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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样本。

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工作进度,我们常常需要书写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用来达成目标或者完成某件事的方案,做好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胸有成竹。关于工作计划的书写有哪些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2020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样本》,欢迎阅读,供您参考。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x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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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完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职责;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以及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监督等医疗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以及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监督等医疗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重点目标

(一)进一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卫生防病意识。

(二)强化日常卫生监督,大力开展清洁城乡行动,县城卫生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乡镇卫生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三)搞好各项专项整治,重点是食品添加剂、餐饮单位炮制鲜榨饮料、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打击非法行医、重要节日、重大接待活动等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卫生安全。

(四)继续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点带面,促进卫生条件的改善。

(五)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全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七)积极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改善全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条件。

(八)完成驻片区卫生监督执法室建设工作。

(九)继续开展效能建设、作风整顿、信访等工作,即做到严格执法,又做到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形象。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一是推行派驻制度,全力推进派驻制度顺利实施。竹园、青溪、关庄、沙洲等四个中心镇设置派驻机构,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达到强化基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执法监督协管制度,增强基层卫生执法监督巡查力度。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借助外力强化培训。要利用浙江援建人员的有利时机,开展专题培训,强化交流学习,学习他们的先进管理经验、执法理念,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集众家所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三是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深入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监督员和乡镇协管员要通力配合,大力加强巡查,完善一户一档工作,做到辖区内的家底清、情况明。督促各餐饮业单位改善流程布局,避免食品制作存放过程交叉污染,增设卫生设施,使之具备基本的“三防”设施、“保洁”设施、“消毒”设施,满足食品加工需求;指导督促各餐饮业单位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登记管理达到100%。二是加强旅游黄金周、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强化对旅游景区内的餐饮单位和农家乐的监督检查,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餐饮业、食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要强化学校新改扩建的预防性卫生审查,从建设选址、设计布局等入手,全程跟踪,确保建设达到卫生标准。二是全面推进学校食堂建设,提前介入,强化指导服务,规范流程布局,完善设施设备。三是强化人员管理,杜绝无证上岗和带病上岗,不断提高其卫生知识和安全意识。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食品留样登记、食品试尝等制度,严禁制作销售凉菜、亚硝酸盐制品及伪劣变质原材料加工的不合格食品,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责任落实,责任到位。五是加强学校传染病、公共卫生监督与预防工作,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在课程安排内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
(六)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集中式供水站和学校自备水的监督检查,督促所有供水单位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立严禁事项告示牌,改进供水工艺,增添消毒设施,加强饮用水的消毒工作,督促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进一步落实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配合,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

(七)加强医疗执业监管,保障医疗安全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全面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医疗机构内的非法行医,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外包人员联合欺骗群众的欺诈行为。强化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对消毒监测不合格及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患者安全。

(八)加强职业卫生监督,防范职业病发生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在20xx年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深入企业宣传、培训交流、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看牌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搞好职业健康监护,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继续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水泥、采矿等重点行业的劳动者健康监护工作。杜绝职业病病人的发生。

三是做好突发职业中毒事故应急工作。深入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突发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突发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队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将职业中毒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九)加强公共场所和化妆品卫生监督

对所管片区内的美容美发店,旅馆等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化妆品零售或批发市场、美容美发单位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进行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化妆品,规范化妆品市场,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十)加大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明确职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日常监督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强化办案手段和能力,依法查办大案要案,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起到震慑效果,形成高压态势,树立卫生执法,教育和引导医疗机构、涉及健康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十一)着力推进预防性卫生审查

为确保灾后重建顺利推进,卫生监督提前介入,积极开展灾后重建预防性卫生审查,消除环境污染、人为因素等带来的对人群健康影响潜在危害,程度的保护人群卫生健康。一是制定《预防性卫生审查方案》,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和通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在新建、改、扩建时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二是切实开展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对需要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卫生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全程卫生监督和指导。

