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各发起人共同委托_________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七条 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 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 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 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 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人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_________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为设立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____名法人(____名法人、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____人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a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号____楼____室设发起人事务所,由a(a指派代表)任该所主任。
四、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
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
五、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
六、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所发行股份总数中,____%由发起人认购,各发起人认购比例为:
a认购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
b认购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
c认购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
d认购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
……
除发起人认购者外,其余股份向社会募集,其中:
法人股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
社会个人股_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
外资股________股,占总股份____%。
七、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为______元,设立费用由a垫付(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公司成立后,计人公司开办费。
八、同意发起人a(a、b……)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的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公司受财产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a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b负责募股事务,发起人c负责创立大会召集事务,发起人d负责其他设立事务(发起人a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由a酌情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份,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1.a
2.b
3.c
4.d
5.e
……
各发起人共同委托__________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从事房地产开发,承揽建筑装饰工程。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七条 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40%,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 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 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 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 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人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地_____房间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a:(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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