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小商品新特市场开发
甲方:陕西省杨凌阳光雨露家俱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何露玉
项目负责人: 轩学典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陕西兴平市人民检察院
邮 编: 713100 e-mail:
联系电话: 13991003779 029- 38808566 传 真:
乙方(合作单位):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e-mail:
联系电话: 传 真: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小五金新特奇市场开发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将其设计研究的系列小五金新特产品的专利(专利号①zl03262817x ②xxxx6145.x ③xx20176074.5 ④xx101992606 ⑤xxxx8106.2 ⑥xxxx847.6)设计、未成型方案、成熟的空白市场需求分析,市场发展趋势,未来规模经营之可能性交给乙方再深入研发成商品,供双方共同合作经营,发展事业。
1、项目开发目标(即甲方设定的目标产品及类型):
(1) 新式腰带铲、腰带头技术产品
(2)便携式腰包、手机套配套附件产品
(3)美妆或名片式腰带、绳索、绳带连接器、防断扣系列产品
双方前期开发目标为上述项目的第项,当新产品上市销路畅通后再开发其它目标。
2、乙方合作前经营现状: 企业规模 万元生产产品
企业利润率企业人数 销售队伍
合作后乙方拟投入资金 万元,技术资金万元,利用原市场营销渠道范围渠道资源万元,拟 年规模发展至 万元,年利润 万元
3、合作方式:在乙方认可该项目合作协议书后,甲方投入新特技术成果、未成型技术设计方案、成熟的空白市场需求分析,市场发展趋势,未来规模经营之可能性项目分析报告书(简称创新技术),经双方同意
(1)甲方以创新技术和部分保证资金入股,占总股本的51%
(2)乙方以资金设备和技术产品设计入股,占总股本的49%
(3)产品种类、样式、规格由双方协商制定,产品制造由乙方负责,销售由 方负责,利润按股分成。若 方有现成营销渠道,且 方负责营销及营销渠道的建立时,其利润则按 比例分成。
4、合作期限: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投入之思想技术乙方不能生产之时至,或法律另有规定时至。
二、双方分工合作的权利与义务
1、分工
甲方:(1)小五金新特产品的创意设计构思
(2)市场需求分析,销售队伍的建设
乙方:(1)小五金新特产品的创意设计构思的产品研发;
(2)研发产品模具的加工和产品生产。
2、合作
(1)因甲方创新构思致产品市场适销用户需求不对路造成的前期产品积压责任由甲方负责。
(2)产品设计、产品制造的质量市场销售时时产品的样品由双方共同研究开发,共担责任。
(3)乙方生产产品应以设计制定销售时产品的样品质量为标准,保证市场供货质量,因产品供应市场用户质量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销售价格,双方调查研究市场,共同制定,原则是顾客满意第一,合作效益第一。
三、合作经费分配
项目获得合作后,甲方将总投资费的 %支付给乙方作为合作设计研究经费,其中课题开始时支付 %作为乙方的起动经费,其余部分将采取 实际需要的方式进行支付,并于课题开始后产品造成市场认可前的时间内支付完毕。
甲方付研究经费以定金形式作为双方违约金的赔付基础(但本协议第五条第四款除外),造成另一方交通、电力、通讯食宿等必须支付的以实际支出计付。
四、成果产权分配归属
本项目所产生的成果权归甲方拥有,成果形成的产权中的股权 %归甲方拥有,另 %股权归乙方拥有。具体分配如下:
(1)科研成果署名:双方协商科研成果由甲方以甲方名义申报,但乙方愿意同意的情况下可署名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为第二完成单位排列,其它任何人不得以单独名义申报科研成果。
(2)论文发表: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全部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乙方也可以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全部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贡献大小原则进行排名
(3)专利申请:合作期间同类产品的专利申请由甲方负责独立申请。发明人、设计人的排序将按照谁提出谁构思谁设计原则进行。新发明产品的后续项目开发双方另起协议。
(4)乙方将本研究成果中的全部或部分作为其它科研项目申报的基础时,需征得甲方同意。
五、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生效日为双方签字之时;当乙方看见甲方创新技术之后,若提出其它非合作之意时,除非乙方及其直系亲属朋友均不从事本协议涉及的同类产品,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甲方将其专利资料、项目计划资料交给乙方,乙方收到之后,若提出反悔,则从收到之日起365日内不得从事本项目产业的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乙方从事本项目产业的年经营总额的50%或利润的的两倍归甲方。
(2)
4、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重大人祸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5、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7、本协议的双方合作会议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1、