(十二)严格卫生许可,抓好源头把关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严把卫生许可关。在灾后重建期间,要进一步加强源头控制,针对灾后经营户的具体情况,加大卫生监督服务与指导,对经资料审查、现场卫生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进行许可办证,及时为广大经营单位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指导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将情况给相关部门予以通报。

(十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卫生防疫意识

一是广泛宣传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知识,不断提高灾民卫生防病意识,改变其不良卫生习惯,自觉加强健康防护。二是认真开展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是撰写卫生执法信息,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了宣传报道。

(十四)继续开展效能建设、作风整顿、信访等工作,即做到严格执法,又做到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形象。

(十五)抓好党务工作。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保持“市级文明单位和卫生先进”荣誉称号。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单位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十六)抓好方针目标管理工作。在办公室内部严格按照“年目标、月计划、周安排、日必做”的要求开展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各科室方针目标的动态监控和考核,确保全大队各项目标的落实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十七)抓好综合工作管理。做好收发、文印等各项工作,发挥各自的作用,为单位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做好办公自动化工作。抓好办公车辆管理。以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单位车辆管理有关制度,严格控制维修费、耗油费等各项支出,确保费用支出降低。加强考勤制度管理,严格上下班纪律,并将此纳入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加大信访事件的督办力度,积极探讨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积极实施网上办公,畅通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完成,全年做到无安全生产事故、上访、刑事治安案件和违反计划生育事件发生。加强团队精神教育,形成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努力拼搏的良好局面,推进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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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工作的对象是正处在迅速生长发育过程中的青少年一代,而学生是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他们的学习、劳动、体育锻炼、生活等卫生问题都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关系到他们成年后的体质,甚至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兴衰。为了搞好学校卫生工作,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和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重点监测学生生活饮用水、学生生活环境(就餐、学习、住宿),搞好健康教育,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杜绝学校发生群体性事件;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情将xxxx年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卫生,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
1、传染病防控工作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学校健全传染病防治预案,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各校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和入学入托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能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3、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监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以及直饮水机的水质质量,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4、校医室的监管
在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医生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且三室独立(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保健老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对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制水工艺、水处理设施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涉水产品认真检查;对所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稍水的水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程序、饮用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整改,并通知我局验收。
2、二次供水监督
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四必须”即:必须对水箱盖加锁、必须建立水箱管理档案、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责任到位,证件到位,必须消毒措施到位,消毒记录清楚,每年对水箱进行二次清洗和消毒并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取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供水单位是否使用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类消毒剂;涉水产品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时间安排
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xxxx年3月6日-4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xxxx年5月8日-xxxx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汇总。市卫生监督所在各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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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体目标,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做到真监督、真支持,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的监督,着力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对20xx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康复、教育、“福彩”和“体彩”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按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等规定的实施情况,当前残疾人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规划建设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
鄂西圈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鄂西圈“十二五”规划等编制实施建设情况及其所取得的成效,推动鄂西圈规划建设实施的配套政策措施及其落实和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完成情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情况,鄂西圈规划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主要意见建议。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通过预调研,了解湖泊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至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全省台湾同胞投资总体情况,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省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情况;“一府两院”依法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办理涉台投诉、涉台诉讼案件情况,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意见建议等。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至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代表法及实施办法实施的总体情况,建立代表联络机构情况,代表经费的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建立代表小组及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情况,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的情况,代表法及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至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履职情况,政府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组织建设、消防专项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维护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针对典型火灾事故暴露出的违法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执法中存在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检查工作安排在9月至10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专题询问
(一)围绕加强水环境建设,加大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力度,结合听取和审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组织对湖泊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和有关委员会予以配合。
(二)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和有关委员会予以配合。
(三)围绕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和有关委员会予以配合。
对列入20xx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监督法、我省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人大机关学习贯彻〈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各个具体监督项目的实施方案均由办公厅统一协调汇总。

