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淘文网

劳动合同公司劳动合同书

合同参考: 毕业生劳动协议其一。

合同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我们不能没有它,签订合同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只有签订好你们约定好的计划合同过后,新的一年我们的工作将会更有目标和方向!只不过您一定不知道和合同的一些具体步骤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合同参考: 毕业生劳动协议其一》,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小编相关推荐

[协议分享] 煤炭买卖合同其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2016年煤炭买卖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交货点:指卖方完成交货义务的地点,即买方指定的港口场地。(秦东)

1.2检验机构:指第6.1条指明的或买卖双方另行确认的对煤炭品质进行检验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煤炭品质

2.1煤炭产地:

2.2煤炭品种和质量规格:见表1

2.3对超出表1约定的其它品种,可作为本合同的执行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确认单》形式确认。

第三条数量及交货期限

3.1数量:合同生效卖方供货量为20-30万吨/月,240-360万吨/年。

3.2合作期限:合同签订起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交货方式和运输

4.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铁路运输,交货点为买方指定的港口交货地点。(港口菜单由买方负责)

4.1.1首批交货时间:买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货数量、时间、地点以买方书面收货确认通知为准。

4.1.2卖方负责及时办妥煤炭到港手续。

4.2卖方负担煤炭在到达、卸入买方指定场地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4.3煤炭到达双方确认场地后,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已到场地的煤炭溢损及一切风险由买方承担。

4.4当卖方煤炭中金属及非金属杂物造成港口装卸作业困难或导致最终用户价格调整或索赔时,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价格

5.1结算价格=合同价格+质量调整价

5.2合同价格:质量项目符合表1中所述“煤炭规格”的煤炭到达买方规定场地全额一票含税价格,按照列车到达当日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同期煤炭低位挂牌价平仓扣减港杂费下浮10元/吨,作为供方合同价格。

5.3质量调整价:

5.3.1发热量调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式说明:Q1=实际发热量(收到基低位),Q2=合同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当Q1>(Q2-120)时,按公式(1)计算,当Q1≤(Q2-120),按公式(2)计算;当Q1≤(Q2-200)时,买方有权拒收或双方协商解决。

Q1

公式(1)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x[------1]

Q2

1.5×(Q1-Q2)

公式(2)发热量调价=合同价格x[--------------------]

Q2

5.3.2硫分调价:

当含硫量St,ad≤0.5%为合格,当含硫量St,ad>0.5%时,超0.1扣2元,当含硫量St,ad》0.8时,买方有权拒收。

5.3.3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调价与硫分调价之和。质量调价方式如有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质量检验和数量检测

6.1质量检验:

6.1.1由买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进港煤炭逐列进行采、制、化检验(列检),并以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6.1.2质量检验均须依据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买卖双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独立检测。

6.1.3买方应要求第三方检验机构留取存查煤样,存期为自卸车之日起至少30日。

6.1.4买方应在检验机构采样完成之日后4个工作日内将列检质量检验结果传真至卖方。

6.2数量检测:

6.2.1交货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

6.2.2预结算数量:以铁路大票标重为准。

6.2.3结算数量:以列车到达港煤炭进港过衡单数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数量。对由于港口计量设备原因等导致的结算数量偏差或争议,双方可按季度对存疑数量进行溢损核对并协商调整处理。

6.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买卖双方原因发生的质量、数量漏检情况,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6.3.1漏检列质量按漏检品种进港旬度卖方交付买方煤炭的加权平均质量进行结算。

6.3.2漏检列数量按当旬其余已过衡列的平均盈亏吨数量结算,如当旬已过衡列不足3个列,则按进场时间向前就近取车补足三列(同一交货品种),并按此三列平均盈亏吨数量结算。

6.4买卖双方有权对交货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提出异议,异议最迟应在检验证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6.5买方或卖方收到另一方的书面异议后,应立即申请原检验机构对煤炭的样品进行复验,并将复验结果通知另一方。如复验结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120千卡/千克),原检验结果仍为结算依据,除非一方在复检结果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仲裁检验要求。

6.6如一方提出仲裁检验要求,买卖双方应共同委托一家独立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对仲裁样品进行检验。如仲裁检验结果与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120千卡/千克),则仍以原检验机构的原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承担;如仲裁检验结果与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同且误差超出合理范围,则以仲裁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结算依据,仲裁检验费用由委托煤炭质量检验机构的一方承担。

