,我钟情的法理学让我无言以对!

以上,是笔者对法的价值问题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因为不成熟,所以称为“纲”。总的说来,是想找到一个评价法的标准,建立一个能够统领法理学体系的概念,试图能找到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回答法理学的任务、出路和方法在何方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不是我的能力能够解决的;或许,法理学与哲学的“分”和与数学的“合”是个思路上的尝试。

法的本体价值论纲___大话法的价值

罗马法婚姻制度中的嫁 资 与 婚 娶 赠 与演讲范文


罗马法中的婚姻根本不同于其现代的对应制度,这种情况在罗马法制度中少有的,从法律的观点看,对于我们来说,婚姻是一种大量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从另一方面讲罗马的婚姻却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事实,法律对它的设立与终结大不干预,而且这种婚姻几乎不影响当事人的地位。

婚姻 嫁资 婚娶赠与

婚姻,与其是婚姻的终结,提出与配偶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一般都与各共同体的习俗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在古罗马由于受古典罗马法中的“自由婚姻”观念的影响,在婚姻财产制度中,各方配偶均不首先质地拥有自己的财产,但这种完全分离的情况受到嫁资制度的明显改变,而且在后期罗马法中,还受到丈夫向妻子实行赠与的做法的改变。

一嫁资

㈠嫁资概述

在罗马的历史进程中,嫁资制度经历了明显的变迁。

嫁资使女方因婚姻而带往男方的财产,用以补助生活费为目的。罗马古代的嫁资是妻子或第三方对夫婚姻而为的赠与,既然是赠与,它的所有权就属于丈夫,此后纵使婚姻关系的终止,男方也么有返还的义务。在自权女子缔结有权婚姻的,她所有的财产就等于嫁资;如果是他权女子,则家长也依习俗有按他的资力和新婿的身份为女儿设定嫁资的义务,以补偿女子在出嫁后所丧失的继承权。① 在通行的无夫权婚姻中,子女和她们的家长为了补助新婚夫妇的生活及抚育子女的费用,也照例设定嫁资,同时游客利用这一办法,把自己的财产传给新生的后裔,以纠正古代继承法纯依法亲为基础的不合理。嫁资既然是阴魂因而作的赠与,故嫁资以未婚夫履行结婚为条件,如果他们不结婚后不能结婚,则嫁资的设定就是无效的。嫁资虽不是婚姻成立的要件,但常是区别无权婚姻与姘合的标志。在帝国后期,嫁资已变成妻子带到夫家补助家用的财产,不再和过去那样是对夫的赠与,因此就逐渐形成了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夫负返还义务的制度。

⑵嫁资的设立

任何种类的财务、所有权、其他物权和债权均可设立为嫁资,撤出某一债务同样可等同为设立嫁资。

嫁资的设立后者通过转让财务完成、或者通过担保某一义务来实现。

实物转让叫做“嫁资给付”,他要求的不是特殊形式,而是按照需转让的权利的性质采取的形式,比如,如果是转让所有权,依据古典法,转让要式物必须采用要式买卖或拟诉弃权的形式,否则丈夫只有在时效取得要求的是时间后所取得的所有权,在优士丁尼法中,对于任何物品来说,在这种情况中只需简单的过渡。

嫁资债,即设立嫁资的第二种形式,在古法典中叫“嫁资允诺”,他所采取的程式是任何其他债允诺借助的形式——要式口约,如果采取嫁债的特殊形式,则是“嫁资口约”,荻奥多西二世使嫁资允诺成为一种没有任何形式的简单协议,然而在最后一个时代,制作文书的做法则日益发展。尤士丁尼也承认为了将前婚的嫁资转变为后婚嫁资可以实行“默示设立”。②

嫁资的设立是适法行为之一,对他常常需要附加附带协议或简约,比如,有关嫁资使用返还时间,对实行返还的人等内容的简约。嫁资简约或婚姻简约不应当包含任何同嫁资或婚姻本相抵触的内容,尤其不应当含有使妇女变得较为不利的内容。

嫁资由妻的父系尊亲设定的称为“祖增嫁资”,俗称有义务设定的嫁资;由妻本人或妻的母系亲属或妻的债务人等设立的称为“外来嫁资”;嫁资设定时附有婚姻解除后因返还设定人条件称为“约还嫁资”。

⑶婚姻存续间的嫁资

丈夫取得在嫁资中所包含的权利,他成为嫁资的所有者,然而,从嫁资的这种彻底让度中可以见到这一制度起源的痕迹。在普遍实行归还嫁资这一做法之后,在甚至出现具有现实效力的可退性之后,优士丁尼可以理由充分地认为,嫁资转归丈夫所有实际上是一种法律细节问题。他不能抹煞或混淆真实的情况;的确,尽管《学说汇编》中有些不同的说法,但新制度逻辑结论则是把丈夫的权利看作一种法定用益权。③

丈夫在经营嫁资时必须采用经管自己物品时所采用的那种谨慎注意,也就是,他]在所谓“具体过失”的限度内对嫁资物品丧失,损坏和任何形式的贬值负责,同样,根据优士丁尼法,如果嫁资面临危险,妇女可以在婚姻缓续期间要求返还,只要不把他挪作他用。

⑷嫁资的返还

最初,由于嫁资士赠与,所以夫或夫的家长就取得完全的所有权,纵使在婚姻关系终止后,也不负返还的义务。其时风俗纯朴,丈夫休妻并不多见,同时休妻应征的亲属会议的同意并且照例给妻子适当的财产,时期可以维系生活。以后社会风气变坏,丈夫休妻的现象增多,且经常不顾亲属的意见,仅允许妻子带走衣服和一些日常用品,因此,女方家长或其本人等为了保护妇女的利益,

在设定嫁资时常常用要式口约使其丈夫或夫的家长在婚姻终止时时承担返还嫁资的义务,即做出返还妻子财产的保证。相沿成习。后来,裁判管对没有约定的也承认女方有请求返还嫁资的权力。可是对于丈夫在处分嫁资方面,并没有任何限制,所以纵有约定也等于虚设,再加嫁资有维护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为了家庭利益,也应使它能保存下来,防止丈夫的滥用。④

帝国时期,法律虽规定夫应负返还嫁资的责任,但民间习用协议返还制,因此两种方法同时存在,有协议的受“口约素”的保护,没有协议的受“妻财诉”的保护。

二 婚嫁赠与

㈠婚娶赠与的概述

婚娶赠与是指夫或夫的家长对其所为的赠与,此制度兴盛与帝国时期,由于按市民法的规定无夫权婚姻中的夫妻彼此不能发生继承的关系,如果妻先于夫而死或婚姻因妻子的过失而解除,则夫可取得妻的嫁资。反之,如果夫先死或婚姻因夫的过失而解除,则妻就没有相等的权利。设定婚娶赠与为的是平衡这种不公平的状态,又因基督教严禁离婚,维护家庭组织的稳定,于是婚娶赠与又和嫁资一样,也发生补助家庭和日常开支的作用,因此,逐渐形成家长也为儿子设定婚娶赠与的责任。查士丁尼时,婚娶赠与在实质上已经是嫁资的相对物,并明确规定和嫁资一样,家长又设定的义务且不因儿子的解放而免除。

㈡婚娶赠与的设定

婚娶赠与最初应在结婚前设立,原称婚前赠与,至查士丁尼前后此制逐渐衍变,先是规定、结婚后可则增加其数额,后进一步规定婚娶赠与不仅可在婚前设立,就是在婚后设立也同样发生效力,故称婚娶赠与,使之名副其实。这项赠与,又夫本人或其家长,或其他人以夫的名义为之,以次作为夫妻财产的依据。

关于婚娶赠与的数额,法律初无明文规定,后来罗马以嫁资的半数为准,在西罗马须和嫁资相等。查士丁尼统一规定按西罗马的规定办理。如果婚后女方增加嫁资的,男方也应增加他的赠与,使之保持平衡,但在共和国时期,按市民法的规定,夫妻间不得互为赠与,故应为特别声名,否则无效。⑤

㈢婚娶赠与的效力

最初的婚娶赠与常在嫁资设定前设定,妻就把这项财产作为嫁资的一部分,如果以后因夫的死亡或夫的过失而离婚的,妻便可提起妻财诉把他追回,以后的习俗为了简化手续,不再办理该项财产的转让程序,继续由夫经管,仅约定如果夫先死或婚姻的解除不是由于妻子的过失造成的,则给妻子一定数额的财产。如果丈夫有支付能力,妻子本人可提前收回,在查士丁尼时对于婚娶赠与中的不动产,即得到妻子的同意,也不得出让或抵押,同时对丈夫的财产有法定的抵押权,但和嫁资不同,不是优先抵押权。

嫁资或婚娶赠与,当时是在结婚设立或者追加的,对夫妻间赠与无效这项规定则构成主要变通,这后一项的基础与据以为英国法中的某种类似的规则辩解的考虑相一致,即使的他们为了钱而亲密或翻脸.。几乎在所有问题上,就法律规定而言,丈夫和妻子是完全相互独立的个人。

婚娶赠与在后来历史发展中没有什么影响,但是,罗马法中有嫁资所体现的财产分离制度则一直保存在现代欧洲,虽然他不象各种习惯上的财产共有那样普遍实行。

参考文献:

1、[英]巴里尼古拉斯著黄风译《罗马法概论》法律出版社XX年版

2、[意]朱塞佩罗格索著黄风译《罗马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3、法学教材编辑部著《罗马法》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4、[意]彼得罗彭梵德著黄风译《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作者简介:

刘城志.男

1982年生

现就读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系02级普本班

罗马法婚姻制度中的嫁 资 与 婚 娶 赠 与

浅析人权与国家主权演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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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人权的国际属性日益突现,西方一些学者认为:人权问题已越出国家界限成为全球问题,人权保护没有国界,人权高于国家主权。本文从人权与主权的概念入手,逐步分析两者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即国家主权是人权的基础、但国家主权的行使受到人权保护的限制、两者是相互交织彼此联系的关系不可将两者对立开来,并提出正确对待人权与主权的方法。

[关键词]人权 国家主权

一、 人权与国家主权的概念

人权,“人权是指一个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和最具普遍性的权利。①它包括生命权和生存权、政治权和公民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民族权与和平权、发展权与环境权等等,这些权利是密不可分的。从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第一次提出人权概念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止,人权都具有国内性,属于一国国内管辖的事项,一国如何对待其本国国民,本质上属于该国的主权和内政。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对人权的肆意践踏和破坏,国际社会才对人权问题给予广泛的关注和重视。1945年,《联合国宪章》第一次将“人权”规定在这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宪章中,并将尊重全体人类的人权及基本自由作为联合国的一项宗旨。特别是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将人权正式纳入了国际法的范畴。国际社会才用联合国宪章、国际人权宣言、公民与政治权利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其他单一议题人权条约以及区域性人权条约等确认人权。但是,基本人权并不属于国际法调整的范围,它仍然属于一国的内政。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习俗、文化传统、意识形态等不同,对生存权、平等权、自由权、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等基本人权,只有国家的立法才能规定,也只有通过国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才能保证实现,因此人权问题主要是国内法的问题。由此可见,人权具有两个属性:国内性和国际性②,但主要属性是国内性。