财务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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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监督检查局20xx年工作要点》和省财政厅《20xx年湖北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财政局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予以印发。
一、总体思路
20xx年,xx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服务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这个中心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内容:结合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专项资金,重点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确保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监督方式:力争做到四个结合,即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相结合;财政监督与财政具体业务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抽查相结合;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监督程序: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依法开展工作。检查处理:坚持重整改轻处罚维护财经秩序的原则。执业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积极配合上级监督部门的联动检查工作
(二)、继续抓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20xx年要将所有涉及“三农”义务教育、财政服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财政资金全部上网公开,中央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专项资金,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开。xx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1)根据鄂财编办发[2008]12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政务公开查询工作宣传、增加站点建设,扩大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面;(2)继续做好咨询、投诉的回复(附件1);(3)认真收集材料,严格审核数据,及时完整录入,充分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达到“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公开”双赢效果(附件2);(4)加大查询点的督办力度(附件3);(5)继续加强制度建设。
(三)、围绕中央重大决策 跟踪监督财政政策执行情况
1、重点做好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督工作
按照财政部财监[2008]59号,财监[20xx]2号文和省厅鄂财监发[20xx]14号文件要求,把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贯穿于扩大内需的重大财政支出政策落实和资金分配、拔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2、组织、协调、实施“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维护财经秩序,根据中央“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暑,xx年度我县将同步开展清理“小金库”检查工作,检查方案待省厅文件下达后出台。

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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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们就迎来了崭新的一年。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关于全省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及产业升级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
(四)关于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关于《全省“两基”巩固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关于《全省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一)关于***20x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20xx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三)关于20xx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xx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关于20xx年1-10月份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四、开展专题询问工作
结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及产业升级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五、专题调研工作
(一)围绕全省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及产业升级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二)围绕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三)围绕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四)围绕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五)围绕全省外事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六)围绕《全省“两基”巩固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七)围绕转移进城农牧民医疗保障与子女就学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八)围绕《全省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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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社会环境,根据市《XX—20xx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以及市安监局“五五”普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依法治安,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大局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平安”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保障和促进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是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法律素质和安全意识为目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的原则。安全
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
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化管理水平。

