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时间:___年___月__日___时___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_,结构等级__________,完损等级__________,主要装修及设备__________,及其周围土地_________平房米出租给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状况如下:
1.房屋结构为________,副房结构为:____________
2.房屋权属证号: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平面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_年,甲方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收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定金
甲乙双方议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乙方在_____月_____日交纳给甲方定金_____元。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
第四条 交付房屋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装修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期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房租免费,装饰物及设备的所有权属乙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主体结构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该房屋没有权属纠纷,所提供附属设备与《附件一,二》所列项目相符:
2.因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违法、行为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享有索赔权力;
(二) 乙方权利义务:
l.合同签定后,乙方拥有受法律保护的物业使用权:
2.应甲方原应耽误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赔权力。
第七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参考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一、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将 路 号房屋一幢按现状出租给乙方做 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租给乙方。
三、押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先向甲方交押金 元(¥ 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租赁期满后由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押金。
四、租金:每月租金 (¥ 元)人民币,按月支付。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乙方先付第一个月的租金给甲方,从当月起,乙方要在每个月的月底前将下个月的租金按照甲方要求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转租,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也不得利用此房屋做违法乱纪的行为,否则属乙方违约。
六、对房屋的装修以及各种现有设施(如门、窗、墙、水电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乙方的装修不能破坏房屋墙体结构,不得妨碍房屋安全,如有损坏由乙方维修并给予补偿。乙方租用期间,如因乙方直接或间接人为引起的房屋受损,除赔偿甲方该房屋的所有损失外,还要扣除押金。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将房屋以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电路、供水、排水、排污全部正常,设施完好。租赁期间,各种设施如有损坏或影响使用,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八、房屋在租赁期间的一切税、费(含水电费等)由乙方按时自行交清,不得拖欠,否则属违约。
九、租赁合同到期,乙方如不再续租,要缴清水电费,把室内打扫干净,并保证水通、电通,排水、排污畅通。对乙方的装修以及增设的设备、器械等,如甲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可以协商由乙方作价给甲方;如甲方不需要,乙方要负责拆除,恢复房屋原状,否则属违约。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要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有关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参考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现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现约定如下:
一、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每季度支付一次,并应于每季度前15日内支付。乙方直接将租金汇入甲方建行账号。卡号为:*************。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房屋交接。
双方约定乙方接收房屋时间为 年 月 日。截止乙方接收房屋时电表读数为: 度。水表读数为: 立方米。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供电局、水厂缴纳。电话费、有有线电视费自乙方接收房屋之日起计收。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电信、广电缴纳。甲方已预付的电话费、有限电视费 元,乙方在接收房屋时一次性给付甲方。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使用水、电、电话、有限电视线路。违规使用造成的罚款、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接收房屋时有完好**1.5p空调两台、******冰箱一台、******电视机一台、***消毒柜一台、饮水机一台、海尔热水器一台、液化气瓶一只、全套家具。屋内墙面、圣像牌复合地板、厨房卫生间瓷板、各门套、窗户完好。上述设施乙方应正常谨慎使用。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对房屋内财产安全负责,如因失窃、失火等安全原因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乙方须于接收房屋时同时支付押金*****元。押金在合同终止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三、乙方使用范围。
乙方根据自身需要摆放和使用屋内设施,用于办公或自住,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墙上打洞、墙面开槽、使用建筑外立面须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当使用房屋或未尽妥善管理房屋之职,造成的对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禁止行为。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请求赔偿损失,且不予返还押金。
1、乙方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非法经营活动。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与他人合租或转租。
3、乙方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违禁品。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结构。
五、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同意,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无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之情形,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要求终止租赁合同,请求方须向对方支付3个月租金即******元的作为提前解约赔偿金,合同方得以解除。
六、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对方方之损失的,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甲方得以先以押金冲抵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屋用途主要分为住宅、办公、工商业、仓库等,这些用途是由土地使用权用途决定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使用的具体用途,比如说商业用房,只要其土地使用权用途是商业,并按商业建筑的要求建设,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其就是商业类房屋,但承租方可能用作商场、饭店、歌舞厅等,房屋的商业用途并不必然可以作为商业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使用,因为具体用途还取决于许多房屋以外的因素,如公安、卫生、消防、城管等部门对某些生产、经营活动在某些区域的限制或特殊要求。
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指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具体的使用用途,因为房屋所有人只能保证房屋符合某一类用途的要求,对于房屋以外的因素无法保证,并且具体使用用途所要具备的房屋类用途以外的条件是针对使用者的。如果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房屋的具体用途,那就可能会被认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承租方能按具体用途使用,会给出租方造成不必要的责任,甚至是巨大的损失,在实践中就出现了因约定为具体用途而使出租方受损失的情况。
虽然租赁双方直接约定具体用途的情况并不常见,但鉴于以上情况,我们仍有必要注意在这方面的宣传,尤其是针对出租方,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用途应与房产证明材料上一致,而不是写具体用途,以维护自身利益。如果双方同意在合同上对具体用途作出约定,那么也应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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