主权概念产生于16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让·博丹首先提出,他认为主权是一个国家不可分割的、至高无上的、统一持久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继博丹之后,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将国家主权观念延展至国际社会,着重从国际法学角度突出了主权的对外性质。发展到现在,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国家主权是指国家对内的最高权和对外的独立权③。所谓对内的最高权,是指主权国家在国内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国内管辖的事务。所谓对外的独立权,是指国家在国际关系上是最高的权威,在国家之上,再没有超国家的权威,国家在行使国家权力时完全自主,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涉,这一点是国家主权的根本属性。国家主权包括:(1)国家安全权,即国家维护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人民生存和不受侵犯的权益。(2)国家政治权,即独立自主管理内政外交的权益。(3)国家经济发展权,即经济繁荣、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权益。(4)国际社会中的平等互利权,即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也不论社会制度的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完全平等。国家主权早已上升为国际社会公认的一项国际法原则,国家主权原则是当代国际法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但国际主权原则并非是国家绝对的权利,其也会受到一定的制约与限制。例如:国家的主权不得侵犯,但同时该国也有义务尊重他国的主权,即国家在行使主权时不得侵犯他国的主权、干涉他国内政;国家应当遵守国际法和其所缔结的国际条约的义务。

二、 人权与国家主权在新时期的关系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西方许多学者已经形成一种相当普遍的观点,他们认为国家主权已经失去了昔日无所不包的至上权威性。随着整个世界的互动性与相互依赖性的强化,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连结日益紧密化,人权问题已越出国家界限成为全球问题。人权保护没有国界,人权高于国家主权。

我认为在人权与国家主权的关系问题上,简单地完全肯定或否定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难以阐明这一关系的。主权与人权都是国际法的原则,主权原则是最基本的国际法原则,人权原则也是国际法的重要原则。④国家不能违背国际法关于人权的一般强制性规则,而人权的国际保护则首先必须尊重国家主权,实现人权的过程也是国家主权行为的体现。因此人权与国家主权是辨证统一的关系⑤,人权与主权自始致终是不可分割的。

首先,国家主权是人权的基础或基本保障。一方面,国家主权反映并保护人权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人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由主权国家根据自己的具体国情,通过立法并保障其实现的。无论是个人人权还是集体人权,无论是政治权利还是社会、经济、文化权利,一个国家的国内法调整和保护是最主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因此,人权内容中的最重要、最基本部分通常也是由国内法予以确认、保证实施的。一国人权的状况直接反映了一国的民主政治状况,各国应不断创造条件,为不断改善本国人民的人权状况而加以努力。另一方面,离开了国家主权,人权也就无从谈起。一个丧失了主权的国家的人民,是没有什么“权利”和“自由”可言的,只能沦落为在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统治之下的“二等臣民”甚至“三等臣民”,甚至连起码的生存权也得不到保障,古今中外的事实都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国权的基础作用还在于,当一个国家的人权遭到其他国家损害践踏时,特别是受到其他国家、民族的侵略时,只有主权国家才可能利用国际法积极开展外交斗争,揭露他国的违法和违犯人权的行为,争取世界人民的支持。因此,人权绝对不能离开主权,否则便成了无源之水。

其次,国家主权的行使受到人权保护的限制⑥。由于国家主权表现为对内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独立权,因此,对主权的制约,指的也是来自于国内和国际社会两个方面的制约。

在国内,由于各国的宪法和法律中都规定了公民应享有的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这就构成了对国家主权中“对内最高权”的限制。代表国家行事的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方针、政策时,必须受它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国内法为政治设定了尊重人权、保护人权的法律义务,使得政府在行使对内最高权在国内进行统治时,不得为所欲为,否则就构成违法行为,就会遭致本国人民的反对乃至反抗。这种限制可以防止一个国家内政府独断****局面的形成。

在国际上,由于现代国际法将人权的国际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联合国宪章》和一系列的国际条约为各国政府普遍设立了保护人权的国际法律义务,这就构成了对国家主权中“对外独立权”的限制。

最后,国家主权与人权是相互交织、彼此联系的关系。国内法涉及人权,国际法也涉及人权。而在人权领域内涉及的所有问题方面,人权保护无疑是引起冲突的主要方面。如果人权的国际、国内保护范围非常明确,那么人权和主权的关系就会比较清楚,矛盾也就不会这样尖锐突出。例如,一般认为一国公民的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文化权利,保护少数民族、保护妇女、儿童等等都属于一国主权范围管辖的事项,任何外国或国际组织、国际集团都无权干预。但是,如果一国在上述范围内的某些方面严重损害其公民的正当权利,无疑会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指责,象南非前政府推行种族隔离、种族歧视和种族迫害的制度,严重地侵犯和践踏基本人权,就受到了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甚至制裁,而南非当局是难以用“不干涉内政”为由而将其拒之门外的。

所以在人权与国家主权的相互关系上,应该强调其对立统一性。那种将两者隔离开来、对立起来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国际社会不存在任何超越国家主权之上的人权,也不允许行使侵犯公认的基本人权的主权。

三、 推动人权与国家主权和睦发展

从以上人权与国家主权关系的分析中不难看出,两者有时统一有时对立,为了调和他们的矛盾、促进人权与主权的和睦发展,现提出如下方法:

首先,以坚持国家主权为原则,以尊重人的尊严为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国内民主与法制的建设。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坚持国家主权原则,一方面要求国家享有主权,享有独立地处理国内和国外事务的权力,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涉;另一方面要求国家在行使主权时,应当尊重别国的国家主权,不得侵犯别国的国家主权或干涉别国内政,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任何国家以保护国际人权为借口,公然入侵别国或粗暴地干涉别国内政,其行为本身就是破坏国家主权,就是对国际人权的严重侵犯。又因为,人权虽然受制于国权,但人权又能反作用于国权,人权的实现和保障工作做得好,就能巩固国家的主权。人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看到了国家制度的好处,他就会拥护政府,同一切破坏国家主权的行为作斗争,从而巩固国家的独立自主权。而一个国家内部的民主与法制的建设又是一国国内人权有效保护的途径,所以不断加强国内民主与法制的建设有利于保护国家主权和促进人权的实现。

其次,以国际人权保护的相关条约为依据,以多边对话的方式处理有争议的国际人权问题⑦。由于人权问题已经超出了国家的界限,成为一种普遍的国际现象,同时人权的国际保护又是以国际条约或区际性条约予以确认的,所以处理有争议的人权问题时,通过联合国对存在严重人权问题的国家进行合理、有效的干预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由于国际社会中关于人权的标准、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国际干预的限度、方式等具体问题,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特别是当事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激烈的争议尤为突出。以单方的理解很难解决这些有争议的问题,而且实践中通过长期、建设性的积极对话已经促进了各国人权状况的改善,因此多边对话的方式是解决国际人权争议的合理、有效的方法。

[参考书目]

1、《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

2、《试论人权的性质》倪学伟载于.cn/lw/lw_view.asp?no=2508

3、《国际法》 王铁崖主编 法律出版社1995年北京第一版

4、《论国家主权与人权》 王虎华 载《法学》1999年第6期。

5、《试论邓小平人权标准的一贯性》 王金全 载《重庆师专学报》XX年第2期

6、《对国家主权基本特征的再认识》 刘早荣 载《武汉大学学报》:社科版XX年第4期

7、《试论中欧人权观念的差异与认同要素》 刘小林/盖伊·希斯考特 载《欧洲》XX年第5期

浅析人权与国家主权

法治的国度——一谈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演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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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XX年03月06日

建立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然而,法治国

家应当具有怎样的特征,并以此与非法治国家相区别呢?我以为,法

治国家必须具有民主完善、人权保障、法律至上和法制完备的特征。

民主完善是法治国家的政治前提。民主是法治国家必备的政治基

础,完善的民主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完善的民主作

为基础和目标的,其中,最首要的是政治民主,最直接的是立法民主

。政治民主是立法民主的前提和保障,立法民主是法治国家得以建立

的首要条件。法律包含着法治状态的制度框架或理论格局。从一定意

义上讲,法治国家的立法是立法家们对一国法治状况的制度化预想,

是具有国家权威性的法治蓝图。

人权保障是法治国家的显著标志。人权权利范围的大小与保护程

度好坏是一个国家进步与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国家的进步过程,也

是人权内容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国家由非法治国家向法治国家的

转换,也是人权内容与保护的一次飞跃。人权保障状况的良好与否是

区别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显著标志。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区

别,不是法治国家中没有侵犯人权的事件发生,而仅是在于:法治国

家侵犯人权的事件相对较少;侵犯人权的事件一旦发生,即能获得依

法处理——侵权者会受到应有制裁,受害者能获得应有保护。

法律至上是法治国家的理性原则。法律至上是法治国家的原则和

口号,但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它的误解、歧见长期困扰着我们。有

的人认为,法律至上就是对权力的否定;有的人认为,法律至上会导

致对道德作用的否定;有人认为,法律至上会导致对经济决定作用的

否定。其实,法律至上并不是对权力的简单否定,而是强调任何权力

的获得和行使都应当具有法的依据,受到法的约束。法与道德是两个

相互联系而又相互独立的社会规范体系,在各自的领域发挥作用。任

何法律都以一定的道德准则作为自己的社会基础,法律至上不仅不会

否定道德,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道德的完善和发展。经济决

定法是从法的本源意义上讲的,但就法与具体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

关系来说,一切具体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也都得遵守法的规定,符

合法的要求。

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形式要件。法制完备表现为法律制度的类

别齐全、规范系统而无一遗漏。凡是法律制度所应调整的,均有法律

制度调整;凡是由法律制度调整的,均有适当的法律制度调整;调整

不同领域的法律制度相互衔接,有机协调;法律制度在执行、遵守、

监督中的任何问题,均能在法律制度中找到解决的途径;法制有着良

好的调节机制,能作出适应客观需要的相应反应,进行有效的自我修

正。法制完备对于法治国家的建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法律制

度具有确定性、明确性的特点,便于人们掌握与运用;因为法律制度

是法制建设的首要环节,没有法律制度就不可能谈及整个法治。

法治的国度——一谈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先发制人法演讲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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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发制人是指公诉人将辩护方的可能提出的和避而不谈的问题,在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进行全面论证,从而产生争取主动的先入为主的效果。运用此技法,则 要求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之前通过分析证据材料,找出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之间的细微矛盾并予以解决,通过法庭调查等环节,预测辩护方可能就案件事实的认定、证 据的运用、案件性质、适用法律以及量刑情节等主要方面的辩护观点。例如:某被告人故意杀人一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被告人一直辩称自己只是想 把被害人杀伤,没有要把被害人杀死的想法。庭审中,辩护人也想借此机会提出被告人无主观杀害被害人的故意,而将被告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辩护 观点。

