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项目工程,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加强劳务分包队、组及工程分包单位的劳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依法保障务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甲方依法与分包单位、务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务安全协议合同。
一、甲方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分包项目务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是,依法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凡经检查发现野蛮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并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不力,甲方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乙方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作业人中班组应完善自己所在单位、区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建筑队法定人员是所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所施工的工程负全面责任,并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
三、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各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队伍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四、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首先进行入场员工的的安全培训教育,做到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程。若违反安全规程,情节严重,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0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乙方务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自己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作业中,未按要求造成事故,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工程分包单位及劳务队自行负责。
六、劳动法规定:使用未满十六岁的童工及未成年人,违法使用务工人员,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抽查、监督管理,并按相关政策从重处罚使用单位。
七、因建筑施工的特点,高空、深坑、危险场所随时都有,为此,乙方不得招用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及年老岁数超过国家法定规定的人员入场务工作业。若不按规定违规使用劳务人员,发生的均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加强用工人员的管理,入场民工必须持身份证登记注册,按公安派出所关于外来人员的管理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管理。
九、以上条文,经甲、乙方签字,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工程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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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甲方(学生): 友好提示: 乙方:经典 7 度美术培训中心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学习时应经过 监护人的同意。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或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 请及时咨询。 甲方或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 部条款。
为了加强经典 7 度美术班安全管理,增强双方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 故的发生,明确经典 7 度美术班和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在学生安全学习的责、权、 利,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 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 自愿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乙方)权利与义务
⑴学校应当根据美术培训课程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大纲要求。
⑵学校定期聘请专职老师,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学校指派管理人员具体负 责学生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⑶学校不得使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 动,学校安排学生参与集会、文化娱乐、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 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学校老师处理学生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⑸学校在学生进入美术培训班后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险种及保额等在后 面另附详细说明)
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权利与义务
⑴一旦学生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了解事实真相,依法 确定责任,依责有权享有法定权利。
1 ⑵学生有权在学校接受安全知识教育,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了解学生在校 教育情况、安全情况等,有权向学校提出有关学生在校教育、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的意见和建议。 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与学校配合,教育学生不得有旷课、夜不归宿、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 者变相赌博等严重违反美术培训学校规定,违反社会公德及违法犯罪的不良行 为。 ⑷学生有事、有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向学生管理人员请假;一旦接到学校反 映学生有无故旷课或夜不归宿行为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高度重视,主动配合 学校及时查找,或者公安机关等部门请求帮助。
三、违纪责任
出现以下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违约责任: ⑴学生在校期间,因学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设施引发的安全事故;
⑵学生在校期间, 因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擅离职守而出现的安全管理责任事 故; ⑶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会、文化娱乐、实践等集体活动期间,因学校组织 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 ⑷学生在校期间,因学校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严重责任事故引发的学生事 故; 出现以下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违约责任: ⑴学生在放学后或正常节假日在校外出现的安全事故; ⑵学生违反校纪校规,不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引发的安全事故; ⑶学生非因教师、学校的教学、教育管理的过错原因引起的自杀,受他人教 唆、胁迫、引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的安全事故; ⑷学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异体质未告知学校等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患病 未及时治疗的伤亡事故。 ⑸学生在正常生活、娱乐活动中,因意外导致学生之间出现的安全事故; ⑹学生教学、生活等设施改造活动中,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为提高外来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证双方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凡来我公司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第三条: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为所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和范围,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对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险施工现场,夜间要悬挂警示灯。
第六条:施工单位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设施安装前,应当由施工方专业技术人员向综合部提供有关设施数据的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安装;
(二)在设施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设施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
(二)来公司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四)来公司施工单位动用明火前,到综合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带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1份和灭火器材抵押金200元,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单位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及时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险品;
(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八)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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