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集团,绍兴县××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赵××(绍兴县××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承包人)
地点:杭州
甲乙双方就绍兴县××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的继续承包运营及双方的责任和利益分配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甲方继续支持已在杭州组建的绍兴县××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 由乙方承包。在甲方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下,乙方从事甲方法定登记范围内的各项经营活动,独立操作进出口业务,并承担全额业务风险。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的业务风险,应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外贸政策经营,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出货及制单情况,如发现乙方有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解除本协议,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经营上享有自主权。甲方有义务在乙方的对外经济交往中所发生各种法律诉讼时, 出面并帮助和协助乙方。
第二条:
1.乙方的营业场所暂设在甲方在杭州凯旋门商业中心的分公司办公室内。 乙方在甲方杭州分公司办公期间需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场地费等合计人民币××万/年, 乙方承诺争取在每年的六月底前付清。
2.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出口配套服务;甲方及时提供给和办理乙方所需的出口用核销单、发票、商检证、产地证等各种进出口单据及相应证章使用。
3.乙方的出口创汇额计入甲方的出口统计。
4.乙方可自主按需招收单据操作、财务及各类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其报酬由乙方支付。
5.甲方设出口收汇奖。 按乙方出口收汇每美圆××分人民币按结算单计提给乙方。
第三条:结算方式
1.甲方以国税局可计退税单据上的金额为计算基础和以中国银行美圆现汇牌价××为基础,退税率××%出口产品按每收汇usd1.oo付人民币××元,退税率为××%的出口产品按每收汇usd1.00付人民币××元,退税率为××%的出口产品按每收汇usd1.00付人民币9.52元计算,与乙方逐单按时结算;如结汇牌价变动超过+/-0××元/美圆,则按实际变动汇率相应调整。
2.乙方在吸引代理出口时,如遇有代理委托方提出的代理结汇率高于上述的,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 如同意该代理, 可单独确定规定的委托代理方的结汇率,甲方可与乙方单独就此核算,乙方与此类代理委托方的代理合同备份给甲方,以备遵照。
3.甲方凭乙方出口结汇水单和相应的出口产品完税发票,在3个工作日内给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款单位对应的人民币款项; 由于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拖迟付款而造成乙方或乙方吸纳的委托代理方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4.乙方须负责在××天内退回给甲方报关单,核销单。逾期未回收核销单, 甲方按每笔每天人民币××元向乙方计费,超过××天按每笔每天人民币××元计扣; 但该核销单所对应的出口发票项下未发生垫付退税款的,则不计该项费用扣款。
5.甲方按本协议应结汇人民币金额在扣除支付货款、运保费、直接费用、委托代理方的利润等后的余额,为乙方可结取的利润。 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单后在一周内审核确定, 如无问题, 在二周内支付该利润给乙方指定帐户。 甲方将按乙方每出口××万美圆计提××万人民币现金(凭现金收据)的比例给乙方提现利润。其余部分的利润,乙方应尽量向甲方提供足够的各类税务发票, 以便甲方减少税赋损失。
乙方:宁波市××快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 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 元,每日 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 :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 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 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 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市××开发总公司××站第六货物中转托运处
全权代表人:
乙方:宁波市××快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1.乙方在XX年 月 日(阳历)之前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所提供的数据经抽查考核符合甲方要求。
甲方:1.合同结束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费用
2.甲方提供具体要求工作要求。
二.项目报酬
1.甲方以整个项目为单位,活动之前给予200元的活动经费。
2.乙方在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的要求,则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费用
三.合作要求
1.甲方给予部分资料及活动经费。
2.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个班人员的招聘,每个班级不少于35人。
3.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四.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五.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都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责任。
附加条款-----------------------------------------------------------------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盖章或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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