2021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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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抓好“两个安全”,在“平安滨州”建设中有新的作为
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在建设“平安滨州”工作中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措施,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要在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证后监管的同时,着力建立管理、执法、检验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普查,健全食品企业档案,分别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食品企业的特点,探索不同的监管措施。在抓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进一步完善安全监察责任制,加强基层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健全完善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整体合力,做到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98%以上,重要特种设备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达到100%,应急救援措施制定率达到100%。督促广大企业制定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重点危险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控,加大依法施检和监管的力度,督促企业守法生产经营。
二、落实“科技提升年”的要求,在提升全系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质量上有新的作为
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紧迫感,努力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加强自身建设,为质监事业的长远发展积蓄后劲。
1、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质监科技资源整合,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自身规律和本单位客观实际的科技体制。继续做好教育与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标准、新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下大力培养一批市场营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各单位要按照全省和全市质监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合理有效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2006年立项的20个项目,争取2—3个科研项目在市级立项和获奖,省级的成果有所突破。
2、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在2006年能力建设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实验室现有资源的作用。继续建设完善山东省安质检中心,努力向中心实验室水平靠拢,在中心建设上实现突破。全面完成邹平县食品通用实验室建设。继续完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实践考核模拟仿真系统,逐步建成省内一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基地。做好棉检体制改革配套设备引进与企业设备改造工作,引进1台HVI大容量棉花综合测试仪,推动2-3家企业完成设备改造。要建立超声波监护仪、心电监护仪、米尺等计量标准。加强技术机构内部基础管理,以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为抓手,推行检验检测质量追究制度,提高技术机构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围绕中央和省、市提出的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降耗、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兴检验项目,拓展新的检测领域,争取新的市场份额。积极探索检验机构间的合作,面对新的挑战,拿出新的举措,保证我们的质检机构在激烈的国内、省内竞争中脚步站得稳,步子迈得大,道路走得远。
3、强化区域监管责任制,提升抽检分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把工作做细、做实,继续深化和落实抽检分离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定检计划,保证抽样全面、及时,检验准确、公正,后处理科学、到位。
三、抓亮点,攻难点,扩大结合点,在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的作为
1、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山东金质区域监管信息系统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探索新的监管模式。“三位一体”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建设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省局实现监管机制和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局提出的“围绕增强质监工作有效性,加快推行电子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必然选择。要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好工作班子,完善工作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借鉴先进 省市的经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2、继续深化以质取胜和引领滨州经济发展战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围绕政府工作中心,立足服务,坚定不移的实施以质取胜和战略,着力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好综合管理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好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在设备、技术、信息方面的优势,以延伸十大产业链为工作重点,帮助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培育企业、产品,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力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创中国1-2块、山东10块的任务,争取再有1个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管理奖,2个企业通过省政府质量管理奖的复评。力争20xx年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以上,获得国家免检产品2个以上。
3、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山东省“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局标准化战略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认真做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和清理,规范标准内容,严格备案程序,保证备案标准的质量,探索食品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新路子。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实现我市AAA级或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零的突破,把我市企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企业培育产品打下坚实的基础。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管理和经验推广,做好第5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验收工作。要大力培育无公害农产品,提高滨州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知名度,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努力。
4、做好能源、民生计量工作,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积极发挥能源计量工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技术支持作用,根据《节约能源法》的要求,提高能源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利用率。围绕省、市确定的重点耗能企业,努力推动企业计量评价体系的建设,继续大力开展能源计量服务活动,指导企业制定节能方案,及时发布节能降耗最新技术法规和信息,推广先进节能方法,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节能环保型道路,努力营造企业、社会关注节能降耗、重视能源计量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民生计量监督检查,围绕政府、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继续加大对加油机、民用四表、定量包装商品等的计量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优秀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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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体目标,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做到真监督、真支持,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的监督,着力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对20xx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康复、教育、“福彩”和“体彩”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按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等规定的实施情况,当前残疾人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规划建设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
鄂西圈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鄂西圈“十二五”规划等编制实施建设情况及其所取得的成效,推动鄂西圈规划建设实施的配套政策措施及其落实和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完成情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情况,鄂西圈规划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主要意见建议。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通过预调研,了解湖泊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至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全省台湾同胞投资总体情况,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省和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情况;“一府两院”依法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办理涉台投诉、涉台诉讼案件情况,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意见建议等。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至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代表法及实施办法实施的总体情况,建立代表联络机构情况,代表经费的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建立代表小组及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情况,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的情况,代表法及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至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履职情况,政府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组织建设、消防专项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维护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针对典型火灾事故暴露出的违法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执法中存在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检查工作安排在9月至10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专题询问
(一)围绕加强水环境建设,加大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力度,结合听取和审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组织对湖泊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和有关委员会予以配合。
(二)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和有关委员会予以配合。
(三)围绕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xx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和有关委员会予以配合。
对列入20xx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监督法、我省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人大机关学习贯彻〈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各个具体监督项目的实施方案均由办公厅统一协调汇总。

