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买卖契约书
轿车买卖契约书出卖人xxx(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xxx(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xxx(以下简称为丙方)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xxx、xxx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xx市x区xx路x号xx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xxxx元整。
(二)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xxxx元整。
(三)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xx元整。
(四)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xx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契约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xx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本件买卖成立后甲方对于买卖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契约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 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契约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xxxx年x月x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自本买卖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xx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该项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本件买卖费用议定负担如下:
(一)本买卖契约印花及公证费增值税均由甲方负担。
(二)本买卖工厂建筑物产权移转登记及工厂名义变更登记诸费用则归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本件买卖嗣后不论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契约或主张买回等情况。
第十五条 本件买卖标的物如下:xxx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x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买方(乙方):xx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址:
保证人(丙方):xxx印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出卖人×××简称甲方,承买人×××简称乙方,兹为××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货××件卖与乙方,约定××××年×月×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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