2、
七、其它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乙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签定本合作协议。甲、乙双方愿意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一、总则
1、乙方在 区域内和甲方合作成立招生辅导点,从事建造师考前培训的招生和培训。
2、甲方在xx网上,列明乙方地址和电话,以证明乙方的合作身份。
二、利益
1、远程辅导学员(签约高通过学员除外):按当前甲方公布的对学员收费价格为指导价格,并以此为乙方 折的结算价格的计算依据,。乙方每次结算开通尽量保持课程卡总数不低于10张(保过班除外),以节省费用。汇款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a:网络精讲班
课程指导价格
一级建造师公共课300 /科
一级建造师专业课 500/科
一级建造师报4门全科 1200/4科
二级建造师公共课 300元/科
二级建造师专业课 500元/科
二级建造师报3门全科 1000元/3科
b:网络串讲班
课程辅导时间指导价格
一、二级建造师公共课约考试3周前200元/ 科
一、二级建造师专业课约考试3周前300元/科
一级建造师全科约考试3周前800元/4科
二级建造师全科约考试3周前600元/3科
c:模考串讲强化班费用:
课 程辅导时间学费
公共课模考串讲强化约考试3周前900元/科
专业课模考串讲强化约考试3周前1500元
全科模考串讲强化约考试3周前3000元
注:①网络精讲和串讲不收取资料费,教材由学员自理,可以代购,邮寄费自理,请提前联系。
②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培训同时参加网络精讲和串讲班的,一级学员合计指导价格1600元/人;二级学员合计指导价格1400元/人。
③乙方在一级建造师开始报名以后一个月内结算额低于3000元,本协议自动解除。
④乙方精讲和串讲班的最低结算额度为人民币15000元,考前20天为计算日期。否则甲方有权不与乙方合作高通过班。
对于强化学员按培训函明确的条款给予单退考试没有通过课程的强化费,并由甲方、乙方各自全额退出获得的相应强化费。
d:网络高通过班:
按当前甲方公布的对学员收费价格为指导价格,并以此为乙方 折结算价格的计算依据。
课程指导价格资料费
公共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500元/科150元/科
《建设工程经济》1500元/科150元/科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500元/科150元/科
《施工管理》1500元/科150元/科
专业课《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xx元/科150元/科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xx元/科150元/科
全科一级建造师全科6000元/人600元/人
二级建造师全科5000元/人450元/人
注①.资料处理费:每科150元交给甲方,教材由学员自理,可代购,邮费自理,请提前联系。
②.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协议样本以乙方名义和学员签定培训协议,对于考试没有通过的学员按样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乙方各自全额退出获得的相应培训费。学员培训协议的样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③.网络高通过班培训总科目数不得低于20科,提供学员真实资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学习科目等详见报名表)。
2、面授学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面授学员收费标准的 折和甲方结算。
3、甲方不承担开票税收,乙方在学员报名时负责消化税收费用。如需甲方开票,乙方按照开票额的5.55%承担税收。
4、甲方的新项目,乙方可以优先合作,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业主) 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潢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3_房_2_厅_1_套,建筑面积约152平方米。
3.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 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总价款:¥_约_13,000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壹万叁千元整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 工期:自_XX_年_11_月_25_日开工,至_XX_年_1_月_25_日竣工,工期_约60_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7至12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 乙方(即 )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 )提出赔偿。
2.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 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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