为此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中首先发表如下意见:

1、被告人使用的凶器是带倒钩的长约17厘米的锋利的双刃匕首,对人的生命构成极大的威胁;

2、任何 人都知道心脏是人体最为重要的致命的器官,但是被害人全身有三处受伤,第一、第二处伤均在胸部,第三处伤在右腹部;

3、在案发之前,被告人和被害人有较深 的矛盾,被告人曾对证人说过:“总有一天,我要杀死他(指被害人)”,其杀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是很明显的;

4、前两处伤均直接深致心脏动脉和心脏瓣膜,第 三处伤深及肝脏,致肝破裂,三处伤均是致命伤,因而,被告人辩称只是想伤害被害人的理由与事实和证据不符。

在此案中,虽然辩护人对被告人的行为做了杀人的 主观故意不存在,其行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辩护,但因公诉人对此辩护观点在其发表辩护意见以前已做了客观全面的分析和论证,显然辩护方的辩护观点不能得 到认可,故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起到了“先发制人”的作用,合议庭最终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谈谈作为法学学科的欧洲法学——欧洲法导读》演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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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恩民

一、引子

50多年前,当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 签署时,没有人能预料到欧洲一体化会发展到今天的程度:以欧洲各大共同体为第一支柱、以共同的外交与防卫政策为第二支柱、以刑事案件的警务与司法合作为第三支柱,以欧洲联盟为穹顶,一座宏伟的欧洲统一大厦的雏形已经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初人们的期待,欧洲联盟的出现及其发展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而且,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并没有就此止步不前;这种进程仍在继续。目前,在许多领域,人们不能无视欧洲各大共同体所占据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条约存续期限已于XX年届满)、《欧洲共同体条约》、《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以及后来的《欧洲联盟条约》及其各个修订版本的基础上,为了在这些条约所涉及的领域建立一个内部统一大市场,各个成员国把原来属于内国的一部分主权让渡给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共同体以及(XX年之前的)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以及各大共同体的各个机构。目前,在这些机构中,原则上讲,(部长)理事会拥有立法权,欧洲委员会享有行政执行权,欧洲法院负责司法权(包括对各大条约司法解释),欧洲议会享有立法参与与监督权,一个分权与制衡的体制已经逐步形成。成立各大共同体的条约以及欧洲联盟条约及其各个修订后的版本构成了欧洲法的基础,因而被称为是基础性的共同体法 (primaeres gemeinschaftsrecht)。各个机构根据基础性的共同体法所颁布的条例、指令、决定等属于派生性的共同体法(sekundaeres gemeinschaftsrecht)。这两部分法律规范是目前欧洲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实施欧洲法的过程中,欧洲法院的判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很多情况下,欧洲法院通过先行裁决程序以及其他程序做出判例,就具体案件中适用共同体法的问题做出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所体现出来权威性、灵活性与创造性,不得不令人联想到“法官造法”这一功能。

二、欧洲法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1、欧洲法的主线

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是欧洲法产生、发展的主线。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正式生效,欧洲煤钢共同体(egks)正式成立。从此,各成员国把煤炭钢铁的生产经营管理共同交给一个具有“超国家的”共同体及其“高级管理局”(欧洲委员会在煤钢共同体的名称)来管理,欧洲一体化迈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实质性第一步。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生效,欧洲经济共同体(e/yanjianggao/yanjianggaofanwen/2719993.htm

儒法之比较及其现代意义演讲范文



摘要:纵观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各家学说有如天空璀璨的群星,然从其影响力来说,儒法两家是足具影响力的学派。可以说,中国传统法制乃在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不断作用中而形成。① 研究二者对当代依法治国和以人为本的方略都有重要作用和影响。

一. 儒家思想概说②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
“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
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二. 古代意义之法治③
可以说,法家的法律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新学”。所谓“新学”是相对以儒家
为代表的“礼治”主义的“旧学”而言的。“新学”与“旧学”的分歧归结为“法治”主义与“礼治”主义、“德治”主义、“人治”主义的分歧。
法家的“法治”主义有其特征:主张干涉而反对放任;排斥“人治”主义而独任“法治”主义;排斥“礼治”,不承认自然法的存在;主张国家至上,社会团体甚至血缘亲属团体的利益都得服从君主的国家利益;反对徒任“势治”。法家的思想以“唯物论”为出发点,常常注意此时此地的环境,又深信政府万能,而不承认人类个性的神圣。它的政治主张严格的干涉,但干涉须以客观的“物准”为工具。这一“物准”就是被视为“规矩、权衡”的法律,不容许统治者任意的论心定罪。人们只有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才能得到自由和平等。“法治”主义的精神实质就是“物治”,所以又称“法治”主义为“物治主义”。④一方面,是用客观的标准如规矩、权衡、斗量、尺寸等物一样的客观的、人设的、固定不变的法来衡量所有的人;另一方面,是把人当物来治理。也就是把人当成可以用固定的、客观的规矩、尺寸等“物准”去准确无碍地衡量的东西,而不考虑人的特殊能动性。
同儒家的“礼治”相比,法家的“法治”反对宗法等级制和世袭制,要求平等守法,并且主张制订和公布成文法,凡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所以说“礼治”和“法治”的主要分歧不在于制裁手段,而在于行为规范的内容本身。也就是讲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异”的差异行为规范与一断于法的统一行为规范之间的分歧。①
同“德治”相比,“法治”主义轻视或完全否认道德教化的作用,这和儒家多数主张人性善而法家主张人性恶有关。
法家的“法治”主义,首先值得称道的即是它把握住了历史进化的法则,并且顺应历史进化的法则来创造,反对保守和空想。它的“实践精神”和“功用主义”都由此而产生。但其缺陷在于过分忽略了“礼”、“德”、“人”和“法”在政治上互相依辅的作用。“法治”主义昙花一现,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礼治主义、人治主义久已深入人心,而共同和“法治”主义为敌。“法治”主义虽一时占上风,但最终被“礼治”主义学说所征服。二是法家极端强调国家利益,而轻视个人利益,虽能救一时之弊,但不能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这不仅是“法治”主义思想在汉以后不发达的原因,也是法律和法学不发达的原因所在。②

三. 现代意义之法治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法治”的含义和今天我们所倡言的“法治”的含义是有很大差别的。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在中国古代是不存在的。
那么什么是法治? 法治起源于西方社会,在西人亚里士多德看来,法治就是一切都依法而治,而大家所遵循的法律都是良法。这一简约的概括朴素地反映了法治的基本精神。但是,亚里士多德在这里预设了一个前提:法治要以良法为基础。为此,他确立了一些立法原则。那么,什么是良法呢?尤其是从现代角度审视,我们所要求的良法又是怎样的呢? 法自君出不会是良法;行刑重轻,法峻刑严不是良法;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更不是良法。良法必须体现社会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反映社会每一成员的理性意愿,保障每一成员的人权,它是全社会每一成员共同参与并签订的公共契约。人们违反它就是违背了自己的承诺,要承担“违约责任”,受到制裁。所以,法治要求法治社会之法律本身应是人民共同意愿的提炼,而不只是反映某个人或一部分人的意志,否则它就得不到普遍遵守;要求法律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而不只是赋予某些人特权。法治的基本精神是公平、正义、自由和权利, 限制权力,法治亦是这些基本的民主原则的具体体现和保障,而良法乃至法治的基础是民主。概言之,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民主、法治、市场都是率先在西方社会生长并成熟完善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上也引进移植了不少西方法律制度。但是,法律制度的引进与移植远不像生产方式的转变或工艺技术的改进那么简单。被移植的法律的规范制约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一定的文化基础,有赖于植入地人文资源是否蕴含法治基因,有赖于植入地植被对法治精神的兼容性。“逾淮成枳”的现象同样适用于人文世界。“法治的现代化并非一个简单的向欧美国家的认同过程,其间还蕴含着每个国家在各自的历史文化视野中对现代化的不同价值取向和模式选择,还必须对自己的传统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和处理。”民主与法治是西方文化的表征,是西方价值观念的载体,那么,西方文化中的法治精神能否植根于中国厚实的儒家文化土壤呢?以儒家伦理为内核的中国传统文化能否承接和转化这西方法治文化呢?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社会缺乏“法治”的历史传统,即在社会秩序和规范中,“法治”始终未占主导地位,这就必然给中国当代建立“法治”社会秩序带来困难。

四. 借鉴和启示
虽然今天所倡导的法治跟古代的“法治”几乎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古代法家仍然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我们认同的。二千多年前他们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具有客观性。法家所提出的“不别亲疏,不疏贵贱,一断于法”是对法的平等适用的肯定。 法家思想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他们主张公布成文法,法应清晰、简明,具有统一性和稳定性及可操作性和可预见性等。①法家思想的这些积极方面都是值得学习和借鉴,对今天的法治建设是有利的。
同时我们要看到法家的重刑政策和愚民政策,压制议论和****王权的方式,与民主与自由是格格不入的,更不是我们今天要的法治。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及****王权,使得人们观念中缺乏法治的观念。今天中国提倡依法治国,实行法治,但是“法治的落实不在于用法条来取代固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融入到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提高人的法律素质,增强人的法治意识,灌输自由意识、平等的观念乃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任务。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低, 即使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形同虚设。所以,“人”仍然是关键。在古希腊传统文化中,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是与公民的自由和平等以及立宪政体等道德理想联系在一起的。“法律与人性的关系,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也都是从城邦的‘善’来阐释的,从而使法治观具有一种超越法律的特殊性而成为更高层次的理想观念品格。如果仅仅在法律层面而不深入道德理想层,不探讨法律的价值基础和价值根源,无以最终确立法治观。”②权力从属于法律,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否则国家就会丧失其真正的本质和特征。西塞罗有句名言:“我们是法律的仆人,以便我们可以获得自由。”西方人的这些传统告诉我们,他们的“法治”传统与我们的“德治”传统同样古老而长久。中国人选择了(这里的选择并非主观意志)“德治”为其根本,并影响至今,建立“法治”秩序,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西方人选择了“法治”为其根本,也影响至今。但无论以何为根本,都没有离开“人”这个根本的价值主体。这实际上是儒家“德治”文化思想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因此,提高我们每个中国人的“法治”素养和“德治”素养,是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中最根本的任务,也是我们要达到法治目标的根本方法。只有在儒家和法家深厚的文化土壤中取其精华,去其糟泊,才能为今天的法治建设指引一条宽广而平坦的路,也才能被真正得以利用。
儒法之比较及其现代意义

爱与责任师德演讲稿的范文


有所作为是“生活中的最高境界”。 当要面对上台发言时,我们必须写好自己的演讲稿,演讲稿可以总结出我们表达的中心思想,一篇优秀的演讲稿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爱与责任师德演讲稿的范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爱与责任》。

