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供货合同范本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使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商品质量:
1.甲方所供全部商品,应保证其合法销售权,符合相关法规条例,同时,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及证件等交至乙方。
2、甲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包装符合相关标示的说明、生产日期、保持同期等有关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对提供的商品标明的保质期限及保质条件下的商品质量全面负责。甲方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临期商品给乙方。
3、若因甲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诉或索赔或罚款而导致乙方经济及荣誉受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4、甲方须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质期届满为止。
二、产品名称及价格
协议到期如续期,双方均按续期后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商品订货与交付
1、乙方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订货,甲方应按订单收到2日内给乙方供货。
2、乙方有权拒收与订单不符的商品或质量、包装不合格的商品。
四、货款结算方式
1、甲方须凭乙方指定部门或验货人员签字的有效凭证和销售单据为准向乙方结算货款,乙方在确认收货后2日内一次性结清。
2、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需方):_____乙方(供货商):
本学期由_____为甲方食堂供应_____。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确保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执行时间为一学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经营负责人签名: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 厚度 长度 宽度 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 34 940 1385 1380 87 130 176 221 结算规格 32 890 1335 1780 84 126 168 21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 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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