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户,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该单位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你方签订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我行已接受该单位委托,愿保证该单位按上述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支付租金)。如该单位不履行合同,按期不支付规定款项,我行愿承担担保责任。按合同规定代为支付款项(或租金)。我行担保额度随委托人向贵单位付款而相应递减。
除本保函固定条款中规定的终止保函效力的条件外,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担保银行也可撤销保函:_________。
担保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 元予甲方,余款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付清,每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条件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一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 产品交付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卖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xx(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xxx(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xxx(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本合约的标的物xx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xx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xx元
(2)余款xx元
(3)月息xx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xx元予甲方,余款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止,每月x日前各支付xx元。
第三条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x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xx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x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xx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即失去对xx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甲方):
地址:
买方(乙方):
地址:
保证人(丙方):
地址: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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