教师是平凡的,教师的责任也是重大的,当我庄重的说出“我是教师”四个字时,我不禁扪心自问,自己该如何去做,才无愧于教师这神圣的称号。

作为教师,我把我的爱奉献给我的学生。我深深地懂得,教师对学生的爱,不能局限于个别的对象,而是面向全体学生。教师所肩负的是对一代人的教育使命,并非对个别人的教育任务。这种责任和爱能超越一切,汇聚成一股无可阻挡的力量。课外活动我负责训练学生的舞蹈,她们都是低年级的学生,天真、活泼、可爱,但也不乏调皮。xxx同学训练时总是动作不到位,吃不起苦,我耐心教育,亲自做示范动作给她看,与她并排一起练习,并且告诉她,其他同学能做好,你也能做好,并且会做得比其他同学好,甚至比老师好。在后来的每一次练习中,xxx非常刻苦,等到去园区参加比赛时。她的积极性比其他任何同学都高,当她得知我们的舞蹈得了园区第二名的好成绩时间,更是开心得跑到我的身边,亲切地“尤老师,尤老师”的叫个不停。

作为教师,我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唐代韩愈曾精辟论述:“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说的就是我们教师教育学生的第一目的是“传道”,即教授做人的道理,第二才是知识技能。我认为教育学生是不是多上几节思想品德课,让学生背诵日常行为规范就可以了呢?不是的。作为教师我们要在日常教学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言谈风貌,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风和学校的校风,教师的形象直接关系着学生素质的培养。“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用自身的榜样作用和人格魅力,让学生佩服,从而仿效。“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我相信合格的教师才能塑造出合格的学生。有的人面对瞬息万变的社会喟然长叹:现在要让课堂对孩子有吸引力太难了。确实,动画片、卡通书、歌星、球星、电脑热、游戏机……此起彼伏,让我们的学生乐不思蜀,让学生身在课堂心在游戏厅,让我们的教育“6+3=0”。难道我们就束手无策了吗?其实,我们老师是有优势的,这是任何媒体都无法抗衡的,那就是教师的魅力——教师的人格魅力、教师的学识魅力、教师的教育艺术魅力……在本月17日举行的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我所辅导的仪仗队在评比中获得最佳创意奖的好成绩。想想训练的那么几天,烈日高照,我和同学们都汗流浃背,但是我坚持站在烈日下,一遍一遍,做着示范动作,皮肤晒黑了,喉咙喊哑了,但我无怨无悔,同学们看到我坚持着,没有一个喊苦喊累,坚持着训练,虽然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次训练,但是由于同学们的认真、刻苦、投入,才取得了这么好的成绩。

作为教师,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用无限的责任来诠释对事业的执著。有那么一位班主任老师,在他班上有一位特殊的学生,这是一位外来学生,但是父母不在身边,这位老师就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看待。星期一到星期五,这位学生吃住都在这位老师家;星期六星期日,这位老师放弃自己的信息时间陪伴这位学生。遇到风雨天气,这位老师总是接她上学,一起回家。为此事曾遭到家人的埋怨、不理解,但是,我们的这位老师无怨无悔。他对得起学生,对得起自己神圣的职业。

有人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说,教师是最需要良心的工作。这颗良心就叫师德。我将永远凭着这颗良心,将把无私的爱和无限的责任奉献给我的学生和所钟爱的事业!

感恩与责任同行的演讲稿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感恩与责任同行》。

每年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就是“感恩节”,再过三天就是感恩节了。“感恩”节我们

倡导的主题是学会感恩与承担责任。

“感恩”顾名思义,就是感谢、颂扬在过去帮助过自己的人,并且尽自己的可能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感恩是一种美德,是一种生活,只有会感恩的人才能承担责任。我们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生活中值得我们感恩的人、事、物还真的不少。

首先,我们要感恩时代。同过去相比,我们的物质生活可以说是极大地丰富了,我们要感念时代的赐予,珍惜现在的拥有,增强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懂得回报社会。

我们要感恩团队。感恩集体中的每一个人给予自己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珍惜团体共有的每一份荣誉和成功。

我们要感恩父母。感念父母对我们生命的赐予,感谢父母的无私付出和美育之恩,对父母长辈多一份体贴、多一份关怀、多一句问候,尽孝心、重人伦、报亲情。

我们要感恩老师。感谢老师对我们的启迪和成长的帮助,感念老师的辛勤付出和教诲。

同学们,如果你心存感恩,当你因没有履行学生的职责而受到老师的批评时,就会虚心接受,因为你知道,老师是真心帮助你;如果你心存感恩,放学时肚子再饿也不会在校外小店铺逗留,因为你知道,要按时回家,家人在焦急地等你;如果你心存感恩,当同学间有了矛盾,哪怕你再委屈,也会用正确的方法去化解,而不是大打出手,因为你知道,同学不是敌人,要珍惜这份友情;如果你心存感恩,当你要钻纪律的窗子时,就会自觉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因为你知道,集体的荣誉要靠每个成员来维护。

有人说:我们要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激老师的教导之情,感激朋友的帮助之意,感激校园里的一草一木、一桌一椅,感激食物、水和空气,感激我们身上的衣裳,感激孕育这一切的宇宙万物,感激创造这一切的劳动者!

感恩是一种情感,感恩是一种责任。一个人,不管他的起点与终点相距多远,只要他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并珍惜它,就一定能成为一个不断进步的人,一个能拥有亲情、友情的人,一个生活快乐、幸福的人。

同学们,请用行动表示我们的感激之情吧!为父母留下一个真心的微笑,为老师留下一点休息的时间,为朋友留下一双支持的友谊之手,为我们自己留下一颗感恩的心。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浅谈演讲与口才的重要


篇一:论大学生演讲与口才的重要性.

论大学生演讲与口才的重要性

文传学院文化传播学系12f编辑出版班陈美如 121035F01030 摘要:现代社会越来越缺少演讲型人才了。即便我们不是从事以演讲为主的职业,我们在表达自己的想法的时候要怎么让别人更容易地认同,也是我们值得讨论的一大课题。作业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离不开演讲与口才,我们关注演讲与口才。

关键词:演讲;口才;

一、引言

一个人敢说话、会说话,还不等于有口才,正如一个人会骑自行车还不是艺术一样,只有杂技演员娴熟的骑车表演才称得上艺术。演讲上是一种综合艺术,要真正掌握这种艺术,并非易事,它包括很多方面的技巧,诸如声音的字正腔圆、吐字归音,形体的动作、面部表情和仪表礼节,控场、应变的方法,即兴说话的诀窍,论辩的艺术,对话的妙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从理论到实践,对演讲的技巧进行系统的学习和运用。

二、演讲与口才的重要性

卡耐基说:一个人的成功85%是靠他的人际沟通和演说能力,只有15%跟他的专业技能相关。

在现代社会中,良好的口才、语言表达能力,是别人正确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获得称心如意的职位,不仅和专业技能有关。很多求职者就是凭借其良好的口才,来获得称心如意的职位;也有很多求职者因自己的口才不佳而被淘汰,甚至处处碰壁。

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说过: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历史和显示早已证明:有时说比写更容易成才,更容易展示自己的才能。比如,你荣幸调到一个新单位担任领导,或当你大学毕业后,分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和那里的每个人相识或很快的使别人了解你。但从你到新的工作单位的第一次见面、登台或讲话起,大家就认识了你。并从你的第一次讲话中,产生了第一印象。如果你能说会道,有很好的口语表达能力,那么人们就会说,新来的领导或大学生是有水平的,讲起话来头头是道,有魄力。那么,听众和同事个个都会对你充满一种新的希望,正是这种新的希望,很容易使你打开工作的新局面。

越来越多的地区、部门、单位在招聘人才、选拔人才时,早已不满足于看档案与笔试,而是一定要再加面试、口试、答辩,甚至还要举行竞选演讲大会。越来越多的以发现与选拔人才为目的的节目主持人大赛、青春风采赛、广告之星比赛、时装模特比赛、公关小姐比赛等等,不但要看漂亮、看身材,也要看口才。在最后一轮决赛中专门有一个展示演讲与口才的比赛项目。这时候,参赛选手必须使劲全身解术、一展口才,才有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从上面可以看出演讲与口才的重要性,但在演讲、说话的过程中,也是有很多的技巧可言的。听一个好的演讲者演讲,可以轻易发现,其说话是非常具有艺术性和技巧的,有时你会感觉到听他们演讲如同聆听一场盛大的音乐会。一个好的演讲者能够紧紧抓住听者的心,让其跟随自己的思维思索,进而影响其一生!正如古人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很多著名的销售者,正是利用说话的技巧来获得良好的销售业绩,从而获得成功的。

因此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更应该具备良好的演讲与口才的能力,掌握说话的艺术和技巧,进而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三、演讲与口才是大学生的社会需求

《毛遂自荐》中说道:一言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这句话就说到了口才的重要性:毛遂就因为敢于自己推荐自己,才得以使他被平

原君赏识,继而闻名于战国时期。这在当代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我国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吴仪,在她任国务委员的时候跟美国的数次谈判后,使美国人由衷的称赞这位“铁娘子”既是国家利益鉴定的维护者,又是坚韧的谈判者。她的卓越的口才能力,使我国至少赢回了上百亿的损失。

具有卓越的口才能力的人拥有更强的说服力,能够更直接、更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所以能够使主体更适应于社会的需要。从社会层面上讲,当代高度信息化的社会需要其主体之间有充分的交流,而口才则是信息化社会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口才能使交流更加有效率,促进社会分工合作的进一步完善,从而为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

无论是在大学内还是在社会中,口才都是极其重要的:

(一)、现在满大街都是拥有学士、硕士学位的大学生,你要想比别人强,首先给人的第一感觉就要好,而口才是最容易表现出自身的魅力所在。如果你口才好,你在同等条件下就比其他人更强。

(二)、随着时代的发展,“祸从口出”已变得相对不重要了,反倒你沉默寡言的话,纵使你有着爱因斯坦般的智慧,也没有人会认识你的。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敢说、敢做的新方式。

(三)、在大学期内,有很多很活跃的大学生,在学生会、在社联或者是在班级中,口才好的人都会处于中央的领导地位。因为有他们的存在,团体活动之类才会变得如此精彩。这也就是说我们要变得口才好,如果还是笨嘴拙舌的话,那我们在当今社会是很难有自己的成就的。

四、大学生口才训练的重要性

(1)良好的口才最好的与人沟通的工具

沟通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很多的途径与方法,但是面对面的交流,语言上的沟通则是最有效的一种。因此,口才的巨大作用也就凸显出来了。

人是社会的动物,我们每个人生活在社会上都会遇到不如意的事,需要和朋友倾诉,以求得他人的关心与帮助;在日常生活中和父母处理好关系,促进家庭的和睦;和亲人处理好关系,以加强和他们的交往?这些就要求我们要学会与人沟通,在沟通中得到帮助,在交流中更好的发展,在这一方面,口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先秦子学时代,百家争鸣,各家开宗立派,授徒传业,靠的是什么?辩论,口才!是老子、孔子、庄子、墨子?的良好的口才成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知识的大萌发,智慧的大飞跃,在那个著述甚少的年代,他们通过语言把自己的想法,学说传授,从而开一时之风。

