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聘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章程》和学校、院(系)发展的具体需要,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聘期内的工作目标,对乙方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
(二)对乙方在聘期内的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创造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根据《章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解除聘任合同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的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四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五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履行院(系)教授委员会教授的岗位职责,完成应聘岗位的工作目标;
(二)《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六条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果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须征得对方同意。
第七条 聘期内如果发生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 聘任期满,如甲方对乙方聘期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或另行签订聘任合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行终止:
(一)聘任期满,双方没有续订合同;
(二)乙方达到法律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条件。
第十条 一方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按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支付给对方相当于乙方岗位津贴额度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区域范围东到__________路,西与__________,与__________,北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党的领导,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 管理事项范围:(包括共用场地、公共设施及纳入物业管理的其他共同事项,凡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事项应详细列举)。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管理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推选代表,由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督。
第四条 业主委员会宗旨: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安全、整洁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 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十三名。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四人,执行秘书一人。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如今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
2.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执行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
3.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4.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的合理使用。
经业主代表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1.采用投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单位管理物业,并代表全体业主与其签订合同;
2.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
3.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
4.维修基金的使用及维修基金不够使用时,提出筹集维修资金方案;
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业主代表大会给予其成员的津帖分配;
7.业主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义务:
1.按时筹备和召集业主代表大会;
2.向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4.向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维修基金,以及其管理的业主其他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5.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建议和质询,接受业主监督;
6.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场地的管理使用制度,维护业主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制止损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
7.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区域的物业管理制度;
8.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保障本区域内物业管理目标的实现;
10.业主代表大会要求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委员会研究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本章程的宗旨规定并事先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十一条 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召开委员会会议。
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会成员有一票表决权。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贷款方:________(盖章)
借款方:_________(盖章)
保证方: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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