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我们一定要再三确认,在回过头来签合同。只有签署好了很重大很有意义的合同后,才能让大家在新的一年的工作上才会如鱼得水!所以,您有没有了解过有什么类型的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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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四条 录用条件为:
1. 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详见“职责描述”;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 标准工时制。
B. 不定时工时制。
C. 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 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____,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效益工资部份随用工单位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
B. 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 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_____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 城镇社会保险B. 小城镇社会保险C.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D.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三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C. 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D.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E. 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F. 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G.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I. 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K.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 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B. 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C.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D. 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F.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三十一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三十八条 除按合同三十一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九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 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B.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C.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四十三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第四十六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 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四十九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xxx学院系(以下简称乙方),现委托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安排xxx学院实习。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经与甲方联系协调后,委托甲方安排乙方学生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以管理为主的实习工作岗位,甲方同意安排乙方 专业学生 名。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学生的能力、表现调整工作,乙方有反映学生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学生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学生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及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学生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组织落实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实习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及考核。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实习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学生毕业实习报告、毕业论文 (设计)的辅导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并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学生加班时,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实习津贴
甲方提供乙方学生在工作时间内的就餐;甲方每月付给每位乙方学生交通费元;甲方每月付给每位乙方学生实习津贴元。
第七条 实习合同解除的规定
一、乙方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2)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学生获同意后,可告知甲方解除实习合同:
(1)因身体原因(需有相关证明)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
(2)甲方未按照实习合同约定支付实习津贴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因其它情况需要退出实习,需在两周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八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学生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向甲方请假。
二、乙方学生若参加有关活动,可凭乙方出具的有关证明,事前向甲方请假。
三、甲方若要乙方学生赴外地(出上海市)实习,须经乙方同意。
第九条 违反实习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实习合同,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上海市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各方约定的事项,经协商后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协商解决。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附注
甲方(盖章): 实习地址:
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手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学院地址:漠河路800号
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手机: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专业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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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是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第一道程序,因而也是劳动合同管理中首要的和关键的环节。基于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劳动合同相关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新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XXX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XXX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时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XXX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XXX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XXX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该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XXX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XXX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3.
4.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新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简易劳动合同书范本第三条 甲方实行每日 小时、每周 天工作制。
第四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 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 经双方协议,同意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 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办哪些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者转为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移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失业后,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 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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