魏晋哲学所谓的言意之辩,一方主张言可以尽意,另一方面则主张言不能尽意,我觉和口才就有关系了。主张言可以尽意,从一方面说,是强调了语言表达,即口才的重要作用,因为语言可以用来表达自己的想法,把深奥的意表达出来,让别人了解你的思想;而主张言不能尽意的人,可能因为觉得自己的语言能力实在是有限,不能够表达出自己的见解,自己口才需要锻炼吧!我是这样理解的,最起码他们坐在那里清谈,辩论,以理服人,这本身就说明了口才在人际交往方面的巨大作用。

(2)良好的口才现代人才必备的基本的素质之一

现在社会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社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终究会被社会所淘汰,现在的社会要求每个人都要学会

与他人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能够合作以求得更好的发展。我们需要朋友,需要同事,需要战友,甚至需要对手。

早在上世纪40年代,美国人就把“口才、美元和原子弹”看作是在世界上赖以生存和竞争的三大法宝。60年代以后,又改为了“口才、美元和电脑”。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电脑”代替了”原子弹”,而“口才”竟连续独冠“三要”之首,足见其作用和价值非同小可。“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新世纪的人才不应再是“哑巴”人才。在公开场合下说话吞吞吐吐的人,与人交流就紧张脸红的人是无法适应如此高效、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节奏的。新型人才是复合型人才,是会让别人听见、听清楚自己声音的人才,是会表达自己的主见、思想、学术见解的人才。有口才,不一定是人才,但,是人才,一定要有口才;我们可以说,口才是当今人才一个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所以只有善于表达自己的看法,善于说服别人,让别人明白你的意见、接受你的意见你才能真正的属于一个现代人。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口才是一门语言的艺术,是用口语表示思想感情的一种巧妙形式。从个人角度看,懂得语言艺术的人,往往善于准确、生动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办事往往圆满,进而一步步引导自己走向人生的辉煌。反之,不懂得语言艺术的人,不但自己会陷入困境,甚至可能会给所在的单位、部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交际能力和表达能力成为现代人才的基本素质构成。

(3)良好的口才是工作的敲门砖

现在许多企业、事业、机关等部门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很重视口才,把口试作为一项重要程序,把口语表达能力的好坏视为能否进行发明创造的一个重要前提。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社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人际交往越来越频繁。人际间的横向联系大大加强,在社会工作与社会交往中,许多时候需要谈判、辩论、宣传、演讲??。我们的学生不论他们将来从事什么工作,都需要有一定的社会交际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外事工作、商业谈判、法庭辩论、企业公关哪项不用口才?教师、记者、节目主持人、导游、推销员谁个不需口才?就是汽车售票员,商场营业员、宾馆服务员也要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出色。对在校大学生来讲,如果想在社会上有用武之地,找到一个好工作,除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外,会“说话”,即练就一口好口才,能准确地表情达意,将会大大提高其在社会上的生存能力;反之,拘谨木讷,不善言辞会给学生将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4)良好的口才可以使一个人走向成功

据国外科学资料报道,当今科技人员的专业信息50%以上来自于与人交谈等文字以外的渠道。20世纪世界著名数学家维纳办了一个有各种学科朋友参加的“月聚餐会”,通过广泛的信息收集,互补,他创立了“控制论”,而他的朋友后来也都成了电子计算机、人工智能、博弈论等的开拓者。20世纪50年代初美籍华裔著名科学家杨振宁与李政道的宇称不守衡物理学定律的发现,是两个人在一次谈话中突然间萌发的。这之后他们两人开始合作,首先对爱因斯坦的物理学的经典理论——宇称守衡定律提出了质疑,并在理论上推导出推翻这一定律的相反定律——宇称不守衡,认为至少在基本粒子弱相互作用的领域内是不守衡的。他们开创了近代粒子物理学的新纪元,获得诺贝尔物理奖学金。

由此可见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优秀的与人际沟通能力亦成为通往成功的道路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现在社会,你即使心里有多少东西多少抱负,你如果

不能表达出来,被赏识,那些都是零,能做会说,你才能成功。

要想在社会上有所成就,有所贡献,除了具有才能以外,一个人必须要加强自己的口才训练,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建议与意见让别人知道,这样,他才能取得成功。

五、结束语

演讲与口才是一种综合艺术,要真正掌握这种艺术,并非易事,它包括很多方面的技巧,诸如声音的字正腔圆、吐字归音,形体的动作、面部表情和仪表礼节,控场、应变的方法,即兴说话的诀窍,论辩的艺术,对话的妙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从理论到实践,对演讲的技巧进行系统的学习和运用。

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们对演讲与口才有了基本的认识。在掌握这些知识的同时,我们学到的是一门技能,拿到的是一把打开世界的钥匙。在现在即将毕业之际,我们将紧握学到的知识,投身于就业大流之中,将演讲与口才的理论化为实践

致谢

非常感谢雷艳老师在百忙之中指导我的论文,以及感谢所有带课的老师,在短暂的大学时光中,是你们真诚的教悔,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成长,随着毕业的临近,我倍觉这份感情的珍贵,你们在我成长的关键时刻给了我前进的方向和动力。

在这里我真心祝愿我的老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参考文献

[1] 李彦青,演讲与口才[M],专利文献出版社,20xx-10-27 [2] 王雪梅,人类最伟大的声音[J],百度百科,20xx-06-19

[3] 弗兰克-伦兹,说话的力量[M],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11-12

[4] 戴尔·卡耐基 , 人性的弱点[M], 天津中智博文图书有限公司,20xx-05-01

篇二:演讲与口才的重要性

演讲与口才的重要性

内容摘要:卡耐基说:一个人的成功85%是靠他的人际沟通和演说能力,只有15%跟他的专业技能相关。语言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们进行沟通交流的各种表达符号,人们借助语言保存和传递人类文明的成果。一个人语言的的能力,又叫做演讲与口才。口才在如今的社会非常重要的,一个很有才能的人,如果没有一个好口才,不能把自己所想很好的表达出来,也就很难得到别人的肯定与认可。在我们生活中,如何与别人有效地沟通,意味着你能否处理好与家庭、朋友、同事等各种人际关系。良好演讲与口才的能力,能够帮助我们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能够帮助我们能够更好的生活与事业的发展。中国古代有很多著名的辩论家孔子、墨子、韩非子等等,他们中很多人都是凭借良好的口才传播自己的思想的,有的甚至左右一场战争的发生,可见演讲与口才对于我们是多么的重要啊!

关键词:演讲与口才重要性说话艺术技巧

正文:古人云:一言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 良言一句三春暖,恶语一句六月寒!古代的很多著名的名人名言以及重大历史事件,都无不说明一个问题:口才以及说话的艺术与技巧对于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重要啊!在和平时期口才比核武器还要厉害,古代就有很多的辩论家,就是凭借其三寸不烂之舌来左右战争的发生的。譬如: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烛之武退秦师》。春秋战国时期的烛之武就是利用其善辩的口才来避免战争的发生的。故事的大概如下:

公元前630 年,秦国和晋国联合进攻郑国。秦军驻扎在郑国都城的东边,晋军驻扎在郑国都城的西边。在团团包围之中,郑国君主文公连夜召集文武百官商量对策。有个大臣说:“面对两大强国的左右夹攻,我国危在旦夕啦!但是,只要我们能够说服秦国退兵,敌手只剩下晋国,那么我国才能脱险。”郑文公急切地问他:“您说派谁去劝退秦军呢?”那人推荐道:“大夫烛之武。”半夜,天空漆黑一团。在城东,郑文公亲自把烛之武送到城楼上,他命令士兵拿来一只大筐,叫烛之武坐进筐中,上面用绳子吊着,把他徐徐下放到城外的墙根。烛之武偷偷地来到秦营中,一见到秦穆公就伤心地哭了起来。秦穆公喝道:“你是什么人?深更半夜哭什么呀?”烛之武说:“我是郑国大夫烛之武,在哭我们郑国快要灭亡了。”秦穆公说:“这怎么要到我们军营里来哭呢?”烛之武说:“我也是来替你们秦国哭呀!”“你这是什么意思?”秦穆公好生奇怪,“我们秦国快要打败你们郑国了,怎么要你来哭我们秦国呢?”烛之武说:“我们郑国的国土,和贵国并不相连。我们在东,你们在西,中间隔着晋国。所以,我国亡了之后,只能被晋国占领。那时晋国就会比以前更强大,而贵国也就相对地显得比晋国弱了。替别人打仗争土地,最后又拱手送给人家,这合算吗?再说,晋国的侵略野心,哪里有满足的日子,它东边灭了郑国,难道就不想向西边的秦国扩张了吗?秦穆公沉思了一会,说:“你说得对。”烛之武说:“您如果肯解除对郑国的包围,我们郑国从此一定心向贵国,做个‘东道主’,贵国使者在东方道上往来经过的时候,郑国一定尽主人的责任,好好招待贵宾,这对你们没有什么不利啊!”秦穆公立即答应撤兵,并且和烛之武歃血立盟。秦军悄悄班师回国,还留下杞子等三位将军,带领两千秦兵,替郑国守城。晋国文公见秦穆公不告而别,只得也下令撤军。

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说话的能力与技巧的重要性,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故事,譬如:还有《战国策》中的名篇,战国时期的触龙触龙成功说服赵太后让她的爱子出质齐国,解除了赵国的危机的故事。这也印证了《论语》中的一句话:一言兴邦,一言而丧邦!

