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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主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农业化学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完成最新的工作任务,我们都需要去写一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实际上就是写计划的摘要,即经过整理,把主要内容摘出来的计划,做好工作计划对我们下一阶段的工作有很重要的意义。一篇工作计划应该要怎么写呢?小编通过精心筛选,为您整理了“农业化学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范文”,欢迎阅读,欢迎收藏。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机制,严格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行为,健全县、镇、村三级农业化学投入品直供连锁配送体系,逐步形成横向联合、纵向协作、运行高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新格局,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络,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实现“一个满意”“两个安全”“四个确保”的目标。“一个满意”,即农民群众满意;“两个安全”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安全;“四个确保”,一是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杜绝在果菜茶产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度高残留农药,杜绝在出口农产品示范区使用进口国限用农药,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确保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管、监控范围,假冒伪劣农业化学投入品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三是确保出口农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和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四是确保不发生因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事故,全力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Fw92.cOm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粉刷固定宣传标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对制售假劣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切实营造有利于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市场准入。凡在我县经营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应到县农安办审核登记备案,签订《质量承诺书》,并对所有审核批准进入市场的农药产品粘贴审核标识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审核农业化学投入品样品展示大厅,对已备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予以存档。对审核不合格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不予备案,不准进入我县农资市场。凡未经备案在我县销售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四)加强配送体系建设。按照“严打开路,封闭运行,规范使用”和“相对集中、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配送、销售、使用全过程实行全封闭、无缝式管理,依托邮政物流、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络建立可控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专供体系,实行连锁经营,统一管理。按照分层次设立区域内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配送站及专营店的原则,县级设立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镇建立配送站,优质农产品基地、村设立专供店,形成县、镇、村三级封闭式专供体系。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大厅,对每一宗进入我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进行实时监控。

(五)加大市场监管。坚持“狠抓源头、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点突破、长效监管”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强化镇街基层管理责任。加大对各类农业化学投入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在抓好企业违规生产查处的同时,重点抓好对镇、村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点,特别是游动商贩和物流站点的查处。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的监管。要建立不良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业户的黑名单,并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业户实行重点监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农药监管、使用工作。各镇街、有关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要把农药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层层分解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构建监管有力、运行有序、服务优质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管理新秩序,为加快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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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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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


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

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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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

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

2021区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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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治本之策,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作出新的贡献。
一、健全体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充实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注重发挥镇(街道)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考核体系。同时,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使综合考核更好地达到推动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投入品使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工作,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模式。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通过巡查、回访、年审、备案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建立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体系,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建设。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三)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全区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继续推进食品经营企业“一二三四五”自律机制,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逐步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及12315执法体系软件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内容,推进信息化网络体制建设。加强粮食、食盐、酒类流通市场管理。
(四)严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小餐馆、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卫生监管,进一步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以强化食品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巩固和扩大20xx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回潮”现象发生。针对当前我区食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盐、奥运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对食品市场主体实行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深化餐饮治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堂、旅游点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对学校周边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两网的作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会、活动等方式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对“两员”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现代流通网实现全覆盖目标。紧紧依靠镇(街道),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兼顾,加大现代流通网建设力度,确保年底前全区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化农家店。着力增强流通网运行的规范性,努力提高农村食品集中配送率,今年年底前力争达到70%。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网络并轨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对各部门功能相近的网络进行整合,实现“多网合一、一网多用”,切实提高基层监督效率,发挥基层信息作用。
五、示范推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通过组织创建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确保创建进度;通过细化创建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杭集、公道、沙头、汊河等四镇(街道)要根据《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市政府年内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按照省、市政府“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要求,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全区食品安全现状,认真组织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发布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和应急指挥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源头在我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解决迟报、漏报问题;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等。
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围绕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开展巡察、督查,促进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完成。围绕确保食品安全的总体要求,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贯彻实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坚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全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大宣传”工作格局。

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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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


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模板范本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强化责任制、强化执行力、强化工作落实,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为工作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查隐患、抓整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二是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三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四是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五是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六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工作内容

