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序号产 品 名 称规 格 型 号数量单价小计
1
2
3
4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上海区域内客户,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计元给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合计元给甲方。
2、 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
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XX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 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甲方:乙方: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合 同 章:
签 订 人:签 订 人: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北京世华天地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阳光家庭365》的版权有效性及开发与推广权利,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音像教材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保证《阳光家庭365》版权的有效性;
2、 免费为乙方提供推广产品所需的宣传样单;
3、 甲方在确定客户将金额存入到指定帐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货;
4、 甲方负责邮寄及相关费用,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5、 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6、 如发现vcd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为第三方调换;
7、 为乙方免费提供《阳光家庭365》讲座系列样品全套,不退。
二、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独立、积极进行《阳光家庭365》的推广及销售;
2、 在经营过程中,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反馈经营情况及市场销售状况;
3、 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形象之事;
4、 乙方收到第三方征订的信息后,应立即与甲方沟通;
5、 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盗版行为,发现盗版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 合作方式:
1、 乙方通过自有渠道代理推广销售甲方《阳光家庭365》教育系列。
2、 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传真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为客户提供全额发票。
四、 结算方式:
1、购买商通过甲方帐户直接汇款。
2、《阳光家庭365》教育系列产品种类及价格:
系列一:《阳光家庭365--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3-12岁孩子的家长使用(vcd 10张)价格:168元/套
系列二:《阳光家庭365--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10-18岁孩子的家长使用(vcd 10张)价格:168元/套
系列三:《阳光家庭365---如何把孩子引向成功》(vcd 6张) 价格:98元/套
3、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该价格的 折优惠。
4、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将乙方应得税后佣金汇入指定帐户。
五、违约责任及终止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非法产品视为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擅自加印、复制甲方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做出中止合作的决定。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签。
3、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五、协议有效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2.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续签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10天提出,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后,则合作协议可以续签。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mail: e-mail: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 商标,商标所有人为 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 吨,年销量不低于 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 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 %向乙方提供 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 吨,订货应提前 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 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 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签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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