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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

岁月不待人,一年工作即将划上一个句号。岗位工作一年后就可以做个简单的总结,看看自己的工作情况,一年之末,您真有必要好好分析这一年的成长与不足。优秀的岗位年终工作总结要怎么写才能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法律援助年终工作总结》,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XX年年4月份我受聘于广元市总工会特聘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团律师以来,一直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现仅就20xx年的工作做一小结。

其中主要工作:免费接待多名广元籍(主要是在京)务工人员咨询;为家庭贫困的家乡人提供个案免费服务。其中包括拖欠民工工资、务工人员工伤、务工人员非因工死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一些在京包工头、在京老板提供一些免费法律支持。

就本年度免费办理案例摘要:

一、川籍刘启举到天津某公司上班仅三天,晚上突发疾病,半小时内送到医院,在就医途中死亡;法医鉴定为病理性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的名义,按照天津赔偿标准,免费为其拟制非因工死亡赔偿方案,并制作法律意见书,指导谈判技巧。最终其家属从公司获得3万余元赔偿,公司并支付所有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圆满的处理了这件非因工死亡赔偿案。

二、广元苍溪籍在京务工人员李自凯在京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其妻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身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对方无固定住所,无财产线索的条件下,抓住对方要害,为其拟制了赔偿方案,成功获赔25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三、免费成功调解一起广元市苍溪籍民工与苍溪籍老板之间劳资纠纷,为同乡人化干戈为玉帛。

四、处理一起苍溪籍李怀诚亲属与苍溪籍老板史某之间因工伤死亡赔偿案,为死者家属计算出赔偿方案,根据法律依据评判赔偿方案是否合理。经过调解,避免一起没必要的诉讼。

五、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和其他同仁们组织在京老乡为广元受灾严重的青川等地组织捐款活动,为灾区组织捐款80余万元。

受聘为广元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团律师,我很骄傲也很有收获;本年度我已晋升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事情,我也很幸福!马华市长、王振会部长、程朝宝主席对我的勉励,广元总工会同仁们对我支持,激励我明年将干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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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知识讲座工作总结


为了更好地做好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让广大村民群众更直接、更有效地了解法律援助,受惠于法律援助,同时提升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干部法律服务意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7月19日上午,石婆店镇组织举办了法律援助知识讲座,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以案例的形式,向大家阐述了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申请条件、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问题。并特别强调了法律援助的三个意义,维稳、公平和救助。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此项服务,是每一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