省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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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关于全省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及产业升级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
(四)关于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关于《全省“两基”巩固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关于《全省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一)关于青海省20x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青海省20xx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三)关于20xx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xx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关于20xx年1-10月份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开展《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四、开展专题询问工作
结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及产业升级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五、专题调研工作
(一)围绕全省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及产业升级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二)围绕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三)围绕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四)围绕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五)围绕全省外事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六)围绕《全省“两基”巩固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七)围绕转移进城农牧民医疗保障与子女就学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八)围绕《全省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六、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以上就是我们省20xx年监督的工作计划,在来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2021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报告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全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狠抓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两创三比”活动,创新监督方式,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一)开展“十二五”前两年全市交通工程“两创三比”活动总结、考核、评比、推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再掀“两创三比”活动新高潮,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0xx年3-4月份,全面总结我市“十一五”前两年(20xx~20xx)交通建设工程“两创三比”活动工作实效,做好“两创三比”活动典型评选工作,协助市局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和推广“两创三比”活动经验,认真分析我市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利用典型的指导示范作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制定活动实施意见,继续推进“两创三比”活动在我市交通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再掀“两创三比”活动新高潮。在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方面下功夫,努力营造再出精品、再上水平的质量工作氛围。树立创品牌工程理念,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处罚力度。
调整工作思路和监督模式,加强对项目法人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以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把工程实体和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作为监督重点。
一方面要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督查,深入工程一线,针对不同建设阶段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督,重点做好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桥梁工程和路面结构层监督,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和环节以及关键指标的的质量抽查。充分发挥交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对信用差的单位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重点放在落后的、问题多的企业和项目上,把主要人员的主要精力扑在这些项目上,把检查的对象集中在这些单位的这些项目上,加大处罚力度,推进诚信交通建设步伐,促使交通从业单位形成认真履约的自觉行为,保证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行为、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按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总要求,研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执法,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肃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作用和性,开展对工程质量违规行为的惩治,具体体现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强制力,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忽视工程质量,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重拳出击,果断出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真相,严肃追究,把查处结果与施工、监理单位的业绩信誉挂起钩来,与招投标挂起钩来,对质量差的单位通报批评,严厉经济处罚,亮黄牌甚至红牌,直至清除出我市交通建设市场。
(三)严格履行工程监督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检查频率。
1、继续实行定人、定点、定线的“三定”管理,及时做好新开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工作,确保辖区内重点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计划,加强对监督项目的监督检查,每项目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及时完成分部工程检测指标的检测,保证监督检查频率,保证工程完工交工检测数据详实。
2、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及市局制定的质量、安全考核标准,每年组织2次以上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综合考核检查,组织2次现场监理机构工作质量专项检查和考核,组织1-2次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工作综合考核检查。检查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监督科制定细化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二、进一步做好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检查,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加强桥梁、高边坡和码头等结构物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重大风险源辨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等安全措施,逐步把隐患排查和治理纳入施工过程管理,形成监管规定和督查标准。
(三)建立工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制度,会同市局安全处,每季度组织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工程项目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责任事故。
(四)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形成制度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法制化。
(五)加强监理单位安全、环保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六)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安全基础公巩固年”、“安全生产月”、“夏安塞”、“冬安赛”等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有计划、组织、有落实,在市局考核中,确保评为先进单位。
监督科制定细化的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三、强化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
(一)继续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工作。在第一阶段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分析影响数据真实性的因素,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制定《淮安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加强对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处罚力度,有效杜绝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实现全面规范我市公路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提高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目标。
(二)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和《淮安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严肃工地试验室合格证核发工作,母体无资质的单位,工地试验室必须完全委托有资质且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建立,母体试验室必须对工地试验室履行管理职责,并承担责任。促使从业单位切实加大质量检测投入,确保检测工作有效开展。对伪造试验数据行为决不手软,严格“打假”。确保质量检测工作规范,试验检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三)下半年组织一次全市试验检测机构能力比对试验。
四、逐步落实创新工作任务
(一)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覆盖,兼顾建设质量和养护质量。
1、适应交通建设形势发展需要,及时介入我市铁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研究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保证铁路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省交通厅《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加强对我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水运建设工程,督促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及时申请质量监督。
2、主动参与站场建设质量管理,对每个站场项目组织2次质量督查。
3、扩展交通建设工程监督范围,加强对养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研究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适时将我市大、中修等公路、水运养护工程纳入质量监督范围。
(二)加强和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信用体系和从业队伍管理。
1、会同市局招标办,加强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履约管理,配合做好履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交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对信用差别单位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督管理,重点要放在落后的、问题多的企业上,推进诚信交通建设步伐,促使交通从业单位形成认真履约的自觉行为。
2、做好和市局招标办、公路处、农路办等工程行业管理部门联系、交流,将站检查结果及时向他们通报,做到我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共享。
(三)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创新,建立质量监管新机制
1、对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充分发挥质量检测机构独立检测能力,提前确定检测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预先明确各项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要求检测单位掌握工程进度,及时完成分部工程检测指标的检测,保证检测频率,真正实现工程完工交工检测数据齐全、详实,评定意见完全以检测数据作结论。
2、及时传达部、省下发的质量管理文件,提出贯彻要求,必要时,制定我市相关质量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文件,并加强对上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的执行力和实效性。年底完成现行主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形成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上级部署的各项质量活动,注重活动成效,认真做好活动总结、评比、考核工作。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和特殊工程建设实际,组织开展新规范、新标准的宣贯工作,保障施工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加强对监理市场管理,组织对工程现场监理机构定期考核,公开考核结果,建立监理机构奖惩机制。加强对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管理,严肃处理拿监理证书到处投标,人员不到位情况。随着我市交通监理企业的发展壮大,适时成立淮安市交通监理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加强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加强我市交通工程造价队伍培育和发展,积极组织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发展我市造价队伍。贯彻《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执行造价文件编审人员持证签章规定,规范我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
2、积极履行工程造价管理职能,采取经济与技术措施,参与工程造价文件的审查工作和由市局负责管理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标底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招标标底和中标价的合理性;做好本地区的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和其他造价信息的调查、整理工作,按规定上报省交通厅工程定额站。
五、继续做好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行业管理服务工作
1、3-4月份,开展我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和安全考核证书年检工作;
2、做好20xx年度交通工程施工企业第二、第三、第四批安全许可证年检工作;
3、做好我市交通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信息收录工作;
4、做好我市交通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工作;
5、做好我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建造师注册指导初审工作,实现项目经理向建造师的过渡;
6、做好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报名组织工作。
六、做好内部管理各项工作
1、推进依法行政,实行重大处罚报告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适时调整执法公示内容,提高站质量监督受理效率,方便服务对象。利用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机会和“安生产咨询日”等活动,组织法律法规集中宣传2次以上。
2、3月中上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完成20xx-20xx度公开信息整理工作,对20xx年度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3、利用市局政府网站“质量监督”栏目,继续将我站历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和对相关单位处理情况在网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打造质监工作的“阳光工程”。
4、利用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及监督信息;做好省交通厅网站“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中“市站之窗”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整理、归档文书、监督档案。
5、继续做好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质量检测费收缴工作;
6、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加强与新闻宣传媒体联系,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宣传报道,争取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不少于30篇,做好20xx-20xx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
7、做好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市局各项工作规定,做好单位治安防范,及时解决内部矛盾。
七、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
1、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党务活动,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1-2期,积极组织站全体党员参加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各项整治学习、教育活动。
2、做好站和润淮公司职工党员发展工作,把符合条件的1-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完成在岗人员执法培训,培训率100%,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15天。加强质监人员专业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

