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 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2 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2.2 补充合同(协议)书
2.3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 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2.6 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7 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2.8 有关会议纪要
2.9 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3、资质验证:乙方资质情况(详细填写)
3.1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3.2 资质许可范围:_________
3.3 发证机关:_________
3.4 复审有效期:_________
3.5 甲方查验原件的人员及时间:_________
3.6 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出具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委托人必须是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每份合同均须附有“由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复印件。
3.7 应加上乙方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和电话。
4、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
4.2 工程类别:乙方施工的项目属于类工程,但乙方的取费与此无关,乙方工程结算按本合同有关计价约定办理。(不需要)
4.3 工程地址:_________
4.4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层
4.5 设计生产能力:_________
5、工程范围: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_________
6、承包方式:劳务作业施工承包
7、工程期限:_________
7.1 合同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2 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应于开工之日起_________个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在内)完成,完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工程设立以下阶段控制点:
7.2.1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2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3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2.4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
7.3 实际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约项目,以书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组织检查验收所确认的完工之日即为实际完工日期。
7.4 竣工日期:与甲方承建的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相同。
8、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的,应不迟于本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补救措施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工期延误:对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顺延合同工期:
9.1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 重大设计变更(扩大规模、改变结构、提高标准)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 甲方变更计划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对乙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4 施工中,图纸间断供应,造成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5 因甲供物资供应原因且非乙方错报、迟报、漏报物资需用计划所致者。
9.6 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超过48小时且当天无法调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业主原因应明确,以上原因应有书面的文件资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迟阶段控制点的,甲方对乙方以推迟每天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05%累计罚款,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与此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0、质量等级: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合格等级,按分项工程评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本建设项目为业主与甲方约定的创(杯、奖)项目,乙方必须确保其施工的工程实体和质量保证资料等均不影响该项目标评定。(质量标准应明确)
11、合同价款
11.1 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实际以甲方最终审定乙方工程结算书的审定值为准。(应采用多种形式,如:固定总价、综合单价等)
11.2 签约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执行,无论任何价格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双方均不做任何调整。
12、图纸和技术资料:
12.1 图纸: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范围有关的施工图一式一套(应有两套,其中一套为竣工资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图纸;
12.2 资料:设计已有的有关院标(标准图)一式一套(国标、省标由乙方自行解决)。
13、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14、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15、甲方工作:
15.1 组建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统一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财务结算。
15.2 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指标。
15.3 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现场平面布置(乙方的生产、生活临设费用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应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15.4 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时组织检查和完工认定。
15.5 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区有关规范、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15.6 统一向业主办理以下事宜:
15.6.1 必要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签收、签发;
15.6.2 书面及现场交验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15.6.3 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
15.6.4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协调与处理。
16、乙方工作:
16.1 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甲方CI达标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自费统一着装和布置现场;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规划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和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并负责安全保卫。
16.2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件的熟练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机具及检验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确保实现本合同工期目标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指标。本文链接: www.diyifanwen.com/fanwen/shigonghetong/20080625183852747.htm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 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 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 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 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 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16.1 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 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 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 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 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 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
22.1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 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其它
25.l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 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1.2 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 质量等级: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 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人防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 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协议条款:_________。
2.2 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 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 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 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人防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 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人防门,甲方派人参加。
6.7 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人防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 乙方应在甲方有效通知期内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的,必须通知甲方,并做出协商处理。
7.3 如因设计单位和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甲方提出合同产品数量、型号须调整或变更,且符合人防规范的,乙方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给予协商办理补充协议。
7.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7.5 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6 乙方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人防门工作吊环由乙方提供具体要求和做法,由甲方在施工中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安装。
7.7 乙方须确保人防门的安装一次性通过人防办的验收,并协助甲方办理人防工程验收的有关工作。
7.8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9 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7.10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7.11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执行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办规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达到优良。
第九条 合同价款调整
9.1 合同价款为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的增减。
9.2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1.1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条款中没有列明的按_________省人防办文件进行结算。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二个月向其发出生产通知书,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备料款。
10.2 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4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3 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4 经人防办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给乙方,乙方同时提交地下室人防门验收合格证。
10.5 余款_________%待保修期满后三日内支付。
10.6 乙方在每次要求支付合同款时(条款10.2、10.3、10.4)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本工程工地现场。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
12.1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12.2 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3 由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
13.1 甲乙双方应以_________市人防办等主管单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除负责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外,同时应协助办理有关人防工程的验收,如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所有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如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用不包含在本工程合同造价内,所影响的工期顺延。
13.2 竣工日期为人防门安装完毕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等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签认日期。
第十四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三套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五条 保修
15.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________年。
15.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5.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5.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5.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派人修理。
第十六条 违约
16.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罚金。
16.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16.3 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6.4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
16.5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6.6 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力。
16.7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况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提供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图纸变更未及时在乙方施工前一个月送给乙方。
(3)不按工期支付工程款。
(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5)逾期组织验收。
(6)不按商定的施工计划进行通知。
(7)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的交货日期顺延,超过一个月不付款,乙方有权拆回原交货物,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16.8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不按甲方有效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造成甲方其它项目及总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造成自身工期的延误不予顺延。
(2)不能确保人防门的验收一次性通过,而使得本项目的人防验收工作受阻,并导致本工程总工期延误,则需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3)在无特殊原因、甲方施工条件允许、设备条件完善条件下,乙方不按计划或协议期限交货或安装的,乙方每延期一天,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
17.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7.2 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8.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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