此次讲座旨在提高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的宣传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更全面、细致、熟悉的掌握相关法律援助规定,为更好地面对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xxx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法援的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重视下,20xx年上半年全面履行法律援助职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现将上半年工作做以下总结:
。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局领导要求要深入基层,尤其是偏远山区,向那里的群众宣传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山区人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的民心惠民工程,由国家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为此,我中心在主管局长石英的带领下,多次与县老龄委、老干部局联系沟通,了解我县老人法律需求情况,今年4月份在我县老年大学举办了“法律援助服务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的法律援助宣讲活动,与老年人面对面倾听他们的法律需求,进行法律服务对接活动。为了让全县老年人都了解此项活动,将活动的开展在县电视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播报。并且还制作了“xxx司法局法律服务联系卡”,公示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公证员个人及单位的电话号码,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进行法律方面的咨询和了解,做到了不出门就能解决法律困惑,得到了老年人的赞许。根据今年新颁布实施的尤其是与民生相关的如醉驾、飙车等法律法规,我中心及时制作了法律宣传单,精心挑选了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侵权责任法》、《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发放,让百姓知法、守法。到奇克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对全体社区干部、职工进行了《法律援助条例》通俗化的讲解,以案说法,提升法律援助制度的知晓率。
健全工作机构,积极加强与各分支机构的协调配合。为了更好的服务受援对象,与工会、妇联、残联、信访等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的长效协调配合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今年我中心,对这些部门又重新进行了人员信息的登记工作,了解他们各部门人事的变动,防止出现衔接断档情况。在与工会的联系过程中,了解到我县困难职工吴某,在其单位劳动过程中造成7级伤残,案件在劳动部门做了仲裁裁决,双方对裁决额度及项目发生争议。我中心多次接待了该职工和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领导,向他们讲解了法律有关工伤及赔偿的规定,提出了几项解决方案,与工会共同帮助该职工解决法律难题。为松树沟乡5级伤残军人辛某,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解决邻居占道影响生活、与其单位解除劳动无效及补偿问题,尤其是该受援对象,反应强烈要到省以上部门上访,我中心接待人员做疏导息访工作,使他感谢我中心能够耐心倾听,热情解答,激进的情绪得到了释然,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为车陆乡17岁郭某致人死亡的中院一审抢劫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全面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获得了中级法院法官的肯定。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我县9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内社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了使他们的工作达到规范化,县局统一制作了法律援助公示板。根据服务对象、范围的扩大,将对部分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示板重新制作,达到更加规范化。同时为了提高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局研究要求中心加强对各站点的业务指导,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将制定各站点法律援助目标分解,和年终公务员考核挂钩,提高办案补贴发放,提升办案的积极性。我中心设立了专人保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使用与维护。我中心三名工作人员,秉承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法律服务。上半年我中心共接待当事人200余人次,接待信访人32人次,代写协议、起诉书25份,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87份,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1件。下半年我中心要继续加强各法援工作站点、志愿者的办案水平的提升,并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鼓励大家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服务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法律讲座工作总结


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对我们来说可谓是备受关注,为了响应司考,也为我们商院法学专业学生能够更好地歇息法学专业,我们法学社特邀黄韦博教授给我们主讲行政法,能够请到黄韦博教授我们倍感荣幸,荣幸之余我们更多的事一种压力和动力,因为我们必须要把这次活动办好,何谓好,当然与讲座的效果离不开,在场听讲座的同学能学到知识,掌握思考方法就是我们举办此活动的目的。

一切的准备工作都在就绪,经过我们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出一条欢迎黄韦博教授来我院开展法律讲座的横幅,一来欢迎黄韦博教授等一席人的到来,同时也向全院同学发出邀请,邀请各位同学光临我们的讲座。

与黄韦博教授的联系工作一直在进行着,最终我们的时间定在了11越19日晚上7:00,地点为e-212,从此次活动的性质出发,我们认识到活动场地的装饰应简单化,讲座最需要的应是一种学习氛围,而不是欢喜的气氛,因此,我们也仅是粗略的装饰了教室,以气球为主。

我们此次活动的最大特点在于参与主体的特殊性,相信大家都知道,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多数为法学专业的为主,因此,来听这次讲座以法学专业同学为主也不足为奇,从大一到大三,三个年级的法学专业的大部分同学聆听了这次讲座,当然,我们很多其他非法学专业的会员也参加了这次活动,向其询问时,也表示颇有收获。

另外,我们的理事会成员基本到场,在理事会成员的协调下, 活动场地秩序维持较好,所以进出的较少,整体保持着一个良好的状态。

但是,美中不足的一点是,我们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与黄教授在现场的提高,沟通,交流少了,在互动方面不够,可以想象,一个再知名的教授他也不可能是光在讲座中讲到你所想要的东西,我想,当时大家心中肯定会有疑虑,但为什么大家没有主动提出来,这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一个问题,或许,这需要我们在活动之前做更多有效的动员,让大家想讲,敢讲。

总体来说,这次活动较为成功,活动的参与人数达到了80人,同学反映效果也很好,此次活动的经验教训如下:

1. 做好推广,宣传工作

2. 不断提高会员参与轰动的积极性

3. 增强对活动效果的预见性,做到及早及时的动员

文章来源:http://m.fw92.com/f/34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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