上面的事例以及各种各样的历史故事,站在古人的角度,利用历史上著名的历史案例充分说明了,对于古人演讲与口才的重要性。其实不仅是古代,演讲与口才是如此的重要,在人们愈加聪明智慧的今天,说话的能力与技巧,也越加发挥其不可泯灭的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良好的口才、语言表达能力,是别人正确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必不可少

的一部分。获得称心如意的职位吗,不仅和专业技能有关,还和说话的能力有关。正如耐基说:一个人的成功85%是靠他的人际沟通和演说能力,只有15%跟他的专业技能相关。很多求职者就是凭借其良好的口才,来获得称心如意的职位;也有很多求职者因自己的口才不佳的而被淘汰,甚至处处碰壁。

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说过: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历史和现实早已证明:有时说比写更容易成才,更容易展示自己的才能。正如有人说:干得好不如写得好,写得好不如说得好,辛辛苦苦干一年不如大会发个言。所以说:时代需要人才,人才需要口才,人才不一定有口才,有口才必定是人才,人才贵在有口才,有口才一定能成才。比如,你荣调到一个新单位担任领导工作,或当你大学毕业后,分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和那里的每个人相识或很快的使别人了解你。但从你到新的工作单位的第一次见面、登台或讲话起,大家就认识了你。并从你的第一次讲话中,产生了第一印象。如果你能说会道,有很好的口语表达能力,那么人们就会说,新来的领导或大学生是有水平的,讲起话来是头头是道,条条有理;有魄力、有气质、有口才、有水平。那么,听众和同事个个都会对你充满一种新的希望,正是这种新的希望,很容易使你打开工作的新局面。相反,你不能说、不能讲,没有很好的口语表达能力,那么给大家的第一种印象就是:此人不怎样的,听了半天也不知道他讲的是什么东西,连几句话也说不清,还不如某某,这样的人能打开工作局面吗?这样,即使你专业水平很高、能力很强,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扭转大家对你的初次见面的印象,这就对你打开工作的新局面起到不良的作用。演讲和口才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都是由于社会的需要才产生的。

从上面可以看出演讲与口才的重要性,但在演讲、说话的过程中,也是有很多的技巧可言的。听一个好的演讲者演讲,可以轻易发现,其说话是非常具有艺术性和技巧的,有时你会感觉到听他们演讲如同聆听一场盛大的音乐盛会。一个好的演讲者能够紧紧抓住听者的心,让其跟随自己的思维思索,进而影响其一生!正如古人说: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念书。很多著名的销售者,正是利用说话的技巧来获得良好的销售业绩,从而获得成功的。

也有很多人因不懂说话的技巧进而在生活中惹得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譬如:有一个人为了庆祝自己四十岁生日,特别邀请了四个朋友,在家中吃饭庆祝。三个人准时到达了。只剩一人,不知何故,迟迟没有来。这人有些着急,不禁脱口而出:“急死人啦!该来的怎么还没来呢?”其中有一人听了之后很不高兴,对主人说:“你说该来的还没来,意思就是我们是不该来的,那我告辞了,再见!”说完就气冲冲地走了。一人没来,另一人又气走了,这人急得又冒出了一句:“真是的,不该走的却走了。”剩下的两个人,其中有一个人生气地说:“照你这么讲,该走的是我们啦!好,我走。”说完,掉头就走了。又把一个人气走了。主人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最后剩下的这一个朋友交情较深,就劝这人说:“朋友都被你气走了,你说话应该留意一下。”这人很无奈地说:“他们全都误会我了,我根本不是说他们。”最后这朋友听了,再也按捺不住,脸色大变道:“什么!你不是说他们,那就是说我啦!莫名其妙,有什么了不起。”说完,铁青着脸走了。

从上面的事例,我们可以知道。具备良好的演讲与口才,掌握说话艺术和技巧,对于我们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的重要啊!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更应该具备良好的演讲与口才的能力,掌握说话的艺术和技巧,进而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篇三:演讲与口才

浅谈如何提升演讲与口才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演讲与口才越来越关注。特别是高速发展的今天,演讲与口才的重视度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有没有良好的口才,已作为衡量一个人素质的基本标准之一。从一个人的口才上往往能看出一个人的综合实力,口才几乎在每一个人的命运里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口才好,有可能改变你的命运。因此,如何提升演讲与口才这个问题也变得至关重要。

关键词:演讲 口才提升技巧

一、 演讲和口才的定义

“口才”一词,远在两千多年前的周朝已有所见。据孔丘门人所撰《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称: “宰予,字子我,鲁人,有口才著称。”正如古时也有将“人才”写为“口材”, “口才”抑或写为“人材”。如宋王明清《挥尘后录(十)》有载:“周望,字仲弼,蔡州人,有口材,好谈兵。”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重视语言表达能力的传统,并已充分认识到口头表达在安邦定国、社会交际中的作用。如我们常说的“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不烂之舌,强于百万之师”便典出刘勰的《文心雕龙·论说》。清朝著名的文艺批评家叶燮曾提出,“才、胆、识、力”是人才成长的重要因素。这里的“才”,其一就是“口才”;这里的“胆”,更是在强调人在社会交往中敢于说话、在大庭广众前敢于演讲的“胆”。 随着人们越来越认识并热衷于口才修炼和培养,口才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一跃成为当今世界十分走俏的一门学问,而它的前身,或者另外一种形式或分支——演讲学,则是一门更古老的学问。中世纪前的中国、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古巴比伦、印度等具有悠久历史文明的古国,演讲已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在中国,演讲这一形式在先秦的古代社会已广泛盛行。中国传世最早的一部政治文献汇编《尚书》里面就记载了盘庚“动员民众迁都”的演说。这是中国至今发现的最早的一篇有文字记载的演说,也是世界演讲史上有文字可考的最早的演说稿。此演说稿分上、中、下三篇。中篇为迁都前的演说,上篇、下篇为迁都后的演说。其中以中篇最为精彩,它无论在构思立意、遣词造句上,还是逻辑思维的演绎、归纳和情感的发挥上,都相当成熟,真切感人。

二、 提升演讲与口才的技巧

首先,先退后进,变守为攻演讲时,特别是当演讲观点处于不利时,为了达到说服听众的目的,在演讲时不妨有意识地退一步,先肯定听众的观点,在获得听众信任的基础上再寻找机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等方法巧妙地提出你的演讲观点,变退为进,化守为攻,从而最终说服听众。

在公元前44年,罗马统帅裘利斯·凯撒被罗马贵族刺杀,为首的是深受他信任的勃鲁托斯。作为主谋勃鲁托斯恶人还先告状。在公共讲坛上大谈杀死凯撒的必要性,

同时把自己说成是正人君子。民众都被他所蛊惑。这时玛克·安东尼却用演讲说服听众接受他的观点的。

面对勃鲁托斯蛊惑人心的演讲,面对不明真相的市民,安东尼心里清楚,此时,他既不能马上歌颂凯撒又不能立即攻击勃鲁托斯。于是,他说:“我是来埋藏凯撒,不是来赞美他。”然后他又开始赞扬勃鲁托斯。这样的演讲无疑适合当时的气氛,不会引起听众的反感和反对。接着他又说:现在我得到勃鲁托斯的允许,在凯撒的丧礼中说几句话。他是我的朋友,他是那么忠诚公正;然而“正人君子”勃鲁托斯却说他是有野心的,他曾经带许多俘虏回到罗马,他们的赎金充实了公家的财库,这是野心者的行径吗?穷苦的人哀哭时,凯撒为他们流泪,野心者会这样仁慈吗?然而“正人君子”勃鲁托斯却说他是有野心的,卢柏克节的那天,我三次献给他一顶王冠,他三次都拒绝了,这难道是有野心吗?然而“正人君子”勃鲁托斯却说他是有野心的。

安东尼摆出一个一个的事实,讴歌凯撒的伟绩,一层一层地剥去勃鲁托斯身上的画皮,在场的市民渐渐的被他的演讲所打动,认为凯撒死得冤枉。这时他走下讲坛,叫在场的市民围绕在凯撒的尸体四周,把剑刺的洞孔指给大家看,当他指到勃鲁托斯刺的伤口时,他说:好一个心爱的勃鲁托斯!这是无情的刺穿心脏的一剑!这一剑让伟大的凯撒倒下了!残酷的叛徒却在我们头上耀武扬威……安东尼的话音刚落,讲坛四周呼声四起,这时安东尼宣读凯撒的遗嘱:他给每一个罗马市民七十五德拉马克。他还把台伯河这边他的花圃和果园赠给你们,成为你们世袭的产业,供你们自由散步和游息之用。这样一个凯撒,几时才会有第二个呢?

市民们再也听不下去了。他们在市场上奔跑,抓起凳子、桌子,堆成了一座火葬柴堆。他们把凯撒的尸体放在上面,在柴堆上点着了火。当柴堆烧旺时,他们抽出燃烧着的木头,向阴谋者的房子冲去。勃鲁托斯等阴谋者仓皇逃出城外。

安东尼的演讲彻底征服了与他意见相左的听众。他的成功,与他演讲时运用了先退后进、变守为攻的技巧是分不开的。

其次,有的放矢,迂回出击。当演讲有可能引起争议时,找准途径是特别重要的。途径不对,就可能引发听者的敌对情绪,话还没出口,演讲就已立于失败的境地。途径选对了,演讲才能充分的说服听者。

演讲时应当分析你的听众。一般演讲的听众可以粗略分为三类:与你持有相同观点的;处在观望中的;与你观点相对的。同意你观点的听众用不着你花力气去说服;处在观望中的听众可能被你条理清楚,令人信服的演讲改变立场。你的演讲面临真正挑战无疑来自最后一类听众,因此你必须找准途径,让这部分人放弃自己的观点,接受你的演讲。演讲前必须充分分析听众,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佳途径,把演讲的重点放在那些处于观望、尤其是与你意见相左的听众身上,做到有的放矢。同时,你还必须尊重听众自己已有的观点,不能在演讲时开门见山地迎头痛击。

最后,因势利导,激发共鸣要使听众心服口服,在演讲时不可违背听众的意愿,

采取逼迫,威胁的手段要听众接受你的演讲,应当牢记的是:当观点能够引起听众共鸣时,你的演讲才会被听众接受。

三、、演讲与口才的注意事项

(一)克服自己心中的阴影

很多的人一面对讲台或者观众,就会有种畏惧的感觉,只有战胜了这种畏惧,才能谈得上是演讲,毕竟说话畏畏缩缩的讲师,大家肯定不喜欢。练习是克服紧张的最好方法。首先是录音,录下你的演说并进行审定,自己鉴定和改正演说中的漏洞和结巴部分,下次才会更有进步。其次是排练,在正式演讲前的几天前到演讲地点进行排练。要准确认真地练习演讲,假装下面有观众,使用麦克风。如果你的演讲要穿着正式。

(二)语音语调平和

一般在公众前讲话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人讲话生动、活泼,起伏跌宕,耐人寻味,听众喜欢听,听的明白,也容易产生联想、便于记忆;而另一种,犹如催眠曲,易于让听众悍然入睡。而这其中的症结在于,语音语调的运用,同样的一篇演讲稿,两个人演讲,善于运用语音语调者讲的抑扬顿挫,激情澎湃,或感情充沛,发人深思。而不善于运用语音语调者,则会让人倍感枯燥无味。

(三)语气的感情基调要有变化

基调,指作品的基本情调,即作品的总的态度、感情,总的色彩和分量。

作为演讲者,必须把握住作品的基调,并在理解感受和语言表达的统一中,在情与声的统一中使演讲辞的感情基调得到完美的体现。

每一篇演讲辞的情感基调都应该给人一种整体感,应该是部分、段落、层次、语句中具体思想感情的综合表露,即具体感的总和。没有整体感,具体感就容易给人一种支离破碎的感觉;没有具体感,整体感也会显得空泛僵直。罗丹主张把生命的细节包括、融化在整体中,是很有道理的。曾有人试图为断臂维纳斯女神像重塑一双完好的手臂,但总不如意,无论如何设计,似乎都比断臂维纳斯逊色许多,大概也就是因为具体感妨碍了整体感,于是只能不再去做这“因小失大”的事了。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雕塑,也适用于演讲辞的写作。当然,对于演讲者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可以说,把握基调,就是理解演讲辞固有的情感,结合自己的感受并把它体现于演讲之中,才算把握了基调。要把演讲辞中蕴涵的态度分寸、感情色彩表达出来,应该把演讲者的理解、感受、态度、感情融入到作品语句里,这其中,不仅要有具体感,而且要有整体感。否则,演讲只能停留在简单的、毫无感染力的“读字”水平上。

