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毕业生)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_____等_____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五、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日
一般上班都会有签劳动合同,合同上的条款都是有利于双方的。
甲方: (聘方)
乙方: (受聘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心理咨询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机构的心理咨询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 专职 / 兼职 心理咨询师,其工作范围是 。
第三条、 乙方从事心理咨询的对外收费价格为 元/ 分钟,其中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及支付形式是 (特别项目可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四条、 甲方应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并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条件。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并在咨询开始前 分钟到达咨询室等候来访者,无故迟到 分钟以上者将扣发咨询费或作其他处置。
第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 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2、 乙方每年从事心理咨询实践活动或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分别不满20小时;
3、 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
第七条、 经双方协商或因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时,合同可以变更。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专职心理咨询师的聘用应参照国家劳动法相关条款。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是心理咨询师劳动合同的相关范文,希望你能喜欢。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一级建造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要求,做好甲方资质就位及乙方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和登记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作为一级建造师在甲方注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一级建造师职务,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赔付乙方10000元;资格证、注册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50000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2、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印章由甲方保管。
3、 甲方负责乙方完成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并提供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保证乙方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成功。
4、 乙方应配合甲方在企业资质年检和升级过程中提供需要的乙方相关证件及材料。
5、 聘用的一级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每年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注册使用之日算起,以银行储蓄卡的形式,每年定期支付(日期为每年的 月 日)。
6、 甲方需要乙方亲临施工项目现场指导,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所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由甲方承担。
7、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8、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一方需要在前一个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 乙方初始注册不成功;
(3) 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10、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叁年,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可自动延长,延长期为一个注册期(叁年)。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除该协议,但主张解除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11、 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无故刁难。
12、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13、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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