1、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认真抓好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着力改善我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推动我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深入宣传发动,抓好分类指导,切实提高企业参与率。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创建文明单位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促使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改善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进一步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宣传。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安监站、交管站、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力度,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司乘人员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工作。认真搞好车辆年度检验工作,严禁无牌无证、带病车辆上路营运。加强面包车载客的安全监管,严禁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三是加大路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3、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的整治。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巡回检查,做到安全生产,不留死角。深化安全专项治理整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加大技术改造,对达不到规定的,一律停产整顿。要强化安全操作管理,禁止违章操作,防止人为事故发生。镇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全镇非煤矿山进行安全排查、安全整顿和安全培训,加强非煤矿的安全管理。

4、切实抓好消防安全。一是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二是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加强对黑网吧、饭店、超市、商贸批发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镇区消防和农村防火工作。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重点森防区域监控,加强巡逻守护,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建立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扑救预案。

5、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要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对重点工程实行“三同时”管理。

6、切实抓好危险化学物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分局要搞好危险、有毒化学物品的检查和处理,对剧毒化学物品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整顿和规范成油品经营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件先审制。派出所要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打击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取缔非法销售烟花鞭炮的个体作坊,对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建立公共卫生防疫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人畜禽高传染性疾病的防疫,特别是禽流感的防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测,加强食品市场检查,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8、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全镇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方针政策精神,组织开展好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安络平台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相关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分类监察、计划监察,正确处理好点和面、质量和数量的关系,努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底有检查。对 “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春节”以及高温、汛期、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计量监管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是我局贯彻落实自治区集贸市场免费检定的计量惠民政策的第四年。四年来,这项政策得到了集贸市场经营户的大力支持,累计免费检定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xx00余台,免收检定费用约6万余元。今年,我局又对全区5家集贸市场近500台在用计量器具进行了免费检定,报检率达到100%。此次免检也惠及集贸市场周边商店在用计量器具,更好地维护了我区公平交易环境。20xx年我局下达计量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整改率达100%。

一、践行计量惠民,继续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的工作。

20xx年我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辖区相关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积极签署了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反应出了各企业、单位对诚信计量的重视。在20xx年,我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在集贸市场、餐饮业开展,争取集贸市场和餐饮业等相关单位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推进落实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等计量惠民政策,夯实兴业诚信计量承诺。继续加强对各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年对集贸市场开展不少于2次的执法检查,维护公平交易,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公平和权益。

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集贸市场,将按《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加大对辖区各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称量不准或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计量违法行为。各集贸市场主办方(管理方)应继续落实对市场内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公平秤配备工作,确保每家市场至少配备2台公平秤,其中至少有1台专用于清真食品称量,公平秤要始终如一地摆放好位置、标识应显眼醒目,不能只为应付检查才摆放,要求各摊位在用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摆放到易于消费者查看的地方,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能重视并及时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向我局及时反馈。

二、继续加强对配镜行业的计量监督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避免因计量器具失准给老百姓带来的财产损失,各眼镜店在设备检定完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计量器具检定台账。

三、加大对各大商场(超市)、酒店、加油站、金银加工店、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单位的监管力度。

因为计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稍微的一点不合格,便会给群众带来物质或其他方面的损失。所以各单位务必要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及向我局进行台账报备工作,出现的计量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四、加强对定量包装产品的监管。

督促生产、销售定量包装产品的单位对自我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自查。不定期核对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对于有问题的产品及时下架。我局也会不定期对销售定量产品的单位进行抽检,以保证定量包装产品符合包装标准。

五、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辖区计量秩序良好。

同时,强化计量惠民工作,7月份开展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工作,力争使检定率达到100%。积极处理计量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维护公平交易。

六、各有关单位应不定期对自己在用的计量器具等进行自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在接受到群众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切实有效的保障群众的利益。同时妥善保存各项检定手续、文书,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后须尽快将检定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上报我局留存备案。检定合格后保护好张贴在计量器具上的合格检定标识,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无相应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或者计量器具上无在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标识,我局将按照未经检定依法处理。

