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企业科研项目的需要,甲、乙双方同意联合招收_________博士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乙方工作。博士后的研究课题为:_________。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并进行考核。甲方由_________教授负责,乙方由_________负责,共同组成合作导师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该小组共同实施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的考核,做好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博士后科研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3.乙方为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研究工作条件和项目所需经费,配备相应的合作人员,甲方提供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手段。乙方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需要的人员、技术和情报资料等方面的支持。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甲、乙双方不给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手续。
5.博士进站后,为保证甲方的有效管理和指导力量的投入,乙方向甲方提供管理和指导费用_________元/年,进站2个月内支付。甲方合作导师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赴甲方企业检查、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时,其差旅费用由乙方提供。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的工资、补贴、住房、社会保险、其它福利待遇及其配偶的借调、子女入学等事宜,由乙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解决。
7.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及乙方有关规定。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8.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工作站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属职务研究成果,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_________号文件的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9.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3个月内,完成研究课题的开题工作并写出开题报告,提交包括双方合作导师在内的专家组审议通过。
10.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中期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组织考核(现场考核或通讯考核)。
1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由双方共同组织考评(现场考评或通讯考评)并办理出站手续。
12.此协议自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至出站期间有效。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二、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提供博士后的研究经费和实验条件。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三、其它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著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大学_________博士后流动站委托_________(甲方)与博士后(乙方)_________就博士后期间的研究工作,签订协议如下:
1.乙方申请到_________大学_________系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甲方经考核拟同意接收。乙方的正式进站手续待收到申请表报批审核后方可办理。乙方在_________大学工作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一般不能提前、延期离站。
2.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站两年内科研课题的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为:
课题主要内容:_________
预期目标:_________
3.甲方博士后合作导师为_________、_________,合作导师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乙方在流动站工作期间的科研和办公条件,包括科研经费、仪器设备、科研工作助手等。保证乙方进站后即可开始工作。
4.我校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博士后住房、医疗、子女入学、入托等所需的生活条件,乙方应根据学校规定出站时及时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5.乙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期间内努力工作,除完成预期目标外,在站期间每学期应向系或教研组作一次学术报告。进站_________年左右时间进行中期考核,工作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研究工作报告。甲方应组织有关同行专家召开评审会检查验收乙方的科研成果,并写出书面鉴定意见。乙方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应按_________大学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试行)办理。
6.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得申请出国(包括港澳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与博士后期间研究工作有关的不超过三个月的短期访问除外。
7.博士后在正式办理进校手续前需经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博士后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以上者,应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待恢复健康后由全国博士后管理会协助安排工作。
8.乙方在流动站工作期间属短期流动在校从事科研工作的正式教工,享受学校教工的一切待遇,必须遵守我校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履行应尽的义务。若有违反,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一份交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流动站单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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