(四)演讲的内容尽量通俗易懂

弹琴看听众,说话看对象。演讲时心中要有听众,意识到自己是讲给他们听的。如果他们是普通的工人、农民、市民,就必须使用通络易懂的语言,尽量少用专业术语,更不可咬文嚼字,听众不易接受。如果听众文化素养较高,语言就可文雅些做到雅俗共赏,那将使你拥有更多的听众。为了便与群众交流,受到欢迎,演讲语言首要的还是通俗易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演讲稿范文


所有改变,都源于对改变本身的强烈渴望。当我们即将上台演讲前,我们可以写下自己的演讲稿,演讲稿的好坏影响着别人的印象,演讲稿是怎么样写的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演讲稿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各位领导:

大家好,今天有幸站在演讲台前与大家共同探讨有关城市创卫的话题,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共同创建一个文明卫生、绿色和谐的生存环境,构建一座美丽的花园式卫生城市,是我们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铿锵玫瑰在创国卫中争艳夺目》。

在改革开放的号角下,FX人民乘着精神文明的春风,正经历着翻天覆地的巨变。当您沐浴在清晨和谐的晨风中时;当您沉静在夜幕的宁静中时,您可曾经留意过她日新月异的变化?一座座花园式住宅小区拔地而起;一条条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大街宽广平整;不久前还是荒芜贫瘠的土地,如今一座风景秀丽的绿地广场已经崛地而起;不久前还是杂草丛生的臭水沟,如今却成了一条现代化的商业步行街。清晨,鸟语花香,到处是晨练的人群;傍晚,万家灯火美不胜收,一派祥和安宁!多么和谐美丽的一幅图画呀!可是,当我们尽情享受城市带给我们方便和繁荣的时候,当我们踏着经济腾飞的步伐,感受翻天覆地变化的时候,您可曾看到过,也有不和谐的音符飘荡在这座城市的上空。漂亮的街道后面,还堆藏着太多的污垢需要及时清理,宽阔平整的马路上还有果皮纸屑伴着晨风四处飘荡,时尚的霓虹灯下,还有随处可见的陋习。 您可曾意识到,我们也有维护城市文明卫生的义务和责任,城市是我家,创卫靠大家!那么,在洁净的街道上,突然飘来一片纸屑,一个塑料带,您会主动的把它拣起来吗?当您漫步在公园、广场,会自觉的把吃剩的果皮扔进垃圾箱吗?当您在为孩子讲着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时候,是否自己也在躬身力行?

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情,铭刻在我的记忆中,时刻在鞭策着我的言行,前几天,我在回家时,走在东大街上,路过一个垃圾箱的时候,看到垃圾箱外边有一个空饮料瓶,我当时没在意,继续往前走,“妈妈,这个饮料瓶要扔到垃圾箱里,老师说我们正在创建卫生城市”——稚嫩的声音如同六月的惊雷划破了长空,在我耳旁惊响,我惊奇地转过身,看到一个天真无邪小女孩把刚才的那个饮料瓶放进了垃圾箱,当看到孩子的小手正拿着瓶子扔进垃圾箱的时候,当孩子的母亲一边露出对孩子赞赏的目光一边向我透出歉意微笑的时候,我的脸红了,我被小女孩的行为深深的打动了,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自责!小女孩的行为向我们诠释了一个讲了不知多少遍,却都从来没有认真去实践的言论,那就是爱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只有从自己身边的小事一点一滴做起,从自己做起,投身创卫,才能美化我们的家园。

从那个小女孩身上,我看到我们无数个女性投身创卫的身影,我看到了我们FX创建卫生城市的美好前景。作为城市的一员,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女性,我们都应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齐心协力,共同奏响这曲争当创卫先锋的凯歌!

还记得吗?在去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教育强市中,全市广大女教育工作者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用言传身教启迪了无数个学生的心灵,广大女环卫工作起早摸黑,辛苦劳作,为我们清扫出干净卫生的美好环境,正是有这些伟大女性的共同努力,我们把一块块金字招牌搬回了自己的家园,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了一道美丽的金色光环。广大新时代的女性,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一定能够做好各项工作,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当中国女足的姑娘们用洒在绿茵场上的汗水,辅就了一条通向世界的金光大道时,人们亲切的把她们喻为铿锵玫瑰。今天我要说,奋战在创卫一线的平凡而又伟大的女性,是我们FX的铿锵玫瑰。让我们共挽手、争努力,在争创国卫中,让生命之花永远绚丽多彩,事业之树永远挺拔青翠。铿锵玫瑰,永远盛开!

谢谢大家!

演讲与口才


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如果即将面临一场演讲,因此在演讲之前就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稿子,演讲稿可以将想法清晰地表达出来,写好一篇演讲稿要注意哪些呢?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演讲与口才,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智慧树平台-演讲与口才-答案收集

第一章 口才概述

1.1成功与口才

1.2口才类型及构成要素

1.3口才的功能

1【多选题】(5分)

(选择题)以下有关口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口才是公民必备的技艺

B、口才是一种综合能力

C、口才是综合素质的结晶

D、口才是社交中的实用技能

2【单选题】(5分)

高级口才不仅要会说话,而且要说好话。

A.正确

B、不正确

3【多选题】(8分)

有口才就是有效地用艺术的手法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做到( )。

A、言之有理

B、言之有物

C、言之有序

D、言之有文

E、言之有情

4【多选题】(9分)

有口才的人需具备的7要素分别是德、 、学、识、 、情、。

A.才

B.胆

C.知

D.体

5【单选题】(5分)

在当今社会,口才代表一个人的力量和价值,但并不意味着口才可以提高一个人成功的概率。 A、正确

B、不正确

6

【多选题】(9分)

口才的类型在应用上可分为竞选演讲、调查采访;在形式上分为、、主持、辩论。

A.讲座

B.日常谈话

C.朗诵

D.演讲

7

【多选题】(5分)

一般来讲,口才语言类型包括( )等。

A、有声语言

B、书面语言

C、无声语言

D、类语言

E、时空语言

8

【多选题】(10分)

口才的构成要素包括:口头语言表达能力,,体态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认知思维, ,人际交往意识,人格魅力,知识面、阅历和智慧。

A.听话能力

B.临场发挥能力

C.情感表现能力

D.语言组织能力

9

【单选题】(5分)

人的情感表达的构成可表示为:17%语气词+38%声调+45%体态。

A、正确

B、不正确

10

【多选题】(8分)

口才沟通的三要素包括说话者、、听话者;如果是四要素,则还需加上 。

A.信息

B.媒介

C.环境

D.目的

11

【单选题】(5分)

口才的功能主要有社会沟通功能和 功能。

A.锻炼胆识

B.提升内涵

C.展示自我

D.艺术审美

12【多选题】(5分)

一个成功的演讲,要想获得感人的效果,需要一定的方法,以下选项属于有效方法的是。 A、找对目标,使听众对你的话题感兴趣

B、内容和自我感觉不需要一致

C、生动亲切,传达内心的感受

D、压抑自己的真正情感

E、做正确诚恳的评价

F、用“我们”来称呼

G、采取低姿态

13

【多选题】(8分)

以下选项中属于创建良好的口才培养环境的方法的是

A、驾驭自己的谈吐

B、建立自己的风格

C、塑造最佳自我形象

D、接受自然的自己

E、培养自信心

F、坚持以科学的方法为指导

14

【多选题】(5分)

以下属于说话的目的的是

A、激起听众的行动

B、提供知识和信息

C、引起共鸣、感动与了解

D、让听众感到快乐

15

【多选题】(8分)

一个人在培养口才并建立自己的风格时应恪守的法则有( )。

A、态度自然

B、言而有信

C、说话简明扼要

D、处事公平

E、运用机智

第二章 演讲本质

2.1演讲本质及类型

2.2演讲的特点、作用及功能

2.3演讲特征

1

【单选题】(10分)

演讲的要素包括演讲者、环境、信息、听众、反馈、互动等,一般来讲演讲的目的包括影响人和感召人而不包括教育人。

A、正确

B、不正确 2

【单选题】(5分)

演讲的四大环节和要素是指演讲者、听众、环境和 。

A.媒介

B.形式

C.内容

D.互动

3

【单选题】(10分)

演讲从表达形式上将可分为命题演讲、即兴演讲和。

A、论辩演讲

B、学术演讲

C、生活演讲

B.现实性

C.道德性

D.丰富性

5

【单选题】(5分)

演讲的作用包括促进作用、教育作用和美感作用。

A、正确

B、不正确

6

【单选题】(5分)

演讲不仅能够促进人才成长和社会文明,而且能够促进历史转变。

A、正确 B、不正确

7

【单选题】(10分)

演讲的功能包括社交功能、调适功能、

A.主体功能

B.方向功能

C.渗透功能

D.激励功能

?8

【单选题】(15分)

以下关于演讲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演讲既是教育别人,又是自我教育

B、演讲歌颂真善美,不仅形式和语言要美,而且态势也要是美的

C、演讲就是要说服听众接受你所讲的信息并有所行动 D、演讲的社交功能是指演讲能够传授知识、探讨学问、宣传成果及交流经验

9

【多选题】(10分)

下列选项属于演讲的特征的有( )。

A、演讲包括了三方人物,四重联系,五个环节

B、演讲是一种独白式的现实活动的言态表达

C、演讲者语言必须具备措辞准确、声调清晰、体态得当、感情真挚等素质

D、演讲的适应面广,实用性强而且极富鼓动性 10

【单选题】(5分)

演讲的四重联系是指演讲者与听众的联系;听众与听众之间的联系; ;演讲主持者与演讲者之间的联系。

A.听众与评委之间的联系

B.听众与演讲主持者之间的联系

C.演讲者与演讲者之间的联系

D.听众与现场负责人之间的联系

11

【单选题】(10分)

以下说法中有误的是

A、演讲属精神实用艺术,侧重于宣传鼓动;朗诵属表演艺术,侧重于欣赏。

B、演讲的选题有很强的现实性、时代性;朗诵的材料有很大的超越性。

C、演讲不仅是表演,而且是表现,要注重情绪的表达,最好的演讲者是眼泪共同挂在他和听众的脸上;

朗诵同样也需要有起伏。

D、演讲讲究激情,要有高潮;朗诵追求意境,其语言属舞台表演语言。 12

【单选题】(5分)