第七条结算与货款支付:

7.1结算及付款方式:凭火车大票和轨道衡付60%的煤款,余款在曹妃甸港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化验结果及增值税票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守约方损失等违约责任。

8.2如卖方收到买方的信用证后15日内卖方仍然不能为买方发出一列煤炭,卖方支付买方的3%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买方不予返还,并追究相关损失,并有权撤销信用证。

8.3卖方向买方煤炭供应量不低于10万吨/月,如果卖方供应量低于10万吨/月,数量差额部分卖方按5元/吨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

9.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或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

9.2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9.3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180日,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凡因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0.2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卖方执贰份,买方执叁份。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供方)司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人签字:法定或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与见习毕业生协议


合同范本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它很重要,只要有可能,就一定要清楚明白合同中的隐含条件。只有在签署好属于你的合同范本之后,新的一年才会更加有明确的目标,才能更好地安排来年的工作!只是您晓不晓得我们的合同范本有哪些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与见习毕业生协议》,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__(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毕业生)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_____等_____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见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五、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日

【实用合同】 劳动协议篇一


在这个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我们一定要在看清楚情况下再签订合同。只有签署好了很重大很有意义的合同后,才能可以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有帮助,让我们更上一层楼!只是您晓不晓得我们的合同范本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实用合同】 劳动协议篇一》,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

经营地:_________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居住证号码:_________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____号____室

紧急状态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

第一条合同类型及期限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的类型:

1.1.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共____个月。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或对其进行培训而未收取培训费,并因此与乙方约定服务期限的,超过固定期限部分,视为对本条款的变更。

1.1.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条件出现时或双方协商一致时

1.1.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工作

1.2乙方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在乙方试用期期间,甲方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录用条件以及法律规定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前/时,经甲方考核合格,乙方予以转正;如经考核乙方不合格,甲方则有权解除本合同。

1.3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到岗工作。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

1.4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续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乙方在甲方处从事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职责及权限在甲方颁布的“工作描述”或“岗位职责”中列明,双方同时也可签订具体的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岗位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乙方的常期固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____ 。乙方的临时、不固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而临时(一般在____个月之内)在以上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之外工作或出差的。对此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2.3甲方因实际经营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长、特长、健康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2.3.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2甲方因乙方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等指标而不能胜任工作,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甲方因此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因此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4对乙方的工作职务、职责范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进行的调整,乙方自愿同意首先接受,如有意见或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门提出,在甲方作出答复前,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调整安排,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工作岗位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

3.1.1定时工作制

3.1.2不定时工作制

3.1.3综合工时工作制

具体工作时间以甲方的规章、制度为准。

3.2因经营需要等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时制,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对此乙方自愿予以接受。

3.3甲方不提倡乙方加班工作,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而加班的,甲方不予支付加班报酬。经批准的加班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4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丧假、产假等待遇,具体假期待遇执行甲方公司规章制度。

3.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的考勤、请假等规章制度,休息休假待遇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

4.1如存在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 。

4.2甲、乙协商一致,(试用期满转正后)乙方劳动报酬执行下列第____种计发形式:

4.2.1计时形式:乙方岗位工资为____元/月

4.2.2计件形式:乙方月工资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发放。

4.2.3 “计时+计件”形式:____ 。

4.2.4其他形式:____ 。

4.3甲方应当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月工资,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则相应顺延到节假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4.4甲方支付给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岗位工资数额。

4.5为了充分调动乙方积极性,甲方根据公司规定,视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为乙方发放激励奖金,具体奖励标准以公司规章、办法为准。

4.6甲方可将下列费用和款项从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减或扣除:

4.6.1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须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的应由乙方本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等;

4.6.2根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双方协议等规定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损害赔偿;

4.6.3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甲方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的费用;

4.7如乙方对于收到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酬后10日内向单位书面提出。

第五条社会保险

5.1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若因乙方无法提供办理社会保险的必要手续资料等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办理社会保险的,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5.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死亡等费用及待遇,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6.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高职业技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3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扣除奖金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4乙方应当忠诚并恪尽职守地履行其岗位责任,严格遵行其岗位职责范围和授权,以应有的谨慎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描述及本合同的要求。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者甲方书面文件明文规定,乙方不得代表(或代理)甲方或甲方上下级部门签署任何文件、作出任何承诺、保证或收受、借取任何款项。

