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保险经纪人,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设计保险招标方案;
2、按照“保费合规、服务优质”的原则,协助甲方就保险条款、费率、优惠条件、后期服务等制定招标细则及评分标准,并负责追踪落实。
3、协助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服务合同;
4、根据合同条款,协助甲方用车单位办理投保手续及结算事宜,确保财政支出的安全;
5、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解答车辆使用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6、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争议或需要乙方处理的事件发生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甲方准备相关文件,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全程处理相关事宜;
7、根据甲方授权全程监督保险公司投保流程、保险价格、服务承诺、理赔服务进程并定时将情况报告甲方;
8、与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及其他关系方沟通协调。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受甲方委托通过招标方案设计、保险政策咨询、保单事后稽查、重大事故现场监督、车辆保险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甲方投保单位和车辆保险费率不高于合同规定,享受的保险服务不低于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合同执行出现的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建议,以确保甲方利益的最大化。具体内容如下:
1、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完善服务条款的同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最低费率;
2、负责提供甲方及用车单位对保险业务及政策的咨询;
3、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险种及中标价格审核保单,如有差错,及时督促保险公司纠正并定时报告甲方;
4、监督保险公司按照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在收到甲方车辆使用单位关于保险服务质量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对保险公司的反应进行监督,督促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查处并做出书面答复。超过3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乙方将协助用车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保证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5、重大事故接到甲方用车单位或保险公司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对现场查勘、施救及善后事宜的监督,以确保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6、督促保险公司定期对甲方车队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在每个月度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负责汇总《投保车辆保费结算情况表》、《投保车辆出险理赔情况表》并报告给甲方。
8、在每个季度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负责召集有保险公司、甲方代表参加的“合同履行及服务质量分析例会”;并撰写分析报告给甲方。
9、在第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前的一个月,撰写下一年度保险调整建议书给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落实。
10、为单位提供理赔指导服务,对有理赔争议或估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赔案,乙方负责全程索赔服务及有关善后事宜;
合同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简化甲方的缴费手续,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就甲方以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移动通信费用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授权乙方通过甲方的开户银行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移动通信费用。
二、甲方同意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支付移动通信费用的用户为:
□单位名称:_________
□用户名称:_________ 用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用户号码:_________
注:单位为个人付费时需提供个人用户身份证件
三、乙方每月通过银行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号码产生的上一个月的移动通信费用。若甲方帐户余额不足,将导致银行无法划拨整笔应缴款项。
四、甲方应确保其在本协议项下登记的开户行账户真实有效,并已授权甲方的开户行通过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或小额支付系统的定期借记业务支付移动通信费用;甲方在承付期内应确保其账户有足额款项用以划拨应缴移动通信费用。因甲方提供的开户行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有误,或者因账户余额不足、销户、冻结、未授权等甲方原因致使托收失败、托收错误从而导致欠费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前台,使用现金缴费方式补缴欠费。乙方有权追缴甲方未缴款项、停止通信服务,并每日按甲方所欠费用的0.3%收取违约金。
五、非甲、乙双方过失(如银行系统的客户资料录入工作延误等)造成托收失败的,乙方应协调双方开户银行尽快完成结算处理,甲方应协助乙方使用其他缴费方式缴纳移动通信费用。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甲方未办理银行托收业务取消手续前,本协议有效。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开户银行各执壹份。
甲方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
开户行行号: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甲方单位财务章: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
经办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通信地址: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在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收入由_________等构成。
五、劳动纪律:试用期间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六、合同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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