煤矿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煤矿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矿业安全工作上的指示,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省里有关领导决定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安全生产领域贯彻实施应对法的情况,总结全省各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应对法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二、检查内容
(一)应对法的宣传培训情况
1.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对应对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重大意义和主要制度进行宣传的情况;
2.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应对法的情况;
3.将应对法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类培训的情况;
4.加大应急科普和宣教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情况。
(二)应对法的执行情况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情况;
2.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情况;在安全生产许可、审查、验收中执行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3.与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的情况,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管理信息的情况;
4.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
5.储备应急物资,掌握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的情况;
6.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改善救援装备的情况;
7.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
8.矿山、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检查、参加隐患排查和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情况。
(三)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的研究制订情况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配套规章、标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情况;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各中央企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于年月中旬开始组织自查,并于月1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分析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总局。
(二)抽查。年1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检查组,分赴有关地方和中央企业,对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应对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自查内容,落实自查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要把本次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要全面了解贯彻实施应对法的基本情况,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客观评价实施效果。反映基本情况时,能用数字说明的一定要用数字进行表述,要有理有据客观全面反映应对法贯彻落实情况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状况。认真梳理应对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同时,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大力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应对法各项规定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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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社会环境,根据市《XX—20xx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以及市安监局“五五”普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依法治安,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大局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平安”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保障和促进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是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法律素质和安全意识为目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的原则。安全
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
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化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http://m.fw92.com/f/72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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