6.5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劳动报酬信息,也不能就此询问其他员工,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及甲方的劳动纪律。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公司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7.2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安全、纪律等培训。

7.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经营制度;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7.4甲方已就在乙方工作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了乙方;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如实履行上述有关的告知义务,并承诺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7.5对于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7.6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在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可安排乙方进行离岗前相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8.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8.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甲方的要求。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劳动合同:

8.3.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

8.3.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8.3.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8.4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达另一方。对于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的变更,另一方应当在五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8.5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9.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3.1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9.3.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3.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9.3.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任何补偿:

9.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9.4.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9.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9.4.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4.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4.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收容教育的。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5.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住所迁移、被兼并、甲方资产转移,甲方业务的出售,以及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组织结构、经营条件、或发展战略调整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本合同第9.5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9.6.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9.6.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9.6.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6.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9.6.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9.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9.7.1本合同期满的;

9.7.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9.7.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9.7.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9.7.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9.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办理

10.1不论何种形式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必须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具体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办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10.2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3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

10.4乙方在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时,应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和流程向甲方交接工作及相关文件、证件;归还占有甲方的财产,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电话、数据、资料、钥匙、其他设备等;结清账务账目,包括归还借款、清偿客户欠款和租赁物品等。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则乙方须对由此给甲方的生产和经营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竞业限制

11.1乙方应当遵守有关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则,避免与其工作职责或甲方利益相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的行为或关系。除法律允许、甲方另有规定或者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外,于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乙方不得从事下列任何行为,否则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

11.1.1在其他任何单位兼职;

11.1.2非甲方安排私自从事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竞争的.服务、产品、业务;

11.1.3非甲方安排私自从事与本岗位职责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业务;

11.1.4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同业竞争者提供服务或信息而没有事先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11.1.5引导、劝诱甲方员工到竞争企业工作;

11.1.6以本人或配偶近亲属名义开办或持有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公司的股份的。

第十二条服务期限与商业秘密

12.1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此双方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没有另行订立《培训协议》的,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培训结束后继续服务年计算服务期。

12.2如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的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间接的、有意的或无意的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具体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12.3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客户名单、价格及定价政策、营业额、营销计划、员工薪酬、进货渠道以及与甲方有关联的其他企业信息等不为公众熟知、能为甲方带来利益的一切信息,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公司的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

12.4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的,将按照本合同、相关保密协议的规定处罚或履行相关违约义务。如乙方的泄密行为涉及到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5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之外,甲方可根据乙方知晓甲方秘密的程度,与乙方订立相关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同时约定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

12.6乙方在职期间的一切职务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作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并尽快、尽全力帮助甲方取得该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并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间接的、有意的或无意的向外使用、传播,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职务作品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三条经济补偿金

13.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所涉及的经济补偿,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13.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完毕后下一个发薪日。

第十四条特别告知与承诺

14.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工作状况、劳动报酬、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认可甲方已经履行上述告知义务,承诺已对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一切事宜均无任何疑问或意见。

14.2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个人资料或信息均真实、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隐瞒、欺骗、作假等情况。否则,即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则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14.3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关系,且与原单位或个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竞业限制或保守秘密的协议或条款,甲方雇佣乙方不会违反乙方的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

14.4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均已经仔细、全面地阅读、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含义,并仔细考虑了该条款和本合同为双方设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均承认并承诺,任何一方均是基于另一方所作的将遵守并接受任何上述陈述的限制约束而签署本合同,双方进一步承认并声明任何上述条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愿、合理的。

第十五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由于适用任何中国法律或法规而被认定为无效或不生效的,无效或不生效的条款应当进行修改以可能的最接近的程度反映双方最初的约定,这些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余条款存续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幸存条款

如果本合同届满或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约定的保密、竞业禁止和劝诱禁止条款仍然有效,乙方应继续受相关条款及条件约束直至相关期限届满。

第十七条不弃权

甲方迟延、放弃、懈怠、延期履行任何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承诺而产生的权利或权力,不构成甲方放弃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主张任何随之引发的违约的权利。

第十八条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包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全部赔偿。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工会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其他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双方可以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20.2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与本合同有关的职务描述、岗位职责、行为准则以及任何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规则、制度属于本合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本合同如有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且实际到岗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时加盖骑缝章)。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劳动部门备案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章来源:http://m.fw92.com/f/148910.html

猜你喜欢

更多

最新更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