最后,要求以上各单位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台账自查清理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各自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台账更新工作,及时向我局报送存档。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时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开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有关部门应报送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审批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计划编制工作。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是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的有效措施,是推进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加强领导,根据各自的监管权限,制定好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成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机制。
二、要严格规范计划编制内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编制包括监管的对象、时间、次数、主要事项、方式和职责分工等内容外,还必须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方案重点事项包括:依法取得有关生产、经营、建设行政许可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等。
三、要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于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后10日内前报送区安委会审批,由区安办对审批执行各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对未能及时报送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由区政府领导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这篇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文章,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字[]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1、我局在册人员7名。
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
3、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
(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
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
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
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
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
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
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
南站30家50%23人=90日
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
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
(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
(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
4、其它执法日:444日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
(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
(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
(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
(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
(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
(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
(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
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
(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
(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优秀工商分局监管工作打算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优秀工商分局监管工作打算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工作计划资源请搜索工作计划频道与你分享!


(一)网络监管工作
树立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理念,开拓创新,有效作为,20xx年全市工商系统网络监管工作,目标是“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为基础、重点开展电子标识公开工作、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促进网络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健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建设。一是对国家局、省局下发的经营性网站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完善,确保每一条网站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完成数据处理反馈工作,提高网络交易监管数据库质量。二是利用各种搜索引擎技术查询本地经营性网站及网店数据,将相关数据录入至“工商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监管模块中,建立起全面动态的网站主体数据库。
2、推进经营性网站网上亮照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对照每一条经营性网站数据,严格把关每一条信息内容,做到不漏项、不缺项,确保网站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二是积极协调注册部门、信息中心等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顺利实施推进。三是加强研究并适时出台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管理规定,推动形成规范、有效的网站亮照方式,明确对网站关闭、仿冒电子标识等情形,制定严格的规范措施。
3、强化基层指导。研究制订相应工作规范,对基层工商所网络监管达标工作在人员配备、硬件建设、操作规范、工作目标等进行要求,促进基层工商所在网络案件的办结数量、数据库的动态维护、日常的网络巡查等方面有明显的提升,使我市工商系统经营性网站及网店经营分类监管工作逐步到位。
4、加强网络巡查,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一是建立网络巡查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网络监管平台功能,探索查处新型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二是通过网上巡查、实地巡查及结合经营网站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监管辖区内影响较大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站。三是探索电子取证设备的应用。充分发挥便携式电子数据取证设备的功能,切实改进执法手段,确保把电子数据取证设备使用好、出成效,解决网络交易案件取证困难的问题。
5、全面推进基层网络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对直属局(分局)网络监管部门负责人、专管员及基层工商所(分局)网监人员的培训,使基层网络监管人员能够熟练的操作网络监管模块及网络搜索引擎技术,从事对辖区内经营性网站和网店进行网络巡查及新增网络经营主体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有形市场监管
20xx年对有形市场将进一步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监管,寓服务于监管中,积极为市场出主意、想办法,提升市场整体水平。
1、强化责任意识。在强调工商人员履行职责的同时,通过座谈、走访、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市场开办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市场经营者的遵法守法意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市场管理。
2、市场监管更加科学化。在今年的基础上,明年将实行重点突出的监管模式,即突出二手车交易行为的监管及汽车配件质量的监管。强化巡查与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行为与商品质量并重。
3、适应改革需要,转变工作理念。积极学习并掌握即将实施的商事登记及企业年检备案等新业务,做好新政策的宣传,主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

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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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字[]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1、我局在册人员7名。
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
3、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
(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
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
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
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
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
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
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
南站30家50%23人=90日
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
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
(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
(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
4、其它执法日:444日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
(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
(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
(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
(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
(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
(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
(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
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
(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
(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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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字[]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1、我局在册人员7名。
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
3、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
(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
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
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
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
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
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
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
南站30家50%23人=90日
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
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
(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
(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
4、其它执法日:444日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
(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
(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
(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
(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
(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
(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
(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
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
(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
(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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