演讲与口语表达能力是密不可分的,从事演讲活动的人必须具备口语表达的能力,可以说“演讲是口才中的口才”。

A、正确

B、不正确

第三章 演讲的听众

3.1听力技巧

3.2听众心理及类型

3.3演讲的技巧

篇二:演讲与口才_心得体会1

《演讲与口才》学习心得

在我以前的认知里,演讲与口才其实就是在很多人面前的讲话和自己说话的口才,自我开始接触这门课程的时候,我慢慢发现自己的理解是很浅显的。其实《演讲与口才》这门课程不应该作为一门选修课,应为对于大学生来说,这门课程对于未来大学生进入社会是很有必要的。比如说:应聘岗位的时候,如果你能给对方很好的第一印象,那么你被录取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当你被录取了,进入公司之后,如果你能很好的与老板员工交谈,给所有人一种良好的印象,那么在公司里你就会有很好的发展。所以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认真掌握《演讲与口才》这门课程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什么是演讲与口才了?演讲与口才已经成为一门艺术,可以让人获得成功的艺术。这次选修课我选择了演讲与口才,因为口才是一种艺术,一门科学,一种能力的表现,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的体会。以前我觉得口才就是讲话,只要会讲话,便是有口才的人。但看完书后我明白其实并不是,不能仅从表面去理解演讲与口才的意义。书中阐述了口语艺术的特征和基本法则,从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对学生进行说话、演讲、辩论、语言交际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对口才也有了更全面的认识,知道了口才在现代社会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如此说来,说话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而要把话讲好就更难了。一言可兴邦,一言也可抵三军,言论的力量是巨大的。还有老师的课堂授课,使我感受到了演讲这门课程的重要性,对我们潜在的社会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我们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交流思想、沟通感想,最直接、最方便的途径就是语言。我们通过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很多时候,我们在私底下可以口若悬河,但一但站在讲台上讲话时,就会出现脸红耳赤,说话断断续续、语无轮次的尴尬情况。而一个好的演讲者演说家会很好的打破这种局面,因为他懂得如何在各种场合实时适时的转变,这种转变就会很好的使我们适应和改变。

演讲是要有欲望的,也就是说要有表达的欲望,如果没有演讲的欲望,永远练不好口才。可以说每个人天生都有讲的欲望,从人呱呱坠地,吖吖学语开始就有了这种冲动,后来可能是由于社会、个人的原因,因讲不好,就不敢讲、不愿讲了。但是,演讲冲动是原始的,有些人只是没有机会而已。就如同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一旦醉酒,就会酒话连篇一样,酒就是催化剂,就是开启话匣子的钥匙。想讲,是需要培训的,一旦有了第一次的讲,就会有第二次表达的冲动。所以,培训口才,应该先培养讲的兴趣开始,让人产生充分表达的愿望,只有想讲了,才能可能走上演讲的讲台。

演讲课是一门实践课。如果是只讲理论,而不登台演讲,则理论再好,也是空洞的,没有实际效果。敢于登台亮相,大胆讲出来,才能达到真正的效果。所以说,演讲关关键的问题是胆子要大,不要把面子看得太重,不要怕丢面子,不要担心别人的看法,只有大胆地讲出来,才能锻炼口才,否则是珍珠深埋,宝剑藏匿匣中。演讲的根本问题就是胆子要大,也就是要突破心理障碍,能够战胜自己,就如同面对敌人要有奋勇当先的勇气,敢于亮剑。能够做到这一点,演讲

就成功了一半。有些人只所以惧怕演讲,就是迈不出这第一步,突破不了这道心理防线。所以,初学演讲的人,就要从站起来、走上台、讲出来练起。

提高口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总之,要开口,把自己想讲的话讲出来,不用在乎讲得好与不好。努力了,总有一天会有收获。让自己站在讲台上向无数的听众诉说自己的心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所有人的内心产生共鸣的梦想得以实现。

在西方有位哲人说过:“世间有一种成就可以使人很快完成伟业,并获得世人的认识,那就是讲话令人喜悦的能力。”所以《演讲与口才》这门课程对于我们而言不仅仅是一门普通的选修课,而是一门人生必不可少的艺术。

篇三:演讲与口才心得体会

演讲与口才心得体会

众所周知,当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要来越高,已经不仅仅限制在知识和技术的掌握上,与人的交往也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交际能力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这次参加院部干事培训课我们一起培训学习演讲与口才,我真心的觉得口才是一种艺术,一门科学,一种能力的表现,这是我参加完这次培训后的体会。以前我觉得口才就是讲话,只要会讲话,便是有口才的人。但参加培训后我明白其实并不是,不能仅从表面去理解演讲与口才的意义。在培训中阐述了口语艺术的特征和基本法则,从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对学生进行说话、演讲、辩论、语言交际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对口才也有了更全面的认识,知道了口才在现代社会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如此说来,说话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而要把话讲好就更难了。一言可兴邦,一言也可抵三军,言论的力量是巨大的。特别是在课后我浏览了蒋维老师的很多文章,使我感受到了演讲的重要性,对我们潜在的社会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我们的世界里,人与人之间交流思想、沟通感想,最直接、最方便的途径就是语言。我们通过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很多时候,我们在私底下可以口若悬河,但一但站在讲台上讲话时,就会出现脸红耳赤,说话断断续续、语无轮次的尴尬情况。而一个好的演讲者演

说家会很好的打破这种局面,因为他懂得如何在各种场合实时适时的转变,这种转变就会很好的使我们适应和改变。

有这样一些人,不敢开口说话,怕被人笑。若与陌生人在一起更是闭口无言,沉默以对。造成这样的原因,不仅仅只是怕被人讥笑,还有其他许多原因:可能是从小缺乏集体生活,习惯一个人,对别人不太了解;可能在某个场合说话产生了不好的效果的阴影,因噎废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可能是觉得自己口才较笨,表达往往词不达意、言不中的,因而产生了少说为佳或者干脆不开口的想法。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归其全部,无外乎一条,那就是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首先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减轻自己的负担,不要把自己的目标定的太高,降低求胜动机,做到轻装上阵;要保持积极的情绪,用积极自我暗示的办法,不断强化必胜的信心与信念,养成一套独特的思维习惯;演讲时要把要把注意力从自己身上移开,冷静的处理怯场,深呼吸30秒,给自己勇气,默认自己是最棒的。

提高口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长时间的努力,需要你不断地暗示自己,克服自己的恐惧,相信自己。总之,要做到要开口,把自己想讲的话讲出来,不用在乎讲得好与不好。努力了,总有一天会有收获。让自己站在讲台上向无数的听众诉说自己的心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所有人的内心产生共鸣的梦想得以实现。


国家励志奖学金表彰大会上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09机电一体化班的,我叫仝麦佳。今天我站在这里代表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发言,感到无比荣幸和激动,借此机会感谢曾经帮助我们的人。

首先感谢党政领导,为了确保我们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那些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进而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学习,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其次感谢的是我的父母!生我养我的父母,是他们教会了我怎样走路、咿呀学语、吃饭等等,可以说他们是我的第一任老师。虽然这些是最基本的,但却是最重要的。我记得自从我上中学后,我的父母就很少管我了。他们说:“你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由于初中成绩优秀顺利考上了县重点高中。本想高考后能进入一所本科院校,可事与愿违,走进了一所专科学校,也就是贵校阜阳科技职业学院。

还记得大一报到时,由于第一次出远门,我妈妈非得亲自送我,我说不用了。正好我姐路过阜阳,叫她送我好了。临走前,妈妈再三嘱咐我,印章,妈妈不在你身边,要好好照顾自己,要和同学把关系处理好,吃点小亏也没啥,吃亏是福吗?妈妈还说:“在外面动不动就需要钱,上个厕所还得5毛钱呢?如果没钱了,给家里打个电话,让你爸去县城给你打过去,可别苦了自己。这时爸爸该嘱咐我了,在外面要争气,也许这是你最后一次上学的机会了,要好好学习,只有学到了真本事,将来才能在社会上有发展的潜力。爸爸还说:“交友要慎重,不要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交往,不要一冲动就和人打架,记住打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一定要学会智取,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听了爸妈的一席话,我明白了外面的世界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好,凡是留个心眼。打心眼里感激父母的提醒!我说,爸妈你们放心吧,孩儿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再次感谢的是我的导师!是他们教会了读书写字以及为人处事。上小学时,老师经常教导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上中学时,老师教导我们要刻苦学习,学会学习,将来上个好大学,继续深造。由于我性格内向,生性胆小,不敢在众人面前讲话。还记得上初三的一次朗读比赛,虽然活动小,但意义重大。(名人名言 )我的语文老师叫我站到讲台上去读,当我站在讲台的那一刻我心里发慌,读不成句了,于是赶快跑下来。当时我的语$2老师就说:“去讲台上再读一遍,要相信自己,敢于在大家面前讲话。”尝试过后,发现内心平静了下来。虽然那只是一小步,但在我人生意义上却是一大步。真的感谢他对我的鼓励和支持!

还记得高中的一位老师,是他解开了我心灵的那扇门的枷锁。由于当时我心里出现了问题,我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一开始我只说了一些平常的现象。也许他看出来,我心里一直都不愉快。于是,他问了一些较为敏感的话题,我说着说着竟然哭了,那天我流泪好多泪。他说:“你这个人太封闭了,心理面的事找不到合适的人去倾诉。自从那次之后,我心灵的那扇封闭的大门终于敞开了。大家都知道,一个闭关锁国,搞发展,慢慢会落后,落后将会挨打。一个人也一样,如果你不与人交流、沟通,你将会变得孤陋寡闻,终将被社会淘汰。只有打开心灵的那扇门,通风换气才会充满生机活力。真的很感谢这位老师,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

升入了大学,来到了阜阳科技职业学院。或许有人会问,这就是阜阳科技职业学院。我说阜阳科技职业学院怎么了,它在不断的发展而且很迅速为社会输送了一批一批人才。在大学里授课方式改变了,老师教导我们的不仅是书本上的知识,同时还有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大学老师教导我们怎样做人处事,发现问题怎样解决问题,以及自己的责任心、能力、形象、团队精神、定位等等。有些事不是你会不会做的问题,而是你敢想不敢想的问题。真的让我们领略了老师独特的一面。

最后感谢的是我的同学朋友!无论我生活上还是学习上遇到了困难时,他们很乐意伸出援助之手,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度过了一道道坎。由于我空间想象力比较差,实践较少,在学习AutoCAD、UGNX—CAD、UGNX—CAM、pLC、单片机等方面遇到了一个有一个障碍。有时为了解决一个问题,比别人花一倍甚至更多实践才能做好。有时我考虑问题太偏激,钻进去了。幸亏同学们的提醒和及时的帮助,让我从逆境中走了出来。平时,我同学也经常提醒我,麦佳你做事时要讲究速度,否则你将会失去很多机会的。真的很感谢你们的温馨提醒,我的坏习惯会慢慢改变的。我会将爱心传递下去的。

谢谢大家!我的发言完毕!

最后祝愿学院领导、老师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

文章来源:http://m.fw92.com/f/31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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