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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范本

云南省劳动合同范本。

用通俗的话来说,合同是我们签署的一份协议,保障自己的协议,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必须要做好具有重大意义的合同签署了,才能使我们来年的工作更加有序,更加有目标!只不过,你是否知道有哪些合同范本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云南省劳动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 约 须 知
一、甲乙双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在本合同书第九项中写明。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为乙方代保管合同。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邮编:
户口所在地: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对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

执行。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3.甲方因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间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进行劳动生产的,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乙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

七、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书第九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
4.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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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劳动合同法范本


2008云南省新劳动合同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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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2001年9月20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1年9月20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合同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以及对集体合同实施管理、监督的部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以企业职工集体为一方与企业为另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负责集体合同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负责指导、帮助职工一方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

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集体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保险福利;

(六)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八)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

(九)合同的期限;

(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一)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六条 企业职工一方或者企业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书面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十五日内与对方进行平等协商。

第七条 集体合同由双方平等协商。参加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三至十一人,包括一名首席代表。每方应当另行确定一名书记员,负责协商过程中的文字工作。

职工协商代表由工会决定,或者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议定。有女职工的企业,职工一方代表中应当有女职工代表参加。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担任职工一方和企业方的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书面委托一名代表担任。

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职工一方代表,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从参加协商的代表中推选产生。职工一方首席代表因故变更的,应当从参加协商的代表中重新推选。

企业职工一方和企业方在平等协商中均可以聘请顾问。

第八条 协商代表一经产生,应当书面告知对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与集体合同期限相同。协商代表因故缺额的,应当及时补选。

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如实表达职工的要求。

第九条 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在工作时间履行职责占用的时间视为正常出勤。

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有重大过失,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条 双方代表在平等协商过程中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真实的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经平等协商形成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和表决。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者职工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的过半数同意即获通过。获得通过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应当重新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和表决。

第十二条 企业集体合同应当自签字之日起七日内,由企业报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并送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

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一)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集体协商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审核时应当听取同级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的意见。

审核不合格的,将书面异议送达集体合同双方代表,双方应当另行协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集体合同文本。

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五条 集体合同在有效期限内,不因双方首席代表的变动而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企业改制、破产、拍卖或者被兼并等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的;

(三)因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四)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集体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该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八条 集体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企业职工一方或者企业方提出续签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进行协商,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第四章 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应当对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实施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情况纳入劳动执法年审的内容。

第二十条 企业和企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双方首席代表,每年至少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一次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提出的问题,双方应当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地方总工会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对企业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第五章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中止协商,但中止协商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签订集体合同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签订或者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拒绝或者拖延签订集体合同的;

(二)不执行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或者其他事项的;

(三)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签订或者履行集体合同所需真实情况和资料的;

(四)不当变更或者解除职工一方代表的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七条 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企业或者职工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或者履行集体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性质

职 工 姓 名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徒期 个 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徒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 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
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 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 (月、周、日)按 元支付给乙方工资,支付时间为 ;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 年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鉴 证
( )鉴字第 号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来源: 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

文章来源:http://m.fw92.com/f/24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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